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战车的主要性能包括载员能力、火力、防护性和机动性。

乘员有驾驶员、炮长和车长。车长负责指挥单车在战场上的行动,炮长负责车上武器的射击,驾驶员负责步兵战车战场上的机动。载员一般为6~8人。载员舱一般布置在车体的后部。在车内狭小的空间内,除设置载员坐椅外,还必须为单兵武器及装备提供存放空间和人员活动空间。同时在车体上设置有舱口、射击孔和球形枪座。为迅速变人员上下车作战方式,在车后设置尾门。

一般步兵战车都有一个单人或双人炮塔,安装低膛压火炮或20~35毫米机炮、机枪以及反坦克导弹,其火力通常能毁轻型装甲目标、火力点、有生力量及低空目并有反坦克作战的能力。车载机关炮可发射甲弹、脱壳穿甲弹、杀伤爆破弹等,射速550~1000发/分,最大射程2000~4000米;反坦克导弹射程3000~4000米,破甲厚度400~800毫米。

步兵战车属轻型装甲车辆,装甲较薄,最大装甲厚度为14~30毫米,通常由高强度合金钢或铝合金材料制成。有的在主要防护部位采用间隔装甲或复合装甲。车体和炮塔的正面可抵御弹径20毫米穿甲弹,侧面可抵御普通枪弹及炮弹破片。车上通常装有抛射式烟幕装置及三防装置。

履带式步兵战车的机动性一般高于或相当于主战坦克,保证能伴随坦克协同作战,一般具有两栖性能。履带式步兵战车的陆上最大速度65~75千米/时,水上最大速度6~8千米/时,陆上最大行程可达60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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