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分清楚纏足和裹腳的區別。

明朝及以前(除了元),纏足都是橫著纏的。因為古代的鞋子的鞋底是完全平的,沒有弧度,很容易得扁平足,所以用纏足的方式來避免。同時也可以修腳型,讓腳型更加瘦長。誠然,民間的確有裹腳的情況,但我認為這更類似於一種對貴族女性的捕風捉影的模仿,畢竟貴族女性也不會把腳露出來給你看,民間對此進行錯誤的模仿也是合理的現象。

而清朝的裹腳那才是徹徹底底的噁心,從一開始就是那種畸形並且摧殘女性身體的噁心做法。這已經無法用男權或者封建來解釋了,這是完完全全的變態,是士大夫階層逐漸腐朽的象徵之一。

你要問小腳好不好看,那肯定是不好看的,小腳這種東西的存在是對一個足控赤裸裸的侮辱。那些靠摧殘女性身體來滿足自己變態慾望的士大夫們也配叫男人?


挺損害女生骨骼的


任何事情,其實都是兩面性……

漢宮飛燕可能是世界上第一個想把自己的腳變得小的女人,為了跳舞時好看……

之後有了婦女應該守「貞節」、侍一夫的朝代的觀念是宋,明代愈演愈烈,到了清時更是登峰造極,各種貞節牌坊是對一個女人一生的肯定……纏足就是對所謂的貞節的一個評定標準……

人世間所有的事情,沒有上帝的默許就不會發生,那麼為什麼古代婦女會要纏足呢?聖經里的記載是人犯罪之後,上帝看起來的懲罰是「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女人的腳跟……」,把人世間所有的事情都「包括」了……纏足,只是一個表象……

為什麼要纏足,所謂的「三寸金蓮」其實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為了讓她們呆在家裡出不了遠門……

這確實是一種「殘忍」,但是,所謂的「相對論」也是世間萬物的一個法則,當一個女人已經「橫行天下」的時代來臨,「天下」又會是一種什麼樣的光景呢……

出於某種原因使得中國社會現在男多女少,女人只要是女性,各個都是「香餑餑」,以至於今天許多人都要「借錢娶妻」,就怕沒後了,娶進門的妻子,不論賢與不賢,都在一個「家」里享有「主權」,這是多方面的社會的其中一個面,只要這種面存在,就說明了社會的光景已經到了何種的一種光景……

當太平天國要解救婦女,使婦女褪去那萬惡的纏足時,那些不願褪去纏巾而被砍下了雙腳血流至死示眾的女人們的靈魂會蒙太平天國所「尊奉」的「上帝」所悅納嗎?答案只有天知道,或許她們會上天堂……或許……

今天所有舒適的氣墊運動鞋裡所包裹的不論男人女人所自由生長的腳,足以帶領自己的身體去到這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享受「自由」……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但是,世間的一個法則就是,「相對論」……

可能要到怎樣的一種程度,人們就又會理解,「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竟能真的是一種真理……

「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女人的腳跟」……

「頭」和「腳跟」,一個最「高」一個最低,一個是「主宰」一個是「承載」……

「大腳」總有變「小」的一天,「小腳」也總有變「大」的一天……

而能「征服」世界的男人們,一生的命運卻是被女人所「註定」的……只有女人能「生」男人,一個「生」,就把「一切」都「概括」了……

天地廣闊兮,男人「事界」……涅槃「重生」兮,女人胎盤……


這個是文化人乾的事情啊

咱不知道&


你站在古人角度看,古人十二三歲的女孩就可以出嫁了,古人的偏好自然是以年輕女孩的小腳為審美偏好。以至於想留住小腳不讓她隨著成年(現在人的成年)長成大腳而流行裹腳。愛美愛到極致就成了病態。


如果我不喜歡一個事,我認為做這事無益甚至有害,但是我發現我不做這件事就無法融入社會,甚至可能無法正常生活,我的家人甚至也會因為我的拒絕而被嘲笑,這使我不得不去做這件事,儘管會非常痛苦。而要求全社會都這麼做的人,其實根本不需要做這些。

裹腳就是這樣。

古代那些文人不光喜歡小腳,他們還喜歡互贈小妾,逼良為娼,勸雞從良,我相信小腳真好看還是假好看,一點都不重要。

PUA並不是現代才有的新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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