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證人都到庭,必須是法院認為必要的


關鍵是:你在這個案子中是什麼角色?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師,證人遍佈各地的事情與你無關,因為你不需要也不能跑到全國各地去接觸他們。

如果是偵察機關或公訴人的工作人員,按以前的做法來操作就可以了,他們也不會問這樣的問題。

所以你是以什麼角色來諮詢這個問題呢?


取到能定案的證據就夠了,不必每個證人都去找來取。


完成證明目的即可,不用都查


你是偵查機關的人員嗎?如果不是其實瞭解這個問題對你意義不大。對於證人證言的取證是有法定要求的,別的就不贅述了,針對你這個問題,證人雖然不是必須出庭作證的,但是在採集證言時,辦案機關偵查人員還是要與其面對面的,要麼就是傳至辦案地,有些個別情況辦案民警要出差,製作筆錄後要讓證人核對無誤並且簽字按手印。


公安有個詞語叫「協查」,只要案子夠大,證人夠重要,只要在中國都能很容易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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