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同時進行嗎?可以同時進行嗎?同時進行更好嗎?


如果一個體系的知識尚且存在流派,這證明瞭這一知識體系並未獲得足夠充分地發展

心理學還很年輕,這個流派的正確並無法取消另一個流派的正確

但並行是很難的,如果數學計算中同時使用二進位與十進位是事倍功半的,那麼,試圖並行兩個心理學流派亦然

況且,二進位與十進位之間的轉換關係是已知的,是清楚的,而弗洛伊德和阿德勒之間的共通性在哪裡卻是(也許)存在爭議的


可以同時進行。從多個角度看同一個問題,解決方案會更加豐富。

阿德勒是站在弗洛伊德的肩膀上。

個體心理學是看到過去,但是著眼於意義的流派。

是否同時進行取決於我們溝通對象的接受程度,也取決於我們如何歸因對來訪者幫助最大。

有的人會認為原因論比較刺激,不想什麼事情都找原生家庭的原因。

有些人會認為目的論是比較刺激的,認為這個目的自己並沒有覺察,自己不願意接受。

舉例子:

如果一個女孩,看到自己喜歡的男生有臉紅的現象。

臉紅症讓她不敢面對這個男生。

如果她是我們的來訪者,我們可以引導她思考,產生臉紅症的原因。

如果她說不知道,你可以提供一個啟示:

原因論是說,因為她是一個容易害羞的人,她不會釋放自己的慾望,她的潛意識非常恐懼。

目的論是說,因為她害怕被拒絕,臉紅可以讓她不去找這個男生提供一個藉口,目的就是不直面這個男生。

問我們的來訪者哪一個解釋更像是她內心的聲音。

你提這個問題很有趣,期待和你交流更多原因論和目的論的同時應用。


阿德勒認為影響人行為的是意識,弗洛伊德認為意識只是潛意識的執行者,所以真正影響人的是潛意識。因為阿德勒無法和弗洛伊德達成一致,所以她離開了弗勒伊德的團隊自立門戶。

100年過去,弗洛伊德的理論越來越被更多的人所認可,而阿德勒的理論逐漸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從今天的角度來看阿德勒的理論是錯誤的,弗洛伊德的理論並沒有錯,它只是不完整。


可以的。 其實無論是原因論還是目的論 都是人自己給事情強加了一個意義。

比如你去談戀愛。 倒是你曾經被傷害過,一朝被蛇咬,所以你不敢再談戀愛了。 或者 你只是再找不談戀愛的藉口,你覺得現在的生活更高。 其實單一拿出來說都不太對。 有的人真的是因為被傷害怕了,有的人卻是因為單身比談戀愛快樂,或者ta懶得談,然後給自己找個藉口。

這種現象得具體原因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不少人都是二者同時存在。 談戀愛被傷害過,不敢重新找對象,就算他想找對象,但是自己懶得去追女孩或男孩 還不如天天刷劇和打遊戲有意思。

所以大部分情況下 原因和目的是共存的。

不過這只是人類自己加上去的意義。對於地球,對於宇宙來說 你談不談戀愛一點意義都沒有。 所以不管是原因還是目的都是人類的主觀想法,甚至只是這個人的個人想法,ta的前任,或者未來的對象完全沒這麼想過。

所以做事不用想太多,喜歡就追 被傷害也無所謂 你也不少塊肉。不想追就不追,刷刷劇 打打遊戲就行。 所有的一切想法和行為都是你自己的主觀問題。


我覺得可以結合 把二者的理論結合 行動由意識決定 而意識替潛意識執行行為的過程 假設失去意識的情況下 那行動是有誰來執行 潛意識作為更深層次的下意識 只是不像意識存在於腦海中 隨時都能感受到自己意識的存在 甚至能改變一個人的行為 而潛意識是很難感受到居於大腦更深層的意識 因此只有在意識失去的時候才會引導行動的執行 俗稱植物人 是沒有意識的 但是他會聽到話語併流出眼淚 這種現象如何說明?


看書時思考到了同樣的問題,發現還真的有人討論。

說說我的看法。

原因論是看過去,過去的一系列情況導致了現在的我。就好像書上的例子,社恐的青年把自己不敢出門歸咎於父母。如果一個人過分執著於這樣一種歸因,忽視了自己的責任,的確無法帶來改變。但另一種情況是,曾經的創傷沒有被看到、被承認,當事人情感上難以讓過去成為過去。如果子彈一直在身體裏,即便傷口癒合了,每次牽拉肌肉還是會疼。

此外,存在像祥林嫂那樣,反覆訴說過去,卻始終過不去的情況。事實上,祥林嫂一遍遍訴說的只是事件,情感其實是隔離的。

心理諮詢中我們追溯過去,不僅僅是去看到過去的事件,更多的是通過理解,幫助當事人把當時事件中阻塞的情感釋放出來。有點像把傷口重新暴露出來,取出子彈。

事實上,原因論之後,存在一個哀傷的過程,那就是過去的已經過去了,無法改變。雖然遺憾,但也只有接受。

但如果身體裏有子彈卻否認了它的存在,這樣的目的論會給當事人一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

又比如說長期遭受虐待的確會形成創傷,而這種創傷可能是生理性的,影響到一個人的植物神經系統。這並不是簡單的換一種看法就可以解決的。

在安全的心理環境下,重新回到過去,可以看到過去的危險和當下的情況是不同的。也可以去探索當下是否有更好的解法。這樣當事人才能夠不被曾經的創傷「嚇壞」,而敢於向前一步。

但目的論依然有其價值。首先,它給了當事人選擇的自由。幫助當事人意識到,在看清過去之後,當下做何選擇,這種為自己負責的自由其實是存在的。選擇與否全在勇氣。

另外在家庭治療中,目的論的視角,能給原本僵化的家庭敘事帶來新的視角,這也就為改變帶來了可能。


有趣的問題,第一次聽說這樣的分類和比較,不過給了一個新的視角理解兩種理論!


二者實際上並不衝突,行為來自當下的意識,意識根源於潛意識的模式。


不知道。

但《心理諮詢師》教材裏明確說:真正有效的,是不同流派之間的共同之處,而不是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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