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當中,多是忍氣吞聲的受害者。真正奮起想要走法律渠道解決的受害者一方面很難收集到充分的證據,另一方面很難保證自身的安危。如若採用激進的方式奮起反抗,又容易觸碰到更加嚴峻的法律紅線。

目前而言公權力機關能起到的作用是極其有限的。所以,廣大知友們能否隨便開兩個腦洞,給個解決家暴困境的靈感?謝謝!


撥打12338維權熱線,找婦聯求助。做傷殘鑒定,收集保存相關證據,若輕傷,去法院自訴或去公安機關報案,若輕傷以上,直接報案。
家暴 不離婚等著幹什麼?

謝邀。

不可能。

因為這是男權社會,反抗太困難,在以前的年代,離婚很丟人,唾沫淹死人吧。

說個真實的事情,我小時候,旁邊有個白銀礦,然後有個男的經常家暴老婆,老婆就把他給殺了,然後剁了剁,燉了,擱冰箱裏,每天熱熱喫。這麼恐怖的事情,還是我親媽告訴我的,講的時候兩眼放光,無比興奮。我父母是打架,勢均力敵,我猜,她不燉他,可能只是因為膽小……( ̄▽ ̄)ノ


公安機關很難處理那種既想停止家暴侵害,又想保持家庭完整的情況。如果堅決決裂,把家庭暴力當成故意傷害處理,那問題就簡單多了。


懟回去

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施暴者是父親(2)施暴者是母親

(3)兩人一起施暴

其實很簡單,畢竟幫助這種東西需要利益相關。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就打母親,當然不是在父親施暴的時候,而是過一段時間準備好武器,隨便什麼都行但是注意一點,不容易被對方奪走。

第二種情況,與上一條解決辦法相同。第三種情況,直接自殺吧。沒辦法解決的,不如直接去死。報警沒有用。

我報過警,對話如下

我:「我舉報我爸家暴」對方「請問您是被施暴者的親屬嗎」我「我是本人」對方「不好意思,未滿16歲不能報警」幾年前的事情不能把每個字都記清 大致是這樣還有,要舉報我就舉報吧。
錄音,錄視頻,拍照片,拍他有惡習的照片。想盡一切辦法收集證據。否則,沒人能夠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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