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次月考時考到了班裡第十年級187名,我爸爸答應我考好了就給我500塊錢,因為我蠻喜歡鞋子的,但之前我爸爸媽媽買了挺貴一雙假鞋,假到英文字母都不對,我不想穿,然後他們跟我吵了一架,我家裡情況也不是特別有錢,我應該用這五百塊錢買鞋子嗎,我感覺我現在買鞋子就好像吸他們的血一樣。


怎麼不應該呢,既然是他承諾給你的,你又達到了他的要求,他就應該如約給你錢,誰讓他當初許下的承諾。既然是你憑自己本事得到的錢,又如何不能花。這就是契約精神,跟家境無關


首先誇一下你父母言出必行

然後呢 父母給你錢就是讓你花的啊 我覺得買鞋子也沒問題


有言出必行的父母是好事

花不花是你的事 你該怎麼花也是你的事

如果你心裡實在糾結 就花一點 但別花完 至於鞋子嘛 你可以期末完了再買

說好了給又不給的家長可是多了去了


可以去適當的買一些東西來擴展自己的視野,不要擁有一些掙錢的感覺,因為錢從來不是用存的方法掙來的。


錢不就是用來花的嘛。

如果你實在過意不去,就下次考試考到比這次更好,你爸再給你獎勵,你再買嘛,反正鞋子嘛,也不急於這一時。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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