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议员秦俪舫赴北院开庭,认罪希望换缓刑。(示意图/资料照)

▲秦俪舫被依法判处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5年, 缴公库60万。(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前台北市议员秦俪舫被控涉嫌利用亲友当人头,诈领助理补助费228多万元,在侦查中向检调认罪、缴回犯罪所得。台北地院13日下午宣判,以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将她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5年, 缴公库60万。

检方调查,秦俪舫前后担任5届市议员,但自2009年7月至2014年1月间,将胞姊、兄嫂2人聘任公费助理,共计诈领228万3,373元,事后秦作为缴房贷、预售屋等不动产用途,部分则作为家用及办公室用途。

秦俪舫去年10月间出庭时表示,「议员每次工作,都在为下一次选举做准备」,胞姊、兄嫂是协助她舖陈人脉和支援后勤,也都是工作一部分,不一定都在市议会打卡、做相关工作,而她担任议员时,所有助理的健保都挂在她名下,且薪水也是汇进她的帐户再转出去,才会有认知错误,以为助理费是给议员的补贴。

事后,检方侦查期间,秦俪舫与假助理皆认罪,也缴回不法所得,依法将秦起诉;至于假助理,则是要缴付公款5万元后,分别获缓起诉1至2年处分。对此,台北地院今日依照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将秦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5年, 缴公库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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