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數額接近巨大,詐騙救災防汛物資詐騙老年人殘疾人屬於詐騙罪其它嚴重情節。詐騙救災防汛物資詐騙老年人殘疾人又屬於從重處罰10%的情節,那麼詐騙數額接近巨大詐騙救災防汛物資詐騙老年人殘疾人該怎麼判?


你好,犯罪數額確定的是量刑起點,兩個從重情節調整的是基準刑。我知道我這樣說,外行根本聽不懂,說了等於沒說。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如果幾句話就能讓大眾都明白刑是怎麼量的,那人人都是法官了。

我盡量說的簡單點,那就是你說的這些情節都會直接影響量刑,會對這些情節,分別作出認定和處理,再結合全案的其他情節綜合確定最後的宣告刑。


你是想問:詐騙數額接近巨大,又同時具有詐騙救災物資、詐騙老年人殘疾人這兩個從重情節怎麼處理的問題吧?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在案件有多個情節的處理上,有一個原則就是:每一個情節只能使用一次。

「詐騙救災物資」和「詐騙老年人殘疾人」是兩個不同的情節,屬於司法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五種情節當中的兩種。

在這種情況下,其中一個情節用於認定「有其他嚴重情節」,另外一個情節用於從重處罰。

換句話說,這種情況相當於詐騙數額巨大,同時具有一個從重處罰情節的情形。


從重對應從輕,加重對應減輕。

從重一般不會升檔量刑。

從輕也不會降檔量刑。

減輕指的是降檔量刑。

目前沒有加重處罰情節。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具體還需要根據案件事實分析,可詳談案件情況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


詐騙數額接近巨大,同時具有詐騙救災物資和詐騙老年人財物兩個情節的,一個作為升量刑檔的情節,一個作為在此基礎上的從重處罰情節。

詐騙公私財物滿八萬不滿十萬的,具備你說的兩個條件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具有其他嚴重情節,刑期升檔到三年半以上。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另一個情節從重。


沒人性,太沒人性……?!


按照最重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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