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但作用甚微,結合自己的案情,如果37天都沒有出來,就應考慮委託專業刑事律師作罪輕辯護了。

因為司法實踐中,大多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公安機關都會在犯罪嫌疑人的辦公場所或者住所,當場搜出儲存有公民個人信息的電腦或者其他電子設備。這類案件,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行為人持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是否有做無罪辯護的空間,關鍵看證據能否證明涉案公民個人信息來源於非法獲取(購買、收受、交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採用其他技術手段),或者行為人存在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利用非來源於非法獲取的公民聯繫方式開展合法推銷的,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如果行為人不存在非法獲取或者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那麼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因此,利用公民聯繫方式開展合法推銷業務,如果公民聯繫方式的來源不是非法獲取的,不適用《解釋》第六條的規定,不構成犯罪。

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全額退贓的,有不起訴的可能。《解釋》第十條規定,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根據上述規定,對於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也就是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且全部退贓的,有不起訴的可能,一旦不起訴,嫌疑人在法律上即屬於無罪(也就是俗稱的無案底)。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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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候審任何時候都可以提,但是為什麼要開庭後再提,一旦因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家屬如果認為犯罪情節輕微的,在偵查期間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至於能否成功是後話,但作為家屬至少需要努力爭取一下。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7天,法律人稱之為黃金37天,其實也沒有那麼誇張,這37天能否被取保候審,需要多方面考慮,家屬申請只是一個方面,如果公安偵查較快,根據現有證據,認為你符合取保候審條件,自然會為你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如果公安偵查完,認為你的行為嚴重,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就正式逮捕你。

當然,正式逮捕並不意味著沒有希望了,法院階段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即便法院階段沒有同意,你還可以最後爭取緩刑,總之一句話,在判決書沒有生效前,你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可能會出現奇蹟!


被關30天應該案件還沒移送檢察院,這時候看有沒有批捕,如果批捕,取保候審難度就大了,建議立刻聯繫律師會見,遞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見書。


這個罪名

也就37

別問我為啥知道

我親哥就因為這罪名,關了37天

我們還被律師騙了4萬,他說能把人撈出來

當然了能出來的,2天,5天就出來了

已經30天了,那就再等一週吧

只要他不是老闆不是領導,只是員工,基本37


可以申請,但是沒什麼意思了。如果能判緩刑,那判決出來以後就可以回家了,沒有必要再費勁去申請取保候審了,如果不能判緩刑,那法院估計也不會批准取保候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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