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呢,幾乎絕大多數企業都非常喜歡加班的員工,加班越多的員工,他們就越喜歡,且不說工作質量怎麼樣,起碼這個能把時間都用在公司裏面,這就是好事兒,但是呢,也有的公司特別討厭這些奮鬥的人。

  有位程序員在職場論壇上吐槽了他的遭遇:他從互聯網公司進入了一家國企啊,他的領導和同事每天5:30準時下班,但是他呢,每天主動加班到10:00,就這麼持續了兩個月之後啊,最後告訴他試用期沒有通過。

  網友看到他的這個遭遇之後,都在說:他這就是典型的自己沒事找事兒,進入國企還這麼拼命,這不是傻嗎?

  第1點,爲什麼要加班

  在這名程序員看來,剛剛進入新公司,要好好表現自己,估計也沒想太多,就想好好表現自己。

  在國企裏,工作量並不是太大,國企的工作量能有互聯網公司的工作量大嗎?根本沒有那麼多,還爲什麼天天加班呢?這是效率低還是着急表現自己?

  在國企裏面,加班未必能好好表現自己,還不如請人喝酒吃飯來的效果更好。但是作爲程序員,估計想不到這麼多。

  第2點,不適合這個氛圍

  在國企裏面的氛圍,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要學會適應環境,而不是想要去改變環境,在國企裏是什麼環境呢?人人都是準點下班,人人都不拼命,但是突然來了一個這麼天天奮鬥、天天拼命的人,你說這個人是想幹什麼呢?而且呢,他每天10:00下班,讓5:30下班的領導情何以堪呢?而且在國企裏面,合羣纔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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