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職於瑞士醫藥公司,徐崢電影里的那家。平時兢兢業業,業績也還行,客戶都很認可。上個月流產了,這個月主管突然找談話,讓代表主動離職,不然就進行所謂的績效改進計劃,讓簽字完成一系列完不成的指標,不然公司就解除合同。態度強硬,很沒有下限。代表拒絕了主管的無理要求,然後主管讓其領導找代表談話,說讓私下籤署一個協議,要在幾月幾號前離職,賠償一個月工資,代表也拒絕了,因為這個沒有法律效應。最近這個主管就開始按照自己寫的所謂績效改進計劃里的無理要求來威脅代表,並且架空了其工作,而該代表也答應人家自己找工作走人,不想繼續忍受,可是現在主管非要在那個時間截點前讓離職,現在就拖著。現在想尋求幫助,該代表應該怎麼辦,工作還沒有找到,工作被架空,天天被主管發郵件讓去執行所謂的績效改進計劃,求專業人士解答。已經找過公司的HR,HR說不知道該事情,讓和主管談。


這種情況屬於脅迫辭退員工,是要支付賠償金的;

如果公司強制用這種方式辭退你,你可以整理好相關證據去當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謝邀。面對單位變相逼迫離職的做法,最好的方式就是擺正心態,然後跟單位耗著。單位單方制定的績效改進計劃,如果內容不合理,你可以拒絕執行。既然已經決定離職,那就放鬆心態,從容應對單位的這些小動作,並注意固定單位不提供實質工作內容或提出無理要求的證據,一邊兒從容應對單位的發難,一邊兒繼續尋找新的工作機會。


我建議盡量商量找個合理的賠償標準,不要耗著,耗著你不難受嗎?與其耗著浪費時間不如重新找一份工作,別人都不要你了,就不要在此浪費時間和精力。正所謂: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別在意,就不走


先把領導叼一頓,抨擊一下資本剝削的惡行!


因公司經營不當,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續簽勞務合同、再讓員工簽離職手續。但以上均為空白,我們只是簽了個字而已。現還在公司上班,若真的走人了 ,還能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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