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人口 城區常住人口 城區暫住人口之間有什麼關係?城區常住人口怎麼得到?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呢。

估計就是戶籍那些的吧和等級的臨時居住證的人


城區常住人口是評判城市規模,城市吸引力的重要指標,比全域常住人口,戶籍人口等口徑都更有意義。理想上,應當計算在一個城市連片建成區域上從事非農業勞動的一年以上的人口。實際計算時,涉及2個概念,一是城區,二是常住人口,前者為強行劃定,後者需要採用一定的統計手段。

城區的劃定依照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的城鄉劃分代碼。 國家統計局&>&>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代碼。 代碼為111(主城區)和112(城鄉結合區)的村和社區計算為對應「市」的城區。其餘12開頭的算「鎮區」,2開頭的為鄉村。

具體來說,一個市下轄的 縣和縣級市的人口一律不算該城市的城區,如崑山市、長沙縣人口都不能算蘇州、長沙的城區人口。而重慶開州區,昆明東川區雖然離連片主城區很遠,但其代碼為11開頭的村社區人口依然可以算入城區人口。

常住人口定義不看戶籍,只看是否在一地居住達半年以上。具體計算時,可以採用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或每年的人口抽查,計算流入流出率,出生死亡率。


1、本地戶籍,且常住本地半年以上;

2、外地戶籍的人,在本地有自己的房子,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這些人算本地常住戶口,或者自己購房,或者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

3、外來打工人員,雖然常住半年以上,按條款需要將主要收入放在常住地用,本地租房,賺了錢是需要回老家買房,或農村老家造房,這樣的人不算常住人口,只能算暫住人口


挨家挨戶的記錄吧,會有人到家裡來記錄的,當然肯定不止一個小隊來記錄,會安排好幾個小組到自己被安排的指定地方去記錄。當然他們身上有戴著那個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發〔2014〕51號)(國務院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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