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腐敗,君昏臣暗,民不聊生。范文程、洪承疇、吳三桂投靠滿清有何不可?除了這個選擇,投降農民軍或者自立為王,哪一個會是更好的選擇呢?


在2004年9月17日於遼寧海城召開的清平南親王尚可喜學術研討會上,與會學者對平南王尚可喜給予積極的評價,認為「他能認清大局,順應潮流和民心,既能與時同進,又能把握機會,明哲自保,急流勇退。這是一位在歷史轉折關頭能掌握自己命運的歷史人物,是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

開清功臣洪承疇文韜武略的一生_亂歷史網?

luanlishi.com圖標南安英都良山村:櫻花競放的洪承疇故里(圖 )?

m.mnw.cn圖標

再等一等,將來有一天吳三桂吳大人,和范文程范大人也會建立紀念館,紀念他們開清愛民的功勞,再以後秦檜秦大人也會沉冤昭雪,恢複名譽。


我覺得按照題主的邏輯

我們可以給秦檜翻案了,很簡單的道理,吳三桂這些人不是漢奸

秦檜自然不是漢奸,相反地為溝通宋金,促進融合,為推翻腐敗的南宋作出了表率和功勞

岳飛自然就是破壞民族團結的罪人

我們可以這樣敘事:大金在民族英雄完顏宗弼的率領下和秦檜,万俟卨等沒有大漢族主義的開明之士的配合下,南下殺了許許多多的民族分裂分子,為宋金的民族融合作出了貢獻

同理,多爾袞也是如此,多爾袞率領大清八旗在吳三桂洪承疇尚可喜等沒有大漢族主義的開明之士的配合下完成入關,並且殺了幾千萬民族分裂分子,破壞團結的罪人,剃髮易服是一種取代衣冠博帶文明進步的表現

換到三百年後的抗日戰爭。。。。。。

對不起,我實在是說不下去了,基本上按照題主這種邏輯以後我們的史學就得這樣敘事,可能以後真的能夠實現"世界人民大團結"

這種邏輯真的是喪良心,漢奸思維

其實啊,當年抗戰,何干之修民族史的時候,給偉人寫過一封信

偉人給何干之回信的時候說過這個問題

明確提到這些人都是民族投降主義者,而且偉人還提到班超的行為並不在侵略範圍之內

我覺得關於南宋南明的立場問題,已有定論

沒有必要過分討論的必要

關於吳三桂之流所謂融合的說法可以破產了


不對,沙俄才是命世之主,如果范文程,洪承疇,吳三桂他們幫沙俄帶路,殖民中原,那麼將來的中國版圖就是中國+蒙古+俄羅斯,面積比現在要大得多了,世界第一大國,面積比北美還大,多長志氣

現實中他們沒有作出最好的選擇,目光短淺投靠了滿清,導致中國只能龜縮在960萬平方公里內,無法對俄羅斯提出領土訴求,而且也沒搭上俄羅斯近代化的快車,導致近代被西方列強暴打,康熙的水平比彼得大帝,一個在天一個在地,為啥不肯棄清投俄呢?


這幫歷史老師,教不好歷史還不如讓政治老師來教算球

建議修改題目為:

民國腐敗,君昏臣暗,民不聊生。汪精衛發現了大和才是命世之主,高瞻遠矚,幫助伐華,有何不可?達賴被逼迫完成土改,逃跑後美印對其禮遇有加。當時美國和中國的國力相比,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棄暗投明,有何不可?林派四人幫後來篡權是不對,噹噹文革之時,社會動亂,政策不明,不支持文革就是被打成反革命,他們有何選擇?

我是不是要加個狗頭保命?


乙丑年正月初二日,汗率眾福晉、八旗諸貝勒、福晉、蒙古諸貝勒、福晉、眾漢官及官員之妻,至太子河冰上,玩賞踢球之戲。諸貝勒率隨侍人等玩球二次之後,汗與眾福晉坐於冰之中間,命於二邊等距離跑之,先至者賞以金銀,頭等各二十兩,二等各十兩。先將銀置於十八處,令眾漢官之妻跑往取之。落後之十八名婦人,未得銀,故每人賞銀三兩。繼之,將每份二十兩銀置於八處,令蒙古眾小台吉之妻跑往取之。落後之八名婦人,各賞銀十兩。繼之,將每份銀二十兩、金一兩置於十二處,令眾女兒、眾小台吉之妻、福晉及蒙古之眾福晉等跑之,眾女兒、眾貝勒之妻及福晉等先至而取之,蒙古眾福晉落於後,故賞此十二名女兒金各一兩,銀各五兩。跑時摔倒於冰上者,汗觀之大笑。遂殺牛羊,置席於冰上,筵宴,戌時回城。

昔太平之時,諸申與漢人互市往來,且不論漢官之妻,即是平民之妻,亦不得被諸申所見,且輕蔑諸申之官員,欺凌毆打,不準立之於其門。而漢人之小官及平民人等往諸申處,卻可徑入眾貝勒大臣之家,同席飲宴,盡禮款待。得遼東後,漢人之廉恥皆已掃地矣。

啊,這,努爾哈赤反明之後的心態突出一個「爽」字,范文程畢竟地位高,不過老婆被睡了也不是什麼大事,畢竟在關外戲弄」漢人「的好戲還有很多,所以努爾哈赤和「命世之主」有什麼關係,按這效果,日本人豈不是更「合法」?(「玩法」夠花努爾哈赤的心態是看見漢人」不好「(比如上文觀看漢人跌倒,或者掉腦袋)能去開宴席的人,萬曆和他比真的是個正常人。我對「萬曆」評價特別低,不過要和努爾哈赤比起來,倘若真要評選「紂」,他真的得讓讓。

其他兩個我都懶的多說了,前幾天還看到一本書里寫著」正直的封建文人「洪承疇「,吳三桂那就對不起了,抗拒」統一「的帽子少不了。誰讓他沒和清朝一路走到底。


努爾哈赤乾的那些事,證明朝鮮才是天命所歸,關外萬人逃奔朝鮮,這事可真是一時「奇觀」。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