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其志」弱的並非是「志向」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道德經?第三章》

根據全文來解析,並不矛盾。《道德經》中所說「弱其志」與前文「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及後文「常使民無知無欲」相互呼應的,這個「志」指的並不是「志向」,而是「認知」。「志」在道德經成書年代常作為「識」使用。

《周禮·哀公問》:「子志之心也。」鄭玄注:「志讀為識。」《廣雅·釋詁二》:「志,識也。」《集韻·志韻》:「識,記也,或作『志』。」

而這個「認知」其實就是對於萬物的「分別心」,有了「分別心」,就會有「高低貴賤」,也就會「多欲」。《化書》中的描述可能會更好理解。

侯者人所貴,金者人所重,眾人封公而得侯者不美,眾人分玉而得金者不樂。是故賞不可妄行,恩不可妄施。其當也由為爭奪之漸,其不當也即為亂亡之基。故我自卑則賞不能大,我自儉則恩不得奇。歷觀亂亡之史皆驕侈,恩賞之所以為也。

——《化書?恩賞》

君儉則臣知足,臣儉則士知足,士儉則民知足,民儉則天下知足。天下知足,所以無貪財,無競名,無奸蠹,無欺罔,無矯佞。是故禮義自生,刑政自寧,溝壘自平,甲兵自停,遊盪自耕,所以三皇之化行。

——《化書?三皇》

從這裡就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出《道德經》所表達的本意了,治世有分別,則人心有分別。人心有分別,自然爭鬥不止。這也是修行的道理,治世之法亦是治心之法。消除妄心,破除名象。煩惱不能生,則心自清靜,心若虛空,道自來居。

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驚其神;既驚其神,即著萬物;既著萬物,即生貪求;即生貪求,即是煩惱。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但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

——《清靜經》

人心如目也,纖塵入目,目必不安。小事入心,此心即亂。故學道只在定心。若心不定,即紙窗之微,為人扯破,必生怒忿;一針之細,為人去取,便生吝惜。又不徒以富貴亂心,得失分念,煩邪亂想,隨覺即除。毀譽善惡,聞即撥去,莫將心受。心受則滿,心滿則道無所居。要令聞見是非,不入於心。是心不外受,名曰虛心。使心不逐外,是名安心。心安而虛,道自來居。

——《海瓊白真人全集?修道真言》


修行務必要「立大志」

而修行當然也要立大志,也就是立「願心」,志向決定了成就的可能性。無大志遇「魔難」必退縮,遇「名利」必迷茫。趨吉避凶是人之常情,幾人可以迎難而上?《度人經》云:「保真者少,迷惑者多。仙道難固,鬼道易邪。人道者心,諒不由他。」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道德經?第三十三章》

《道德經》在強調「知足」的同時,同樣強調了「強行者有志」。「知足」是建立在「自知」的基礎上,明白自己當下所承受的一切「福禍」,皆是自身的映射。提升唯有「自勝」,唯有堅定不移,「立志強行」衝破格局。無論「仙道」、「人道」皆是如此。


這就是漢字妙高之處……

前志說的是利眾生,

後志說的是弱我執。

四聖六凡十法界,修為過了一定階位的人,從來說的都是一個道理。


實質上這是一個修行的不同階段,所表現不同的方式。初修之人肯定是處在紅塵,羈絆太多。身上的缺點兒非常多。常說大病用猛葯。此時你就要振臂一揮,振聾發聵。需要大的決心。此說的是有為法。隨著修為境界的進展,慢慢的是這種執著的意念,漸漸的淡化下來。漸漸的從有為的功法,進入到無為的境界。思想意念都慢慢的弱化。進入到恍恍惚惚似有似無。朦朦朧朧。進入到息其神志之思曰勿忘,順其呼吸之常曰勿助,凝神丹田,一心不亂。

太上曰,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乃至於無為。這也是要求我人們漸漸的弱化。以柔以默。意念至清至微,最後進入無念入大定。

小周天的功法本來也屬於有為。隨行有為之法,亦要輕柔緩和。所以運行周天的時候採取藥物用武火,但是規規有沐浴。就是調整火候,不要太剛。回歸丹田時,陰氣不要太盛。所以任脈有沐浴。督脈有沐浴。守丹田要用文火溫養之火。處處講究以柔以默。到了大周天的時候,純粹就是行無為之法。常常養金丹如雞抱卵。渾身酥軟如綿。10月懷胎,真空大定。更是講究弱其志,雖有神通慧而不用。修成一顆大陽神。


你邀請我,我就告訴你。

全在凝神處啊,說了好多好多。就是要保住這精神。

總而言之,復歸於嬰兒,跟嬰兒多學習,吃飽睡足,精神飽滿。這就是《道德經》第三章中說的「虛其心,弱其志,實其腹,強其骨」,看看嬰兒,心中沒有慾望,心中無事,是虛心啊。沒有大的志向,所以心中無大志,是弱志啊。這是心,心中虛空!然後就是身體,身體好好的,吃的飽,骨也強,有這身形,才可以載道啊。所以,這就是形全神全!

形,即是「實腹骨強」,是厚德,厚德可載物也。形全可載神,神來居之。神來居之,是有前提的。就是要心空。

心,即是要「虛心弱志」,心中空,心中無一物,心中無欲,心中無大志,那麼心即是清靜的,心空了,這神才能來居呀。

所以,形全,心空,神來居之。


我這個小道童從不認為修行人應立大志。前些日子內省時,我還意識到我對自己的修行的要求就是要往心無志,有宏願的方面修。

誠如其他答主「志」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欲」,有大慾望這個與清凈經與老君爺的思想是相背的。「志」雖與「願」難分開,但是仍有不同。

如我志願弘道,若側重點在志,則我志在弘道,那麼便是我具體去努力奮鬥的弘道,所做所為皆是我在弘道,為了達到這個志向,名利我可能我便會主動去爭取,有慾望帶來的就是追求名利地位得失,可能還會排擠他人,不擇手段。哪怕確實是我真的做了在弘道的事情,那其中的業也將造不少。

若側重點在願,則我願弘道,這個願就不只是願我弘道,更願大家都能弘道,一起弘道。名利地位誰合適給誰,我不爭不妒,若是賢能大德讓位給他我也樂意。安排給我的名利地位我也接下,挑起責任,做好事情弘道,有更賢者那就準備讓位,一切以更好弘道著想。並不求我要為弘道做出多表面的巨大貢獻。

道德經結合社會現象去參讀,真的是妙理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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