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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一直都知道,母亲不喜欢我,也不喜欢阿姐。但阿姐总是骗我说母亲只是太忙了,我知道她是怕我伤心。可是阿姐,除了你,我其实不在乎其他任何一个人。

母亲不喜欢阿姐,是因为生我阿姐时,难产损坏了身子极难再孕,可阿姐却是个女孩。

她不喜欢我,是因为她苦苦治疗了七年再次受孕,我依旧是个女孩。

所以,我是阿姐一手带大的。

阿姐知书达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人都夸丞相府嫡长女温和谦顺,美貌无双,是娶妻最佳人选。至于那丞相府嫡次女,实在是一个值得忽视的人物。

其实我知道,阿姐饱读诗书,苦练琴棋书画,美名外扬,都是为了我。

因为母亲说过,我们姐妹至少有一个是要进宫当妃子的。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丞相府的荣耀。

阿姐是希望我能找一个心爱的男子,白头偕老。

只是阿姐啊,我觉得世上所有的男子加起来,都抵不过一个你。

阿姐活得一点都不快乐,她想要的,是自由。

「珠珠儿以后想干什么啊?」我与阿姐并肩坐在屋前的台阶上,温热的阳光洒在阿姐脸上,她好像极喜欢这阳光,闭上眼睛仰起头,嘴角微微翘起,问我话时才把头转过来,含笑的看著我。她的脸庞在阴影下时隐时现,我竟然看痴了。

「珠珠儿?」阿姐又唤了我一声。珠珠儿,是阿姐给我起的乳名。

我回过神,微微笑道:「珠珠儿想永远和阿姐待在一起。」

「傻丫头。」阿姐笑了。她一笑,我觉得冬日里的冰都融化了。

我想,我的阿姐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

阿姐进宫了。

就在她十七岁生辰的那天,宫里来了赐婚的圣旨。丞相嫡长女李岁晴和东宫太子萧珩十日后成婚。

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房间里煮茶,阿姐最喜欢我煮的云南普洱,这是我送她的生辰礼物。

啪——我手里的茶杯掉在地上,热水四溅,湿了我的鞋袜。我的脚开始火辣辣的疼,可我觉得,这疼痛抵不过我心中万分之一。

「珠珠儿!」下一刻,阿姐的身影出现在门前。

阿姐红了眼眶,我慢慢抬起手替她试去眼泪,笑著安慰她,告诉她我无事。

最后阿姐还是请了郎中来,折腾了两个时辰才罢休。

「阿姐,你要与太子成婚了,是吗?」我盯著阿姐的脸,不想错过她的任何一个表情。

阿姐的脸竟然悄悄红了,她别开眼,微微点了点头。

我看阿姐的模样我就明白了,阿姐心里多半是有太子的,只是不知道阿姐何时心里也装了人。

阿姐以前是为了我,如今为了太子竟也愿意放弃自由。

「阿姐喜欢太子,是不是?」

阿姐愣住了,多半是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

她的脸更红了,笑著嗔我小孩子打听的太多。她嘱咐了我一会儿,最后站起来为我掖好被角,起身离开。

我望著阿姐离去的背影,泪流满面。

阿姐成亲前一晚对我说,她最不放心的就是我。我笑著安慰她,珠珠儿已经长大了。她听罢轻轻摇摇头,泪水打湿了衣襟。

庆恭十年十月廿四,宜嫁娶。

阿姐成亲了,我看著她穿著火红的嫁衣,坐上了豪华的步撵,十里红妆,一直从丞相府蔓延到皇宫,面子上的事,母亲向来做的很足。

那火红色的嫁衣灼烧著我的眼,也灼烧了我的心。

阿姐走了,我想,有些事我该做了。我还要为阿姐铺路,让她余生后顾无忧。

阿姐成亲后半年,母亲中风了。我看著坐在塌上的母亲,年近四十的她依旧风韵犹存。只是现在的她,嘴歪眼斜,实在算不得好看。她看著我,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看起来很是著急。我轻笑一声,说道,母亲还请放心,珠珠儿虽还年幼,但阿姐自幼教我读书管家,丞相府关系简单,珠珠儿还是应付过来的。

说完我便转身离开,不管身后人发出的声音。

后来啊,人人都说,丞相府嫡次女聪明能干,小小年纪就把丞相府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极为孝顺,一直亲自照顾中风的母亲。

我听罢传言微微一笑,慢慢把手里的药倒入花盆里,这盆兰花,开的极为美丽。

阿姐也听说了,她给我写信,只嘱咐不要委屈了自己。我的阿姐,一直都是为我打算。

阿姐忽然开始为我挑选夫婿,我笑著说我还未及笄,阿姐何必著急。阿姐的神色有些恍惚,随后解释说,早参看著,也能好好打探。

阿姐成亲后两个月,太子就娶了礼部尚书庶女谢禾凝做侧妃,并且那女子已怀孕三月。我看著宴席上的阿姐,她脸色如常,说太子是要做皇帝的,三宫六院,理应如此。

我当时只觉得,这样的太子到底哪里值得阿姐留恋。

庆恭十二年,皇帝驾崩,太子继位,阿姐做了皇后。阿姐告诉我,她得偿所愿,如今也有了庇护我的能力,让我不要有后顾之忧,她定给我周全。我笑著说,好。可是阿姐,你说你得偿所愿,但我却觉得远远不够。

阿姐怀孕之后,我得了圣旨,可以时常进宫陪伴。我也会偶尔看到皇上的身影,只是他的身边一直跟著另一个女子,那女子总喜欢低著头,一副恭顺的样子。

我问阿姐过得可还舒心,阿姐懂我的意思,笑著摸摸我的头,说她如今只希望顺利诞下腹中孩儿,余生也有了寄托。

我看著阿姐,一时说不出话,阿姐啊,你也不过十九岁。

阿姐临生产半月,我便一直住在宫里,照顾阿姐起居。阿姐总是打趣我,我这个当姨母的比她这当娘亲的还上心,我笑著没说话。阿姐,我在乎的,只有你。

太医说,常常散步有利于生产。那日,我陪著阿姐在御花园散步,谢贵妃急匆匆地跑过来,求阿姐救救她的孩儿。

皇上出宫,谢贵妃没有出宫的宫令,翎公主高烧不退,太医们束手无措,听说宫外有一名医,擅长小儿杂症。阿姐把宫令给她,自己则去了翎公主住处,一直照顾到深夜。

翎公主病好了,阿姐却难产了。

我著急地抓著阿姐的手,替阿姐试去额头上的汗珠,一遍一遍地叫著阿姐,最后叫的声音都开始颤抖,从有记忆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因为害怕而哭。

不知过了多久,阿姐终于生下了孩儿,是一对龙凤胎。阿姐醒来看到孩儿很是高兴,她的眉眼弯弯,是这世上最温柔的模样。而我却在一旁泣不成声。

从那之后,阿姐的身子越来越不好,已经不能下床走路。再后来,阿姐开始咯血,她大概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

阿姐说,皇上从那之后倒是时常过来探望她,有时候还会亲自照顾,说到这里,阿姐微微笑著,很是满足。我没有告诉阿姐,我觉得他应该是因为阿姐救了他心爱女子的孩子而感到愧疚吧。

一个深秋的晚上,阿姐召我入宫。

阿姐告诉我,我做的一切,她都知道。她知道是我让母亲中风,知道我偷偷换了母亲的药,知道我尽数换了丞相府的下人,知道我开始往东宫插人,她甚至知道我派了暗卫保护她。

我问阿姐,可曾怪我,可曾觉得我心狠。

阿姐摇摇头,她道她只是后悔,还是没有保护好我,让我冒险行事,又说这样也好,以后她不在了也能放心,她的珠珠儿不用她的庇护也能活得很好。

我笑著笑著便哭了,我的阿姐,从来只会担心我。

阿姐帮我擦去眼泪,说她现在放不下的是那一对双生子,她不希望他们多有出息,只希望他们能够健康快乐。

我说阿姐放心吧,一切有我。

阿姐突然哭了,她恨自己身体无能,不能亲自照顾孩儿,还要把他们托付给我,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孩子。她没能替我找到一户好人家,也没看到我成亲。

我抓著阿姐的手,哭的撕心裂肺。

阿姐走了,在一个冬日的午后。那天的阳光,和那日她问我珠珠儿以后想干什么时的一样,温暖,美丽。

阿姐走后,我大病了一场。身体恢复时,已经是来年的春天。

阿姐,你放心吧。

嘉和三年,丞相府嫡次女李楚微为继后。

当初阿姐为了保护我入宫,如今我为了保护阿姐孩儿入了宫。

入宫第一天,我喝下了绝子汤;

入宫第二年,谢贵妃失去孕育的机会;

