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今 (12) 日核准法国兴业银行台北分行发行新台币计价绿色金融债券,总额度达 156 亿台币,这不但是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至今最大额度,也是金管会开放外银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债券后首例。

积极发展国内再生能源是政府重大政策之一,金管会为配合「绿能科技产业创新推动」之执行目标,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及推动本国银行与外商银行合作,引导资金挹注再生能源发展及提升本国银行专案融资之能力。于今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布订定「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办法」。

法国兴业银行台北分行成为首家依据「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办法」规定申请并获准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之银行,发行总金额为新台币 156 亿元。

金管会表示,法国兴业银行本次筹募的资金将用于我国境内重大公共建设、离岸风电建设、陆上风电、太阳能及其他绿能产业建设的相关绿色投资计划放款。该行并将向柜买中心申请绿色债券柜台买卖,销售对象为境外结构型商品管理规则第 3 条第 3 项所称的专业投资人。

金管会表示,借由本次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对提供国内绿能产业中长期融资的需求有帮助,且可提供本国银行与外商银行合作办理专案融资的机会,提升专案融资的经验与能力,对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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