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1屆應屆畢業生。找了一個專業相對對口的工作,但是工作內容跟專業聯繫不大。前面一個月的時間,都是做著很基層的重複工作,打電話。那時忙,領導也沒怎麼關注我,都是那裡的正式員工帶著。後面一個月,部門走了3個老員工,挺缺人手的,這時才感受到領導開始培養我了,讓我接觸其他內容,說是讓我以後輔助帶兼職。可是我很多時候,上班前總有離職的念頭,而且來到這裡實習也錯過了秋招,也想停下來好好思考與學學其他技能,寫論文,準備春招。如果離職的話,我應該提前多久申請比較合適呢?實習協議寫了要提前一個月。但提前一個月,我很有可能被打回原型,被安排做以前的工作了。現在提出離職,領導會不會有意見,因為剛開始培養我就走了。很糾結,希望前輩們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捕捉一個可愛的應屆小學妹~嘻嘻

先說結論吧:

1、實習期離職,一般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就行了。手頭交接一下,就可以走的。

2、實習協議簽訂一個月的說法,一般處理起來對於實習工資有點麻煩而已,可以參照下面的說法:


實習階段不可能與實習單位形成勞動關係,更不可能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不存在離職問題,充其量是提前終止實習期。也就不存在和實習單位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一說。 但這種情況類似於勞動者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沒有法律規定需要履行提前多少天的告知義務,但必要的提前告知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畢竟還牽扯到必要的工作交接。但單位為此而扣掉實習生最後一個月工資的做法,顯然是違法的,是不能夠接受的。 工作交接完畢後,單位仍然堅持要扣掉最後一個月工資的做法,既違法也侵害了實習生的合法權益。 由於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實習生與單位發生的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不能夠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也可以嘗試著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看看是否有捷徑可走。


3、老學長提醒:請你找好下一個目標再走,不要抽刀斷水,這樣會導致惡性循環,一直在跳槽。

4、成年人的職場里,在不損害他人前提下,不要過於顧及別人的感受,因為這樣難受的是你自己。

5、你沒有你想像中那麼重要,也不要相信別人的規劃。你要找自己的路走,走自己想去的地方。


請不要想太多,做太少。不然,這種痛苦會變成慢性病一直伴隨著你。


首先,你其實不用有那種老闆培養你了,你走了就對領導有愧疚的心理。

他培養你還是要你做事,你能做的事越多領導越輕鬆。

領導培養你也是因為老員工走了,老闆是不得不培養你,換成別人照樣也要培養,因此培養你其實不是報著只對你好的心態培養你的,所有你也沒有必要抱著如果辭職愧疚的心態了,只要把你份內的事情做好就算報答你領導了。後面你如果想辭職,如果公司沒人,那就正常流程一個月辭職就行了。


如果是小公司有離職想法就走,你還是實習,珍惜你沒畢業的時間和機會,多經歷,最後才知道哪個是最好的,但是走之前建議聯繫新的公司,省得到時候現找。


很簡單,你能學到東西你就留著繼續學,你學不到東西就直接走


首先你要明確一個問題,到底是為什麼會讓你產生離職的念頭,是薪資不夠高還是加班工作累,如果搞不清楚這一點,不管入職多少次都會這樣。


說明你與這個公司的企業文化格格不入,建議再行考慮,若還是如此,今早脫離


試試堅持一下,對你的抗壓能力和生存能力都有幫助


不用堅持。實習而已嘛,又不是正式工作,讓你想離職肯定是工作有讓你不開心的地方,你是沒辦法逃避的,會一直讓你不爽

找個機會,直接踹了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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