入宫第三年,嫡公主渥丹获封钟离公主,赐离京城最近的封地,钟离;

入宫第五年,丞相夫人中风未愈逝世;

入宫第六年,丞相思念夫人,追随而去;

入宫第十年,立先皇后之子萧池为太子;

入宫第十三年,翎公主远嫁西凉;

入宫第十五年,谢贵妃常伴青灯古佛;

入宫第十六年,钟离公主与镇西小将军情投意合,喜结连理;

……

入宫这么多年,我的手上早已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可我不后悔,他们,都该死。

我看著眼前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皇上,心里漠然。他也不过四十岁的年纪,如今只能躺在床上苟延残喘。

我冷冷的看著他,算计著他咽气的时间。入宫之后,他待我不错,后宫也只有我和谢贵妃两人,我其实还挺感谢他,因为入宫这么久,他从未碰过我,大概是因为我长了一张和阿姐相似的脸。只是,他还是要对自己犯的错付出代价,他错就错在,娶了我阿姐,却冷她的眼,伤她的心……

他睁开了眼,似是有话要说。我忍住心里的嫌弃,把耳朵凑到他的嘴边。

他说:「谢谢你……楚微……」

我皱起眉头,实在不知道他想谢我什么。

「我来了……皎皎……」

皎皎是阿姐的乳名。

我看著他咽了气,感到无比的烦躁。阿姐的名字,不配从你口中说出。

皇帝驾崩,葬于皇陵,与先皇后合葬。我知道,这是阿姐的心愿。

我做了太后,看著阿姐的孩子一步步掌握实权,带领著业朝一步步走向昌盛,得偿所愿,身体健康。我想,阿姐一定很开心吧。

后来,我常常喜欢冬日里放一张躺椅在院子里,坐在上边晒太阳,那阳光,很温暖。椅子摇摇晃晃,我闻著云南普洱的香气,闭上了眼。因为我听到有人唤我珠珠儿,我知道是阿姐来接我了……

番外 萧珩?李岁晴

我需要一把刀,一把可以杀死自己的刀,一把可以辅佐池儿的刀。

皎皎走了,我心如死灰。帝王自戕,后继无人,业朝定会生灵涂炭,我已负皎皎,再不能负天下人。

与皎皎成亲之后,我知道李楚微是皎皎最放不下的人,于是暗中派人保护,但暗卫带来的消息令我皱起了眉头。毒母,掌权,往东宫插人,这个女人,当真是个疯子。

忽然又记起那日午后,李楚微进宫探望皎皎。那时,皎皎还在午睡。她看著入睡的皎皎,那眼神,专注,痴迷,宠溺。在看到我之后,慌忙掩饰,跪下行礼,眼神恢复自然,但我没忽视她看向我时一闪而过的怨恨。

她为了皎皎,定会善待渥丹,辅佐池儿,替皎皎报仇,我想,我找到了那把刀。

嘉和三年,我立了李楚微为继后。

我知道进宫当日,她便喝下了绝子汤,我淡然一笑,这世上除了皎皎,我不会碰任何人。

她果然没令我失望,入宫之后,开始了自己的复仇。

谢贵妃,翎公主,丞相,丞相夫人,当然,还有我,全在她计划之内,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她的手段令我惊讶,算不上多高明,但足够狠毒。我知道她不是不够聪明,而是懒得去缜密布局,因为在这世上,她再无留恋。

我配合著她的计划,给她善后,每日吃下她托人送来有著慢性毒药的桃花酥,我知道,在池儿真正有能力之前,她不会让我死。

她一直以为我尊重她,不碰她,是因为她有著一张和皎皎相似的脸,因为我对皎皎的愧疚才会如此。但我觉得,她和皎皎实在不像姐妹。皎皎温柔,善良,而她,疯狂,狠毒。

池儿及冠,我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这一天,我等了20年,它终于来了。

我躺在榻上昏昏欲睡,眼前全是皎皎的脸,慢慢地,在梦里回顾我与皎皎错过的一生。

我出生那年,业朝大旱,母妃难产而死,我与孪生弟弟从小就是灾星般的存在。幸得宁老将军相护,一直苟活著。

我和弟弟不知道遭受过多少次暗杀,弟弟心思单纯,看不出其中奥秘。为了改变这样的生活,我只能往上走,夺得更多的权利,成为那人上人,保护自己,保护弟弟。

后来,我遇到了皎皎,我觉得,我们是一样的人。

童年悲惨,父亲不爱,母亲不疼,却又为了弟弟妹妹不得不坚强。

我看到她为了那个叫珠珠儿的妹妹,不断在母亲面前提高存在感,这样母亲每次发疯时想到的只有她;我看到她为了妹妹努力学习琴棋书画,饱读诗书,在宴会上大放光彩,哪怕遭受其他贵女的嫉妒;我看到她即使遍体鳞伤,但只要在珠珠儿面前,她就永远温柔,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皎皎,这样的皎皎值得被珍视。

庆恭十年九月,当朝太子萧玓惨死街头。皇帝骤失爱子,一夜白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十日后,封萧珩为太子。

我当上太子第一件事,便是娶皎皎为妻。

可笑的是,就在大婚前一晚,我被下了蛊。二十年无数次的暗杀我都躲过了,却没躲过谢禾凝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

『此为凤凰蛊,只要你保我顺利诞下腹中孩儿,我便替你解蛊。』谢禾凝站在不远处,身板站的笔直。

凤凰蛊,这是要我断子绝孙。

她未婚便与前太子萧玓苟且,如今已身怀有孕一个月,她受父亲逼迫,只能铤而走险。

『若被我知道殿下将此事透露出去,我不介意这世上多一个死人,对了,此蛊的母蛊在李岁晴身上。』

皎皎……

我看著谢禾凝,双手握拳,却别无他法。

我想,原本就是我一厢情愿,皎皎此刻心中未必有我,我又何必去招惹她。

只要她不爱我,她就不会痛苦。

大婚之日,她在屋里坐了一夜,我在屋外守了她一夜。

我千算万算,还是算错了。

我错算了皎皎对我的爱,错算了皎皎的身体。

皎皎受她母亲折磨多年,身体已然虚弱,又中了带有毒性的凤凰蛊母蛊,早已无力回天。

而我,却还在解蛊之后,让她怀了孕。

她有心隐瞒自己的身体,我却从来没有怀疑。

双生子难产,更是要了她的命。

生子之后,她开始咯血,我日日照顾,却还是无能为力。

谢禾凝已经产女,也给我解了蛊,我已经无所顾虑,向她坦白了一切。

她说她很欢喜,她深爱的人也深爱著她,她还为自己深爱的人生下了孩子。

她躺在我的怀里,她说,这段时光是她最快乐的时光;她说,你好好活著;她说,阿珩,你别难过。

我看著她咽了气。

皎皎,你独留我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思。

我需要一把刀,一把可以杀死自己的刀,一把可以辅佐池儿的刀。


江山为嫁

倾顾 飞魔幻

长歌尽阿YueYue - 长歌尽

作者 | 倾顾

她带著滔天财势嫁给他——一个眼瞎无宠的王子,为他缝衣做饭,助他一统江山,可他却始终不愿意多看她一眼。为了心上人,他胜券在握却迟迟不发兵,令她失去了至亲骨肉。她牺牲种种,到头来,他却只记得她横插一脚,毁了他一生所爱。

楔子

我一生中有两件最为自豪的事,其一是我慧眼识英才,助慕容棣成为皇帝,另一件则是我成为慕容棣的皇后。

十六岁之前,我觉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爹亲娘亲,不如慕容棣亲。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许归山,那时沧海老人广收天下学子,我爹带我上山报名。我闲得无聊,偷偷溜出来,还没跑远就看到了稀罕事儿。

九十九阶白玉阶下,正跪著一个灰扑扑的身影,周围人来人往,他却匍匐在地,一动不动。

我顺著山阶往他身边跑,我爹闻讯赶来抱起我。我指著他问:「爹,他是谁?」

多谢这个烽烟四起的年代,我爹这样的巨富大贾才成为所有想当皇帝的野心家的座上之宾,因此他只是眯起眼看了看,便笑道:「真巧,这不是郑国侯的小儿子吗?」

郑国侯的小儿子,天生眼盲,娘早死,爹不疼。

我爹曾说他可怜,我却不知这是个怎样的可怜法。他忽然抬起头来,于是我在我爹的怀中,借著绮丽的朝霞,望见了一生中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面孔。

那是一张白玉般洁白无瑕的脸,面上有著最完美的五官,从我的角度看去,他长长的眼睫毛静静地搭在狭长的眸子上,眼尾一颗朱红泪痣美得夺人心魄。

他平静地将脸对准我,漆黑的眸子像最剔透莹润的宝石。我仿佛被蛊惑一般向他伸出手,我爹却忽然道:「小公子还是别在这里等了,沧海老人立下规矩,不收身体残障之人,你就是跪到地老天荒也无济于事。」

