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当然不是格拉摩根这个地区有没有出现过伯爵了。而是问,像稚嫩的魔法师在《王国风云2》里对待格拉摩根伯爵的政治手段,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原型?


有个《真田丸》里的例子,可能不是特别契合,但还是有点意思。

真田家和北条家有领土纷争,然后来秀吉那里裁决。结果是真田家原来的大部分领土归了北条,但在北边切了一个叫名胡桃(格拉摩根)的小角落留给真田。北条去接收领土的时候没憋住连名胡桃也拿下来了,还顺便逼死了真田家留守在名胡桃的家臣。

真田的家主昌幸去秀吉那告状,而秀吉却乐坏了。本来你北条家不来上洛(归顺)就很不爽,现在我可以替封臣(其实应该是封臣的封臣,真田依附于德川)夺回宣称领了。而且石田三成(民意代表)连和解(勒索)信都写了,虽然又被北条氏政撕掉了。

然后小田原就被秀吉二十万大军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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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特别对应,形式上格拉摩根伯爵是真田昌幸,但实际上是北条氏政。


韩国总统啊

本图是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世界汉译学术名著系列伍光建译基佐的《1640年英国革命》中第296页,第六卷的内容。


《金雀花王朝》里面,无地王约翰干过,但是我没找到史料,不知道描述的是否准确。


刘琦是刘表的儿子,刘表死后另一个儿子刘琮继位。刘琦本身是抗曹派,刘琮看到曹操来了就投降了。后来刘备赤壁之战,到后面打荆州,都是借的刘琦的兵来打的。荆州四郡打下来还没过一年呢,刘琦就去世了,历史上也没说死因,确实蹊跷,可能有被格拉摩根的可能性


英国普通法上曾存在过一种叫「fee tail」的财产权,元照英美法词典翻译为「限嗣继承地产(权)」。举例:一块地产由A给予给B,在B在世时享有该地产的一切权利,但在B死后就只能继承给和B有血亲关系的继承人;若没有合格继承人,则A或A的继承人就可收回该地产,这块地产(或财产权)就叫做「fee tail」。在英国封建时期,领主设立这种财产权给封臣,就是为了能够让一块封地经过几十几百年后还能回归到自己的家族。

格拉摩根大法所依据的游戏机制,在实际历史中就是fee tail这一普通法规则。领主们搞出这一财产关系并得到法院的承认,其目的就是为了能把分封出去的地要回来;所以在当时的历史时期,格拉摩根大法的操作是完全可行的。当然有没有人实际这样操作过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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