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惊传分尸案,射箭教练陈伯谦涉嫌杀害高姓女子并分尸,之后再弃尸阳明山区,嫌犯在员警带同下回到住家取回死者背包。(图/记者李毓康摄)

▲陈伯谦在开庭时强调与死者是两情相悦发生关系,但得知他有妻小,死者先掐他脖子,为了反制,他不小心掐死人。(图/资料照)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针对华山分尸命案开庭,庭讯中陈伯谦下跪趴地向死者家属磕头,但却对于自己的供词「翻供」,不仅否认搁下死者乳房是为做标本,还强调是「先杀后奸」非检方起诉的「先奸后杀」。陈伯谦供称,当时是他先被死者掐住脖子,他反抗却不小心杀了死者,也因此才在「悲愤下性侵遗体」,令在法庭内隔离间的死者家属痛骂狡辩。

根据了解,陈伯谦在法庭上坚称与死者是两情相悦,但正要发生性关系时,他告诉死者自己有老婆和小孩,没想到死者动手掐住他的脖子,他反制,却不小心掐死人。意识到自己杀人,情绪悲愤、激动,才会「性侵遗体」。

由于全案为性侵杀人案件,法院采不公开审理,高姓女死者的父母亲及妹妹皆有出庭但采隔离方式,也就是不与被告直接面对面接触。不过根据了解,陈伯谦在庭讯结束前,当庭对著隔离室下跪、四肢趴地磕头,表示对于自己的恶行相当懊悔,但死者家属不愿接受,死者父亲强调「还有太多真相被隐瞒,陈伯谦应该要讲实话。」

主要因陈伯谦被问到杀人分尸,却还要割下死者左乳房、下阴部做标本的部分,陈伯谦却翻供,否认是为了做标本,但这样的说法与警方侦讯时,以及起诉书所载的「标本说」完全相反。

而根据起诉内容,陈伯谦对死者性侵后勒毙,藏尸3天再支解分尸,但陈伯谦坚称,是先勒毙再性侵。死者家属及委任律师认为,这根本是企图减轻刑期的辩词,杀人后再性侵就是「侮辱尸体罪」,与性侵的刑度根本天差地别,但法医研究所报告写得很清楚,痛批陈伯谦根本没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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