「地老天荒不行,我便跪到海枯石烂,有志者,事竟成。」

慕容棣平静地回答,他穿著一袭陈旧的灰色单衣,在许归山凛冽的寒风中显得那么单薄。我还没挣扎,就被我爹拎走了。

接下来几日,我总找机会去偷看他。

他一直平静地跪在那里,像是一块安静的顽石。我看来看去也看不出他哪里瞎,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他果然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作为一个颜控,我有个毛病,就是想将天下美人统统收归旗下。感谢我爹没把我完全养歪,我还有基本的常识,知道不能强抢民男。

所以在一个下雪天,当慕容棣身形晃了晃,晕倒时,我左顾右盼半晌,终于下定决心将他扛回了房间。

我将他裹成个大粽子扔在床上,待下人为他灌下一碗热参汤后,他终于缓缓地睁开了眼。

他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如同雨后的天空般纯澈高远,美貌衬上这样冷寂冰凉的神情,让人觉得,纵使将世间繁华尽数捧于他面前,亦难换得他一笑。

我不待他开口,便问:「你愿意当我的书童吗?」

他不说话,像是没听懂我说什么似的。我被他的脸迷得魂不守舍,再接再厉道:「沧海老人想来是不会收下你了,不如你扮成我的书童,我上课的时候,你也可以在旁聆听。」

这是个不太高明的法子,却是我想了这么久所能想到最好的办法。慕容棣愣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拒绝的时候,终于听到他说了一声「好」。

从那天起,慕容棣成为我的书童,负责抱我上学,让我吃豆腐。

小伙伴们都很羡慕我有个这样美貌的书童,我也觉得与有荣焉。然而,美貌的人势必要有同他美貌相称的脾气,慕容棣虽然成了我的书童,他的傲骨却丝毫无损。

我要他抱我,他便当我是个马桶一样不情不愿地抱著;我要他喂我吃饭,他正襟危坐,借口自己是瞎子,把一勺鸡汤灌进我鼻孔里;花前月下,我刚想扑过去对他亲亲摸摸,他头也不回地把一块姜糖精准地塞到了我嘴里——天知道,我最恨姜味。

俗话说得好,偷不如偷不著,我对他朝思暮想,结果想出了一个歪点子——

众目睽睽之下,我要慕容棣被打得鼻青脸肿,然后我如英雄般降临,将在地上滚得一身尘土的他扶起来,王霸之气大开地喊道:「我罩的人你们也敢动,不想混了吧?!」

万万没想到,这一切都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我掐著点赶过去时,慕容棣确实被打倒在地,一身灰衣也确实到处是土,可在他身边,有个小姑娘正固执地抱著他,替他拦下了许多拳头。

小姑娘穿著鹅黄色的衫子,雪白的脸上蹭著土,格外显出一双莹润动人的眸子。被她挡在身后的慕容棣垂著头,我却看到他一双手握得紧紧的,像是一座压抑著愤怒的火山。

旁边的人都在看热闹,我随手揪了一个过来问:「那个人是谁?」

「她呀,她是平国公的私生女陈轻絮,不知怎么和这个瞎子勾搭上了。」

那人兴奋地回答我,我却勃然大怒:「就凭你这尖嘴猴腮的东西,也配叫别人瞎子!」说著,我大步走过去,一把推开了围著慕容棣打的人。

周围安静下来,大家都看著我们,我却只能注意到慕容棣从地上挣扎著爬起来。他温柔地碰了碰陈轻絮的脸,轻声问:「疼吗?」

小姑娘含泪摇头,慕容棣又把头抬起来,准确地将脸对准我,一脸冷漠。我忽然胆怯起来,这段日子他过得很不好,被刁难没有饭吃,旁听时被人赶出去,和他住同屋的人把他的被褥丢出来,不准他回去睡觉……

这一切,都在我的允许下发生。他变得越发苍白消瘦,可我所希望的就只是他能服软,冲我低下他高高昂起的头颅。

「宋鸯,」他唤我的名字,我讷讷地应了,却听他说,「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待我越发毕恭毕敬,却又万分冷漠,往日些微的玩笑再也不曾有过,他如一块亘古不变的寒冰,将我推得远远的。

可他面对陈轻絮时又换了一副形容。

说来惭愧,我曾跟踪过他。那天,天上挂著一轮明月,慕容棣在一棵梨花树下坐著,不多时,陈轻絮便跑了过来。她一只手拎著裙角,一只手提著一个食盒,小脸蛋红扑扑的,坐在慕容棣身边。

那晚的月亮真好啊,我蹲在角落里,看著慕容棣一直对著陈轻絮笑,梨花纷纷扬扬地落下,他吃下陈轻絮为他做的宵夜,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来。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我想把她送给你。」他这么说著,把玉佩塞到了陈轻絮手里。小姑娘手足无措地同他推搡了半天,终于垂著头收下了玉佩。

真好,善良的少女遇到了饱受欺凌的少年,他们郎才女貌、青梅竹马,再过十年便又是一对神仙眷侣。

可惜,这其中有我这个小浑蛋搅局。

半个月后,平国公夫人亲自来许归山接走了陈轻絮。

当然,这是因为我,我请我爹出手,要陈轻絮消失在我和慕容棣面前。

陈轻絮走的那日,天上飘著小雨,她穿著一身藕粉色的长裙,一步三回头,我瞧瞧身边故作淡定的慕容棣,心底一片酸涩。

明明是我先遇到你的,我到底哪里错了?

没人能告诉我问题的答案,陈轻絮到底上了车。马蹄声嗒嗒地远去,她忽然从窗里探出头来,冲著慕容棣摆手,边哭边喊:「慕容哥哥,我等你长大了来娶我。」

我是第一次瞧见慕容棣失态,他冲著马车追去,迷蒙的细雨里,落花伴著小姑娘的哭喊声一道飘散开。他因看不清前路被石头绊倒,失魂落魄地跌坐在树影里,脸上的表情很是伤心。但是没关系,余下来的日子,有我,也只有我会陪著他,抚平他心底的伤,成为他最重要的那个人。

至于旁的狂蜂浪蝶,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捏就死的小虫子。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到底天真,然而那个时候,我却对这个想法深信不疑。

在山上学艺的日子过得很快,我每天听恭维,发发呆,烂泥糊不上墙似的混吃等死。而慕容棣果然是块金子,即使隐藏在人群里,也会发光。他在一次诗会上一鸣惊人,被沧海老人收为徒弟,从人人都能欺负的小瞎子一跃成为高高在上的首席大弟子。

他升到了高级班,同我的交集越来越少,我常常翘课去他的窗外偷看他上课。初春的寒风里,我倚在刚发芽的杏花树上,看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

雪白的学子服被他穿得风流倜傥,风拂过,杏花打著旋落了下来。他忽然向著窗外望了一下,我屏住呼吸,却忘记了,他根本看不到我。

班里也有些流言,有人说他是靠著我才会被收入门中,还有人嘲笑他舍得一张脸,说把我伺候高兴了,说不定将来能当上郑国国君。

我找人教训了他们,慕容棣却无所谓,他一心向学,哪有闲工夫管我们。

放假回家,我爹问我:「你在山上开不开心?」

我爹是个粗人,他生平有三件快事,一是赚钱,二是数钱,三是拿钱给我花。这么个财大气粗的人,却在我垂头不语时敏锐地察觉出我的异常:「有人惹你不高兴?」

我犹豫一下,道:「爹,你有没有办法,让慕容棣有个显赫一点的身份?」

「怎么,你还想让他当国君不成?」我爹沉吟片刻,摇了摇头,「不成,他是一个瞎子,怎么也当不上国君啊。」

「他不是天生瞎啊。」我连忙道:「我打听过了,他看不清东西是因为中了毒,只要拿到寒潭之下的啜冰鲤,清了余毒就好了。爹,你帮帮我。」

啜冰鲤只生在西北苦寒之地,如今东陆上,西边和东边因为战乱而完全隔绝,唯有走南闯北的商人能过去。我爹耐不住我软磨硬泡,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

商队启程时,我藏在拉货的马车里,混了进去,等管事的发现我时,商队已经走出了几百里。

他们是万万不敢放我一个人回去的,我撒娇耍赖地跟上他们,几经周折,终于来到了西北。

西北的风很硬,刮在脸上就是几个血口子。我吃了许多苦头,灰头土脸地缩在马车上,直到管事的告诉我寒潭到了,我才抖擞精神地从车上跳了下去。

寒潭很大,一眼望不到边,浅碧色的湖面上覆盖著坚硬的冰。我迫不及待地要管事去收购啜冰鲤,半晌后他回来了,有些为难地对我说:「大小姐,这事难办,连年战乱,这里能下到寒潭之下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因为我的任性,商队特意绕到了寒潭,他们的目的地其实还在山后面。我看管事的坐立难安,知道这批货不按时送达会有大麻烦,于是劝他们自己先走,我再想想办法。大概是一路上我表现得很乖巧,管事的思忖许久,终于答应了我。

