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請吃飯。至少千元大餐吧。

不是一些錢能還的,就要靠人情。


「別人撿到你的錢包,你願意給對方多少感謝費?」首先,這個問題問的不是很明確。別人撿到你的錢包是不是主動歸還,你自願給予的感謝費;還是別人撿到錢包變相的要求你提供「感謝費」那麼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一、

撿到錢包的人主動歸還,你自願給予的感謝費。

其實對於我,這個回答是矛盾的。人們一直常說「好人有好報」那這個「好報」是不是就是你給予對方的感謝費?

我認為不是!當對方撿到你的錢包並願意歸還給你,他心裡想的肯定不是如何向你要好處,心存善念的人做好事從來不要求回報。當然,會有人說「人家願不願意要是人家的事兒,你給不給就看你有沒有誠意。」這不禁讓我想到以前央視的一個廣告——病患家屬向醫生遞紅包;學生家長向老師遞紅包;學員向教官遞紅包。然而得到的回答卻是——您是在侮辱我;你是在傷害我;請您尊重我!我知道拿這則廣告打比方是不太恰當,有點上綱上線了,但你又如何知道你遞出的感謝費不是對撿到錢包的人的一種傷害。相對於「感謝費」我更願意對他真誠的道一聲謝謝!並邀請他去家裡做客吃頓便飯喝喝小酒,畢竟這種品行端正的人,能遇上便可深交。

二、撿到錢包的人變相要求「感謝費」。

這個世界有不少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的人,對於這種人,我不理解不認同表示莫名其妙甚至有點想笑。如果你真的是為了好處才把錢包歸還失主,那你為什麼不把錢包據為己有?難道錢包里的現金不足以支付你這次「做好事」的報酬?還是說你想要名利雙收?哈!真是笑死人了。

除非錢包里的物品對失主特別重要,他才會真誠的感謝你並支付你這次所得的「報酬」,如果不是那麼重要的物品,失主還是給予你「感謝費」的話,那他一定是臉上笑嘻嘻心裡MMP。對於這種人我衷心的希望您能多撿幾次錢包,我相信要是您沒有出現「意外」被扭送派出所,您一定可以發家致富的!


看了一下回復,我決定了,下次撿到錢包直接撇了,省得雙方麻煩。施主,滿意了嗎?


當然願意給。視錢包和內容物價值而定。一般來說幾百塊吧。如果價值很高意義很重大,也願意多給些。


一般情況不給吧。但是適當的肯定會意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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