导读:

经济补偿金到底能不能突破12个月的限制?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表述,所以许多劳动者、HR、年轻律师都以为最高只能赔偿「十二个月」,于是就去问度娘。

看到度娘上述回答之后,当事人申请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HR理直气壮的向劳动仲裁庭答辩「申请人主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偿十二个月」,仲裁员露出「蜜汁围笑」……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是针对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高收入劳动者。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立法时,部分代表认为该部分劳动者与普通劳动者相比综合素质较高、掌握著更多的社会资源、谈判能力较强,在劳资纠纷中并不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如果按照其实际收入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公司赔偿会加重企业负担。不应将其纳入范畴,并列举国外诸如《德国劳动法院法》、《日本劳动基准法》等都将高管列如「雇主」范畴而非「劳动者」。但综合考量之后,我国《劳动合同法》仍将「高收入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保护范畴,但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陈庆律师近期分别代理用人单位的两起「高管离职」劳动争议案件为例,两当事人仲裁请求分别要求单位赔偿「人民币200万元」和「人民币180万元」,给单位领导造成了很大精神压力,经过我们团队律师的努力最终成功为客户降低了损失。。

律师总结: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的「十二年」限制是针对高收入劳动进行的限制,如果月工资收入未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二十四年,月工资收入仅为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那么公司如果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24个月的工资,即1890元*24个月=45360元。

2、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劳动者任公司高管同样工作24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35000元,因为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78.83元,三倍仅为19736.5元,则单位对其经济补偿时按照19736.5*12个月=236838元。相信看完这篇文章你能够正确的计算出经济补偿金数额。

如果您有劳动方面纠纷,可以联系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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