临走时他反复交代,找不到人下水就快点去追他们,千万不要任性。我笑眯眯地应了下来,眼见著商队的影子逐渐消失在群山里,我一甩辫子,进村了。

村里还存著当年他们下寒潭用的装备,无非是一根长长的绳子,还有用鱼鳔做的存空气的囊。

回想起来,别人是艺高人胆大,我则是蠢得天真,凭著对慕容棣的一腔爱意,就有胆量独身一人潜入寒潭里。

入水的那一瞬,我便被冻哭了,眼泪滴在冰水中,晕开一圈涟漪。水下是一片毫无边际的黑暗,我连自己的心跳都听不到,只能一边不由自主地流泪,一边努力向下潜去。

捕鱼人放的鱼篓在一个水涡中,我身上绑著绳子,根本够不到。当我解开腰中系著的绳子时,我忽然想,若是我死在了这里,慕容棣知道了以后会不会为我掉一滴眼泪呢?

大概是不会的,他只会舒一口气,觉得解脱了,所以我不能死。他还没喜欢上我,我怎么舍得去死?

这样想著,我拼了命地向著鱼篓游去,碧绿的水中,我被寒流扯得寸步难行,飘浮的水草如同枯死的长发。我怕得发抖,却咬紧牙关,抓住了系鱼篓的铁索。

我的手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仍不肯放开,固执地扣著铁索想要解开,当鱼鳔里的空气仅剩一点时,我终于抓著鱼篓向岸上游去。

我挣扎著爬回岸上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夕阳洒在我的脸上,我颤抖著手打开鱼篓,望著里面银白的啜冰鲤,忍不住哭了起来。

就差一点,就差一点我就要淹死在这千丈深的寒潭之下,没有别人,只有我一个人,安静而孤独地死去。慕容棣不会知道,有个小姑娘这样喜欢他,喜欢到会为他去死。

回到家后,我爹大发雷霆,怒不可遏地给了我一个耳光,而后将我关在家中,不准我回许归山。

我自知理亏,在我爹窗前跪了一晚上。第二天,我爹推开门,阴沉著脸问我:「你就这么喜欢慕容棣?」

我沉默不语,我爹长长叹了口气:「阿鸯,他若是辜负你,我一定要他的命。」

在我爹的眼里,自己的女儿样样都好,他猜不到我同慕容棣并没有什么情投意合,更猜不到我做的这一切统统是自作多情。

自作多情到令人垂泪大笑的地步。

假期结束后,我刚到许归山,便有人跑来对我说,慕容棣要定亲了。

送消息的人大概想看我笑话,故作关切地跟我说:「你现在身体不好,可千万别激动啊。」

从寒潭里爬上来后,我便十分畏寒,大夫诊断是我体内存了寒毒,我从不把它当一回事儿,这个瞬间,却觉得心底凉成一片。

输人不输阵,我淡然一笑,表现出天高任鸟飞的恬静来。来人见没有热闹可看,只好悻悻地走了,她前脚出门,后脚我便躺回床上,一片凄然。

这是我同慕容棣相识的第七个年头,七年的相处,他仍旧忘不掉陈轻絮。哪怕我替他铺好路,带他参加诗会,让他被沧海老人赏识;哪怕我搜罗来天下的点心,兴冲冲地递给他;哪怕我将心捧到他面前,他都不肯屈尊降贵地看我,哪怕一眼。

每次看到他视若珍宝地捧著陈轻絮的书信,我心里都油然而生一股想杀人的冲动。如今,他得知陈轻絮要被许配给旁人时,奋不顾身地上门抢亲,终究抱得了美人归。

人比人,当真是能气死人的。

「没事儿的,没事儿。」我安慰自己,却张嘴吐出口血来,「他终究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我做事一向信奉快刀斩乱麻。

我一只手捧著放啜冰鲤的匣子,一只手握著锦囊,将慕容棣堵在了屋内。他微微地皱了皱眉,温文有礼地问:「有什么事吗?」

这些年他总这样,我在他心底便是个无事生非,耽误他学习的人。我酸涩一笑,豪迈地将匣子递了过去:「送你的礼物。」

他接过匣子打开,只是伸手轻触,冷静自持的面上便有了裂纹:「这是……啜冰鲤?」

我本打算将这个作为他十九岁的生辰礼物,现下却只能当作砝码用。

他做一个瞎子已经这么多年,观物全凭一点微弱的光。我曾蒙著眼在不点蜡烛的屋子里走动,那种黑暗的感觉简直让人窒息,只一刻钟我便崩溃,更何况他的这些好年岁几乎全被眼盲吞噬。

「你有什么想要的?」

他深吸一口气,将匣子关上,瞬间恢复了我最爱的那种冷静的模样。

我微笑道:「我要你娶我。」

「不行。」他将匣子推到一边,干脆地回绝。

我不气馁,把手里握著的锦囊放到匣子上,一同推回他面前。

「加上这个呢?我用宋家下一任家主的身份来请求你娶我。」

锦囊里放著宋家家主令,拿了它便能调动宋家全部势力,屌丝拿了能逆袭,高富帅拿了能升级。我摆出一副运筹帷幄的样子,继续说:「我知道你有实力,可是凭你自己,想杀回郑国,成为国君,也要等你父王死了才行。现在只要你娶我,最迟五年,我就能让你成为郑国国君,杀你想杀的人,为你母亲报仇。」

说著,我偷偷看他,荧荧的烛火里,他蹙著眉的样子好看得让我心碎。良久,他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像是绝望,又如同认命地说:「宋鸯,你真是个魔鬼。」

那一刻,我知道我赌赢了。

据郑国的探子回报,慕容棣的娘是在一场宴会上被醉酒的郑国侯当作猎物,骑著马一箭射死的。当时,他被他娘抱在怀里,护在身下,方才逃过一死。母亲的热血浇了他满头,这样滔天的恨,永生都磨灭不了。

所以他拒绝不了我,拒绝不了一个亲手替他娘报仇的机会。

「你可知我并不爱你,你这样做我也不会感激你?」他认真地望著我,我也认真地回望他。这一刻多好啊,他的眼里只有我,而我的眼里也只有他。于是我开心地笑了,笑得连眼泪都滚了出来。

「没有爱也好,你只能在我身边,不爱我,也不能爱别人,只要这样,就好了。」

半年后,啜冰鲤配出的药膏清除了慕容棣体内最后一点残毒,十六岁的末梢,我终于嫁给了他。

我穿著九凤曜衣,被慕容棣牵著手走过长长的玉阶,他忽然在我耳边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没说话,只是甜蜜地笑了,他大概一直疑惑我到底喜欢他哪一点。

距我第一次见他已经这样久,我爹以为我爱他的美貌,而他以为我只是占有欲作祟。他们都不知道,爱上一个人,一点理由都不必有,一眼就够了。

拜完天地,我爹老怀安慰地说:「阿鸯,以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记得告诉爹,爹帮你摆平。」然后对著慕容棣说,「你要知道,不是你娶了阿鸯,是阿鸯嫁给了你。」

我怕慕容棣尴尬,于是连忙打圆场:「爹,瞧你说的,都是一家人了,分那么清干吗?」

我爹哈哈大笑,在场的人也都捧场地笑起来,从始至终没笑的,只有慕容棣一个人。

洞房时,他握著我的手,重见光明的眼定定地望著我,良久才说:「原来你长这样。」

是啊,即便这半年我日日出现在他眼前,他也从不曾仔细看过我。我咬了咬唇,抬头,故作得意地问:「怎么样,我是不是比你想像中的美多了?」

大概没想到我这么不害臊,他顿了一下,忽然放了手:「阿鸯,和我一起,你不会幸福的。」

我胸有成竹地直视他:「有志者,事竟成。」

这是他说过的话,他无法反驳,于是移开视线,说:「不早了,睡觉吧。」

成婚后,我一直惦记著帮慕容棣报仇,把郑国现任国君赶下王位。

银子像流水一样地花出去,郑国大大小小的事都被我打点了一遍。我爹看得心疼,做西子捧心状地同我撒娇,我连忙安慰他:「郑国侯的位子我还嫌配不上他,总有一天,他会成为整个东陆的主人,爹,你就当是提前投资吧。」

我爹斜睨我一眼,啧啧嘴没说话。我不经意扫过窗外,杏花树下,慕容棣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静静地望著我,眼里写满我看不懂的情绪。

其实我爹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慕容棣是个人才,没有人不爱才,我爹也不例外。渐渐地,我爹开始把手上的生意交到慕容棣手里,除了宋家的情报网,别的地方没有慕容棣插不上手的。

而我退居幕后,为他洗手作羹汤,炖汤能炖出三十七种花样,绣花能绣出七十八种纹饰,许归山上学来的本事却忘得一干二净了。

成婚的第四年,郑国传来了消息,郑国侯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此时,慕容棣已是郑国举足轻重的人物,比他大的王子不是死了便是被废,举目四望,朝堂上的大臣们被他收得服服帖帖,后宫内无人敢择其锋,郑国侯前脚咽气,后脚他就能登基。

消息被送来的时候慕容棣连夜动身,日夜兼程,终于赶在郑国侯死前见了他最后一面。

不知道他们这对势如水火的父子说了什么,有天夜里,下著大雨,我正躺著数羊,他突然推门走了进来。

窗外的杏花被雨打得七零八落,他浑身往下淌水,乌黑的发贴在他苍白的面上,整个人憔悴得像只勾魂的鬼。

我跳起来,把他拉到床边坐下,用被子将他严严实实地围了起来。他一直垂著头,脸上的水珠慢慢往下滚,却忽然伸手拉住了我。

「阿鸯,慕容雄死了。」这是他爹的名讳,我「哦」了一声,他接著道,「病榻上,他求我给他一杯血水,他太痛,痛得浑身发抖,却没有力气叫出来,像只乞怜的老狗。」

「我在一边等著,等著他在锦绣灰的痛苦里慢慢断气,可这些痛,又怎么比得上我娘亲死时的痛楚?!」

所谓的锦绣灰,是我从古籍中查出的毒药,初服时无痛无感,见了血腥后,服用的人便会残暴无常。这些年,慕容棣引著他爹亲手杀了几个儿子,待他爹幡然醒悟时已太迟,锦绣灰早深入骨髓,除非啜饮鲜血,否则便如万蚁噬心,疼痛难忍。

他指尖冰凉,我将手复上去,想要温暖他。掌下的手微微颤抖,他将头埋在我颈上,低低地笑了起来:「我终于报了仇,可我心里却有股说不出的悲凉。」

我紧紧抱住他,像是抱住他这二十余年痛苦挣扎的人生。多苦啊,为了报仇,他甘为奴仆,受尽屈辱方才有了一点地位,在他想要和心爱的姑娘比翼双飞时,又为了报仇娶了自己不爱的人。

连我都替他苦,哪怕其中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睡醒时,我正窝在他的怀里,从我的角度看去,他蹙著的眉像是凝著永世不散的悲伤。我轻轻拂过他的眉眼,他睁开眼来,下意识地握著我的手,把我搂进了怀里。

「睡吧。」他说,「还早呢。」

是还早,我们的人生还这样长,区区一个郑国侯根本不能拦住我们的脚步。宋家的生意越做越大,郑国的地盘也越来越大,我爹问我:「你怎么没被封为王后?」

我正举著蜡烛看密报,闻言稳稳地把烛台放回桌上:「爹,这才哪到哪呢?等他一统东陆,登基为帝时,我才要当他的皇后。区区一个王后,哪能满足我?」

我爹夸我志向远大,我嘻嘻哈哈地应了,却知道事实根本不是我说的这样。

他不立王后,大概是为了他曾经心爱的姑娘。

其实这些年过去,我差不多忘了陈轻絮,只是当郑国的铁蹄踏到平国城下时,一向铁血无情的慕容棣突然停了下来。

十几万大军兵临城下,我在中军大帐里替他缝补衣裳。

我不是个节俭的人,偏偏很喜欢为他缝缝补补。慕容棣忽然掀门帘走了进来,他犹豫片刻,对我说:「阿鸯,你能替我劝劝你爹吗?」

我爹不理解慕容棣不动手的行为,他要求最迟明早,大军必须踏破平国城门。可是不行,那座城里有慕容棣曾经的恋人,此去经年,他仍然不能忘怀。

所以他来求我,替他争取时间。

那天夜里,我同我爹分享了一个好消息,我说:「我有身孕了。」

我爹欣喜若狂,他毕生的梦想就是看到我儿女双全、平安喜乐,因此,当我提出几日不动兵刃,为腹中孩子祈福时,他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我爹让我赶快躺好,替我盖好被子,感慨地说:「阿鸯,你长大了,爹爹却老了。」

鼻子酸酸的,我怕我爹看出来,连忙把头埋进被子里,假装睡著了。

我爹将我看得如珍似宝,我却在替自己相公与别的女子争取时间。我知道这是犯贱,可是,只要他皱眉和我说话,我便连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慕容棣回来后终于下了进攻令,我同他并肩站著,望著一座城池灰飞烟灭,他忽然疲惫地叹气:「阿鸯,谢谢你。」

我没回应,他犹豫一下又说:「你爹都同我说了,往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这是我求了这么多年才求来的一句承诺,却没有太多欣喜。他将我搂入怀里,我想到收到的暗报,于是合上眼,心底一片荒凉。

大军撤走后,我爹觉得我不宜长途跋涉,于是遣人收拾出平国的宫室让我安胎。

慕容棣也留了下来,他好像在学著讨好我,夜里总会轻轻拍著我哄我睡觉,有太阳的时候,他则会陪著我去花园里逛逛。

我们像是一对平凡的夫妻,安静地过著日子。

我同他讲,要是当初他肯这样对我,我不知会有多高兴,他笑一笑,体贴地替我擦去嘴角的药渍。

只是,我知道,已经回不去了。

有天夜里,当暗卫叫醒我时,我躺在床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提心吊胆了这样久,这一日终于还是来了。

我推开门时,慕容棣正在包扎伤口,见我来了,他愣住良久方才问:「你怎么来了?」

我笑了笑,接过暗卫递给我的,刚从他腹部拔下来的匕首:「我再不来,我相公都要死在别的女人手底下了。」

屋内一角,一个女子正倚在床边,乌发如云,倾国倾城。

虽然这么多年没见,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她便是我夫君特意从平国救回来的陈轻絮。他瞒著我将她藏在这里,担心她会自尽,便趁我睡熟了来看她。

而她则用一柄利刃回报了这个灭了她国家的男人。

他不知道,早在他从平国带回她时,暗卫便已经告诉了我。

我缓步上前,她缓缓地抬起头来,雪白的脸上还有泪痕,眼底却是刻骨的恨。

「奇怪,你恨我做什么?」我纳罕道。她冷笑一声,泪却流了下来:「若不是你,和他在一起的就是我。」

她言之有理,于是我转向慕容棣,说:「你这样伤我没关系,可我容不得别人伤你。」

话音未落,我举起匕首向陈轻絮刺去,慕容棣猛地跃到我身前护住了她,我被推开,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屋内一片死寂,良久,慕容棣扑过来抱起了我,我听到他的声音带著颤抖,像是怕极了似的叫我:「阿鸯。」

那天,我失去了我的孩子。

慕容棣在我屋外跪了很久,我爹气急了,拿荆条抽他,我看不过去,劝阻说:「别打了,爹,我走路摔倒不怪他啊。」

我爹心疼我,絮絮叨叨地要我躺好,我用余光看去,慕容棣脸色苍白得不像话。

可他还有什么好痛苦的呢?我下令放出了陈轻絮,为她改换身份,让她重新生活。

我告诉慕容棣,等风头过去了,我会让他娶她。

他闻言并不怎么开心,只是为我舀了一勺燕窝递了过来:「宋鸯,我的皇后,只会是你。」

到了这样的境地,他说这些话著实没意思,我吃下燕窝,敷衍地点头。

我嫁给他的第九年,他终于扫平了西边最后一块土地,成为整片东陆的主人。

定国号为唐,国都设在楚地,这里是我的家乡。我爹用千年美玉雕了我的凤印,看上去比我还开心。

当我同慕容棣一道接受群臣朝拜时,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说:「阿鸯,看到了吗,这就是你我的江山。」

其实他说错了,我的江山从来不是这片土地,天下再大,我所在意的,也唯有他一人。

唐历九年,我爹在睡梦中安静地逝世。

走之前他好像有预感,特意将我叫到府中跟我说话。

那时他缠绵病榻已久,往昔挺拔的背弯下来,鬓边斑驳,我进到屋子时他正在写字,衣服挂在他身上,空荡荡的。

我鼻子一酸,小心翼翼地扶他坐下,他笑了笑:「放心,爹还没那么娇贵。」

其实他在说谎,走南闯北这些年,他的身体越来越差。

我心里难过,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他拉住我说:「女儿,爹知道你心里苦。」

我同慕容棣的爱恨纠葛,他一直看在眼里,即便我在他面前是欢喜的,也骗不过疼我的亲爹。

他叹了口气:「你小时候脾气倔,我送你的小瓷人你明明爱得不行,被人碰了却亲手把它摔碎了。阿鸯啊,这样不行,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则白,你太过求全,伤心的只会是自己……」

说著说著,他话音变得含糊,终于睡著了。我关上门,哭得浑身颤抖。

他希望我快乐,希望我平顺和乐,而我,却注定要辜负他的心愿。

下葬那天下了雪,我不坐凤辇,慕容棣便替我撑著伞,陪我慢慢地往前走。

漫天的大雪间,我们各怀心事,相顾无言。

我在一株白梅下停住步子,慕容棣同我并肩立著,他将伞往我这边偏了偏,自己有半个肩膀露在外面,上面落满雪片。

这让我记起很久之前,同样是这样一场大雪,他倒在雪地里瑟瑟发抖,而我袖手旁观,不懂人间疾苦。

只是此刻,他锦衣华服,我亦尝尽酸甜苦辣,尘满面,心已凉。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们课堂外那棵杏树,不然的话,窗台那么高,你坐在里面我就看不到你了。」

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冷峻的面容上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其实……」

「我去看过你很多次。」我打断他,不肯让他开口,「可你看不到我,你的视线永远投在圣贤书上,余下一点的注意也给了陈轻絮。不过还好,我很有毅力,不然现在站在你身边的就不会是我了。」

慕容棣微微蹙起眉来,我笑一笑,接过伞,合了起来:「陪我看场雪。」

落雪无声,十里梅花林寂静如海,夕阳最后一点光坠了下去,远处渐次亮起的灯火点燃鸦黑的夜幕,我们并肩而立,在日与夜的交汇处,静静地看一场落雪夕阳。

良久,我呼出一口气,慕容棣向我伸出手来,我却后退一步,冷静地说:「我们和离吧。」

他定定地望向我,我的声音生硬而麻木:「我爹走了,我没什么牵挂了。慕容棣,从今往后,我放你自由。」

雪下得更急了,风呜咽著卷过树梢,我抬手摸了摸肩,一片冰凉。他的嘴动了动,对上我的视线后,一片沉默。

霜雪落满头,也算共白首。

我曾想与他地久天长,到了最后,也只剩了这浅浅的一痕雪白。

我们平静地和离了,除了我与他,再无第三人知晓。

从此,他在楚地高高在上,我辗转到温泉行宫,再也与他无干。

临行前,我挑开马车软帘,看著他皱眉的脸笑了笑:「盼了这么多年,你终于摆脱我了。」

他的眉头皱得更紧,颤抖的手紧握成拳,

从前,他的每一句话,每一次蹙眉,都深深地烙在我心里,让我在夜里辗转反侧,无数遍地思量。如今,我终于发现,把他放下之后,我轻松了不少。

过往的一切都还在,爱或者恨,都将纠缠我到永远,不死不休。

唯独一颗爱他的心,已经疲惫不堪。

唐历二十一年,慕容棣驾崩。

我怀抱他的遗物,独立在杏花树下,在漫天纷扰的花瓣里,打开陈旧的木盒。

盒子里装著精细的木雕小人,穿著红裙,眉心点著朱砂,同曾经的我一模一样。

我摸摸木人,打开压在最底层的折子戏,一页一页地翻开,里面写的,全是我们跌跌撞撞又相互错过的过往,那个蛮横骄纵的我,那个不胜其烦的他,还有,当年在漫天的飞雪里,他从未说出口的那句话。

我闭上眼,泪如雨下,浸湿苍劲的字,模糊了戏里的那一句:我们从头来过,好吗?

这就是我们的爱情,这就是我们的一生,一个情起时,另一个却已然心死。

我跌坐在地上,想起那年他在我耳边说的话,他说:「宋鸯,我的皇后,只会是你。」

然后,慕容棣这一生,从未纳妃,三宫六院,只有一个皇后。

那个皇后,名叫宋鸯。

当初他这样说,我没有信,于是他用一辈子来证明给我看。

我大笑出声,眼泪一颗颗落下来。可惜,我们此生,不过是霜雪满头,从未有过机会,相扶白首。


我决定金盆洗手,在这个穿过来的世界,抛弃我的金手指,和他一起做对普通的夫妻。


但我俩大婚之日,一切美梦都破灭了。

我,沈棠月,穿到虐文里做女主的第一天,男主就跟我退婚了。


退婚倒也没什么,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嘛。


可是他退了我九十八遍,这就让人十分恼怒了。


之所以退这么多回,全都是因为本书的进度条产生了 bug。


每天上午,我都会听到男主要与我这个尚书嫡女退婚,转身要迎娶我庶妹的消息;中午,九姨娘就会过来猫哭耗子地「安慰」我;傍晚,庶妹都会过来哀哀戚戚地向我请罪,表示她不是故意抢走姐夫的;深夜,男主会翻墙过府,私会我的庶妹,与她深情告白说只爱她一人。随后,我撞破他俩没羞没臊地亲亲抱抱举高高,大家互撕一场。


然后,子夜了,一切都静止了,我会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飘浮在空中……夜风穿过我的身体,凉飕飕的。


双脚再次感知到地面的时候,时间就又回到了被退婚的那天清晨。


然后,我的丫鬟就会跑过来告诉我,我被退婚了,我的未婚夫要迎娶我的庶妹……


除了我之外,谁都察觉不到任何的异常,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度过著他们崭新的一天。


只有我,把这倒霉的一天,过得想吐。


进度条君,你能不能修好了啊摔!


我已经精确无误地记住了每个人的著装,台词,还有他们的微表情。


比如说,九姨娘真的是坏蛋,明面上关心我,实际上,她女儿撬走了我的未婚夫小侯爷,她得意极了。


再比如说,庶妹好像已经有了身孕,因为她动不动就有种要呕吐的感觉。估计,孩子是男主的。


再再比如,男主晚上约会的时候,后槽牙的牙缝里有菜叶子,真煞风景。渣男,能不能搞一下个人卫生再来撩妹啊!


我太烦恼了,太无趣了,于是我尝试不按套路出牌。


第十天,我听到被退婚的消息后,笑容满面,给府里每个人发了赏钱。


第二十七天,我给姨娘的茶里下了泻药,让她不能再过来叨逼叨。


第五十天,庶妹冲我哭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巴掌,骂她下流。


第七十二天,我晚上带著我爹去后花园捉奸。


第八十九天,我请来了个郎中给庶妹把脉,果然,她已经有了两个月身孕。于是家里好一阵鸡飞狗跳。


不管我玩什么花样,第二天太阳升起,照常还是我被退婚的那一天,所有人都开始了他们崭新的一天。


这给了我无比的勇气。


所以,第九十九天早上,我又给自己加戏了。


我袖著把短剑就冲到了男主退婚的现场。


在我爹呵斥我没规矩的责骂声中,我抽出剑,气势汹汹地挥舞著,「渣男,想退我婚,除非你死!」


2


我真的没想到渣男那么?,我真的只是想吓唬他来著。


看见我手里的剑,男主花容失色,嗷呜一声就哭了,一边躲避著我的追逐,一边拿出手帕擦泪。


我的庶妹也不知道何时窜了进来,跟著渣男一块跑。


我们三个人诡异地在不大的小花厅里绕圈圈,场面一度非常混乱。


就在一片追逐打闹中,男主他被庶妹的裙子绊了一跤,我躲闪不及,所以我手里的剑,恰恰插进了男主的腰部。


手感软软韧韧,一时间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我霜白的百褶裙。


男主他奄奄一息,几乎就要香消玉殒了。


「郎君!啊!姐姐杀了郎君!」


妹妹,你能别添乱吗,明明男主还有气儿呢,而且是你挡著他,他才摔倒的!你也有责任好吗!


刑部的人来得挺快,看著流血不止的男主,还有我和庶妹,对我那个二品官的爹仍旧存了三分客气,「您看,是带哪位小姐回去问话?」


虽然我不是圣母,庶妹也挺招人嫌的,但这时候,也不能真让个孕妇去刑部吧?万一严刑拷打把她吓流产了呢?


我叹口气,「捉我!」


公交车上还得给孕妇让座呢。就当我好人好事了……


于是,当天傍晚,我就被捉进了刑部待审。


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无所谓,反正就忍这下半天而已嘛。明天,故事还会回到原点,男主肯定还会活蹦乱跳地去沈家退婚,他决不会受一丁点伤的。


所以我哼哼唧唧地全招了。


我就胡诌说,男主与我有同生共死之婚约,如今他悔婚另娶,我沈棠月杀这负心汉,我问心无愧。


堂上的官,年纪很轻,绯红衣袍,长身玉立,端的是有个清俊无双的好相貌。只不过神色清冷,带著些不容小觑的端肃。


他听完我陈述,点一点头,唇畔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倒是有些侠气。」


讯问既毕,这位大人就将我投入大牢里过夜了。


这牢里面环境可真不太好,又臭又脏,还有虫子老鼠。


不过,这倒也不算什么大事,很快时间又会倒流的。


我没心没肺地枕著稻草呼呼大睡。


那绯红衣袍的官负著手过来瞧过我几次,我都不理会。他略站一站,便又走了。


——啊,其实还是有些不适的,床板子真硬,哪比得小姐绣房里的拔步床?


这一把真是玩大了,下回要收敛一点。虐虐男主和我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人就行了,可别虐自己啊。


我翻来覆去的,总算熬过了一夜。


3


「沈氏,吃饭!」


一声中气十足的喊叫,将我惊醒。


几缕清晨的微光照在脸上,我茫然无措地从稻草堆里坐起来,目之所及,是猪圈一样的牢房,空气中弥漫著发霉的怪味儿。


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没回到我被退婚的那个早上?


为什么,我把男主刺伤以后的这一天,进度条修好了?


我捧著牢饭,心中无限悲伤——这他喵的也太太太坑人了吧!


女主「沈棠月」的运气还不算太糟糕,中午的时候,那绯红衣袍的官又来看我了。


他半夜没睡,却还是神采奕奕,气色极好,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定定地看著我,似笑非笑。


我问:「您给讲讲,这边犯事儿了是怎么个流程啊?」


大概是不会有什么辩护人了吧,刑事辩护制度在这里大概就是痴人说梦。


此人却笑而不答。


我也没追问,反正大不了一刀砍了我,说不定还能把我砍回现实世界呢。


他见我这种态度,倒也不以为忤,半晌,才轻道:「沈氏,你运气倒不错。你刺伤人时恰好避开了要害,所以小侯爷他性命保住了。」


我有些眼巴巴地盯著那官,「那我能回家了吗?」


「不能。虽然小侯爷性命无虞,可老侯爷对你私愤伤人非常不满——他已经派人传了话,要你为此偿命。」


「可我又没有真杀死他啊!」我顿时有些著急了,「这不公平!我,我爹娘怎么说?」


此人慢悠悠地将一纸书信隔著栅栏递了进来。


这是我渣爹亲手书写的,大意就是,为了平息老侯爷的怒火,沈家决定把我的庶妹嫁入侯府为妾,至于我吗——既然老侯爷让你死,那么你便从了吧。为了沈家老小的性命,女儿你可一定要好好地去死啊。


太过分了,太黑暗了!


我颓然捏著这张薄薄的纸,怎么也想不到,我穿书而来的结局,竟然会是被挟私报复而死。


我大概是史上最倒霉的一个女主了吧。


那人玩味地打量著我懊恼的神色,突然开口问我:「沈棠月,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


4


这个世界太难以琢磨了,闻言,我有些警惕地退后一步,「什么交易?」


那位大人漫不经心地把玩著手里的监牢钥匙,淡淡道:「我借你手,让你去杀一人。」


「你成功了,我便保你从此事中脱身。」


还杀?!


天哪,这可太难为我了。说实话,我完全没有杀人的胆量,我连条鱼都不敢杀。


要不是一成不变的第一天折磨了我九十九次,我怎么会一时脑抽,拿把剑去吓唬男主?


「你敢不敢呢?」


不敢,真的不敢——可是,我若不杀,老侯爷就要杀我,这位大人也不会帮我脱身。


我盯著他手里的监牢钥匙,灵光一闪,有了个好办法。


我应该先忽悠住这位大人,再徐徐图之。毕竟,我还有个救命稻草不是?万一,穿书而来的第二天,进度条还是坏的,是不是我也能找到个破解之道,寻出这监牢里的疏漏,干脆逃出去呢?


于是我说:「容我想想,明天给你回答。」


监牢里的疏漏并没有被找到。


更悲催的是,时间 bug 好像修复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时间照常流逝……进度条十分顺滑,宛如洗发水广告里模特的长发。


这位大人每天来看我一次,问我一次,直到第六天的清晨,实在是不能再拖了,我瞅著监牢外那绯色的袍角,叹气。


「杀谁啊?」


「敌国少君,完颜斐。」


我有点震惊,这名字听著陌生,大概不是这本书里的角色。可是,敌国少君诶,这阶层,太高了吧。沈棠月一介女流,怎会有本领去杀怎么高层的领导人?


「这位大人,您看我这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能担负这重任吗?」


这位大人定定地看了我数秒,微微一笑,「我说能。」


我有点自我怀疑,顺便怀疑了一下这位大人的智商,「行吧,您对我有信心,是好事……什么时候行动啊?」


「我会亲自训练你,考核通过了,你便能出发。」


啊,真的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啊。


沈棠月,你怎么这么丧啊!


我这里唉声叹气的,这位大人已经对著手下做了个手势,立刻有人过来,解开我身上的枷锁。


我手脚上都戴著镣铐,这会儿除去了,露出了紫红的瘀痕。


好似早有预料,这位大人一边从袖子里取出瓶膏药,拉过我的手腕,漫不经心地涂抹,一边微微侧头,问他的手下:「知道怎么回报吗?」


我还未从被他上药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就听见狱卒报说:「是,属下会告知老侯爷,沈姑娘不堪受刑,已经死在狱中了。」


「很好,」这位大人对著我做了个「请」的手势,「随我走吧,从此这世间,再无『沈棠月』此人了。」


5


虽然沈棠月已经不配拥有了姓名,可这位大人,他也是有名字的,他叫孟泱——表面上是个忠君爱民的好官,其实身负血海深仇。


他一心想搞垮敌国的政权,第一步就是杀掉他们的少君,完颜斐。


他招募我,就是为了杀人。


马车晃晃悠悠带著我出了城。


除了刚刚做的那个简略的自我介绍,孟泱一直都在闭目养神,完全不搭理坐在另一角百无聊赖的我。


孟泱将我带到了一处隐秘的别院,地理位置这么偏僻,我几乎都要以为,自己接下来的人生,都要在孤独而刻苦的杀手培训中度过了。就好像其他小说里写的一样,我会与世隔绝,一心苦练技艺。直到某一天,被派出去杀掉那个该死的倒霉催的目标。搞不好我还会在杀人的过程中爱上他,然后我无奈地背叛了师门,或许还会为爱牺牲自身。


我已经脑补出一部虐文小说的大纲了。


可是我错了。


这座杀手学校里除了我,竟还住了好些其他人,比如街角卖糖葫芦的大爷,天桥卖艺的杂耍姑娘,唱戏的小哥哥,还有个五六岁的小丫头片子。


这些人比我来得早,见了我,都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而孟泱,甩下一句,「大家好好照顾新人。」


就走了。


走了。


了。


行吧,我就心安理得被照顾吧……只是,我的这些同学,他们老的老,小的小,除了那个身段娇娆的唱戏小哥,一个能打的都没有,能去杀敌国少君?


孟大人,您脑回路清奇啊。


但这种融洽的气氛,可比沈府那明枪暗箭防不胜防的生活强多了。


开始我还有些警惕,以为我的同学们都是伪装成小白的大神。但是,当我发现大家真的都是小白时,我这种自来熟的性格,那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简言之,我很快与大家搞好了关系。


几天后,孟泱来看我的时候,我正抱著只糖人大凤凰,啃得很香——花老爷子露了一手,给我做了他最拿手的糖人,还附带个转盘,转到什么,给做什么。我转了十三次,才转到这只凤凰。


杂耍姑娘阿桂举著梳子,在给我梳头发。她最喜欢给人梳各种发型,遇见了头发又黑又厚又柔亮的沈棠月,她可真是爱不释手。


那小丫头小栗子呢,我刚拿凤仙花给她染完指甲,她正举著手坐在我旁边,等著风干呢。


这种热闹融洽的气氛下,孟泱在监牢里那「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不知不觉间就化解一空。


他对上我疑惑的眼神,甚至还浅浅笑了一笑。


夭寿哦,心狠手辣的杀手培训学校校长,竟然还会笑吗。


没等我反应过来呢,小栗子已经叉著手,一跃而起,奔到孟泱身边,「孟哥哥,你看,沈姐姐给我染的,好看吗?你喜欢吗?」


我觉得孟校长不会回应这种幼稚的问题,可他倒很认真地看了看小栗子的手,又扭头看了看我的脸。


然后慢悠悠说:「好看。」


又慢悠悠补了一句。


「我喜欢。」


这不应该是在说我,这应该是在说我给小丫头染的指甲——可我感觉脸上一阵一阵发烫,简直好像在发烧。


6


好在,有人来救我于尴尬之中了。


唱戏的小哥哥阿轩抱著几个风筝,一溜小跑著过来,堪堪从孟泱旁边路过,「咦,孟大人来了啊,我们要比放风筝,您也来一起吧!」


WTF?


被培训的杀手竟然还邀请杀手校长一起,放风筝?!


杀手学校的师生关系,如此和谐吗?


孟校长完全没有心理包袱地抬了抬下巴,抽走了只大蜻蜓,「我要这只。」


然后,大家纷纷选了自己喜欢的风筝,跑得远了。


我最后回过神来,因此被分配了个硕大无比的美人风筝,根本飞不起来的那种。


「月月,别吃了,来玩呀。」


「哈,月月,你要跑啊,跑起来!」


「看我的,我的最高!」


看著孟泱兴致勃勃地跟众人一起放风筝,我嘴里的糖都不香了。


虽然同学们人都很好,可我还没忘呢,孟校长几天前还把我关起来,要我杀人。让我跟一个培训我杀人的人一起玩耍,实在有点为难啊!


看出我的积极性不高,孟泱对我一笑,将我手里的风筝接过来。


「不会放吗?那你放我的,我放你的。」


蜻蜓风筝已经飞得又高又远了,美人风筝却还留在地面上。这种作弊的行为,确实有点不妥——可是我回头去看,其他人却好像都没看见似的,只顾著放自己的风筝。


此时,孟泱的眼神清澈,远胜于我头顶的那一汪蓝天。


可我却莫名想起,那天在牢狱之中,他让我杀人时,那深不可测的一笑。


我扯著蜻蜓风筝,感觉手里的线一阵松一阵紧……就好像孟校长给我的感觉一样,时而亲近,时而疏远。


时而是个温柔耐心的少年,时而……是个要让我杀人的坏蛋。


我宁可他一直冷著我,虐著我,这样将来他让我杀人的时候,我心里能好受一些。


「阿桂啊,」是夜,我心事重重地拉著杂耍姑娘谈心,她因为今天放风筝赢了孟泱,正心里得意,「孟大人说要训练我做杀手,可是我来这四五天,大家什么训练都没有啊。」


莫非,有更严酷的训练,等在后边?


阿桂扑哧一笑,却卖了个关子不肯说:「我不告诉你,你要想知道,自己去问他呀。」


我倒是想啊。


可是孟泱没再过来呀?


哦,他人没过来,他的教材倒是来了。


一册简单的识字读本,大概对应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水平。


一张敌国的官阶表格。很简略,有点像九九乘法表的布局。


几本字帖。


还有一幅画,画的是五禽戏的各种动作。


说实话,除了字帖需要练习,其他的几项,作为经历过高考的文科生和经历过各种军训的我,真的,手到擒来好吗。


在我给众人表演了小学生级别的背诵、写字还有高中生军训级别的基础健身动作之后,大家纷纷惊呼。


「天才啊,月月,你真的是天才!」


艾玛,真害羞啊。


这还能说什么呢,我,膨胀了。


7


孟泱来验收的时候,他也确实惊讶了一下。看著他清俊的脸上露出些许赞赏,我倒真的有些得意起来。


「看来,学习难度要加深些。」


他含著三分笑,提笔纠正了我写得不好的几个字。


「今日还有公务,我即刻便回了。」


我看著他留下的几个字,方方正正,像极了他一丝不苟的学院做派。我回过神,赶紧追过去,「孟大人,那个,你说的训练,就是这些吗?」


孟泱的脚步滞了一下,他偏过头来,看了看我,「你想学什么?」


「读书练字,怎么看也不是杀人的技能啊。」


孟泱清秀的眉毛皱了一下,「你还想杀人?」


「这不是我的任务吗?」


我盯著他,他盯著我,大概是我的视线太灼热,他白皙的脸皮好像浮起一丝不自然的红晕,「看来,阿桂他们什么都没告诉你呀。」


「他们让我问你啊。」


我实在是被这些弯弯绕绕整得有些晕乎。


「我是不是该学著弹个琴,跳个舞?或者,苦练一下色诱技能?」


小说里培养女杀手,一般不都是这些套路吗,有点姿色的,都会安排个美人计。不是我自夸啊,沈棠月的颜值还是很可以的。


一向从容的孟泱竟也有这样局促不安的一面。他清了清嗓子,「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你先学这些基础的课程,其他的,我以后慢慢教你。」


撂下这句话,孟泱一连几日都不来了——大概是在备课?杀手学校里,大家都是自给自足,轮流种菜、做饭、洗碗、扫院子,闲暇时自己做孟泱布置的功课。


只是,大家虽然待我好,却没人肯告诉我,孟泱什么时候给我安排杀手技能专业课。


这天下课,我瞅著阿轩走得慢,赶紧扯著他袖子,把他拉到一边。


「阿轩啊,你上过杀手技能课了吗?」


阿轩是个腼腆的小伙子,晒得黑黑的,牙齿却白白的。笑起来,好像山谷里的一阵风,淳朴又清爽。


「我没有。」


「你不是都来小半年了吗,竟然还不上课啊。那你为什么来这儿啊。」


阿轩的笑容有些僵硬了,他看了看四周无人,才告诉我:「我失手杀了一个调戏我的小官人,是孟大人审的我。」


我用一种「彼此彼此」的知音眼神打量了一下阿轩,「真的啊,我是刺伤了要跟我退婚的负心汉,也是孟大人审的我。」


阿轩捂著嘴笑了半日,才告诉我:「我们早知道了,住在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是孟大人审过的,犯了必死之罪。」


哦哟,杀手学校的水,果然深呐!


我无意识地玩著衣带,听阿轩继续讲:「花老爷子,是因为抓到了拐卖他女儿的人贩子,一时义愤,将人打死;阿桂呢,是玩杂耍的时候不小心,弄脏了贵人的衣裳,贵人要打她,她出手保护自己,不小心误杀了贵人;小栗子更惨,她娘卖她做童养媳,她不愿意,两个人争执的时候,她娘失足栽倒,死掉了。」


这些人跟沈棠月的遭遇都好相似哦。


我这边正沉思,孟泱为何要把这一群因为命运不公而背著罪名的人聚在一起,阿桂焦急的声音远远地从门外就传来了。


「阿轩,月月,孟老爷来检查了,大家都准备好啊!」


我有些迷茫,阿轩却脸色一黑,赶紧拉著我往宿舍跑,边跑边解释:「孟老爷是孟大人的爹。他每次过来突击检查,都要看看大家练习杀人练得如何——月月,你是新人,只躲在一边就是,一切看我们实战演习!」


额。


我的脑海顿时里闪过四个字。


宿,管,查,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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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品质机长虐恋 虐身又虐心

《021345》褚言琛 戚云凝

文案:

她是云泰航空少有的女性机长,而褚言琛是云泰航空的副总裁。但结婚五年,他们连一次旅游都没有过。

当初的一见钟情,而后的一往情深,她求著父亲嫁给了他。可5年了,无论怎么努力,她好像还是停在原地,走不近他的心。

节选:

无线电断断续续的,再次传来褚言琛的声音。

「塔台命令!机长戚云凝立即弃机跳伞!」

戚云凝心中酸涩。

她眼中难以控制的涌上泪水,声音颤抖而坚定。

「我不能,我必须将飞机开离跳伞地点!」

褚言琛心口猛地一紧。

他急红了眼,大声吼道:「戚云凝,我命令你马上跳伞!」

可戚云凝的身体,早已被下降的压强死死压在位置上。

她眼看著自己离海面越来越近,突然勾起嘴角。

她浑身紧绷,想要控制住面对死亡的颤抖。

一字一句的说道:「云泰航空,航班ZJ751,机长戚云凝,确认全体乘客成功撤离。」

说完这句话,戚云凝松开手,不再控制飞机。

她闭上眼,最后说了一句——

「褚言琛,替我照顾好我爸!」

飞机坠入海面之前,绽开了一朵璀璨的烟花。

「轰——!」

塔台里,无线电中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震得所有人都耳鸣了。

接著,所有声音彻底中断。


经典品质机长虐恋 虐身又虐心

《021345》褚言琛 戚云凝

文案:

她是云泰航空少有的女性机长,而褚言琛是云泰航空的副总裁。但结婚五年,他们连一次旅游都没有过。

当初的一见钟情,而后的一往情深,她求著父亲嫁给了他。可5年了,无论怎么努力,她好像还是停在原地,走不近他的心。

节选:

无线电断断续续的,再次传来褚言琛的声音。

「塔台命令!机长戚云凝立即弃机跳伞!」

戚云凝心中酸涩。

她眼中难以控制的涌上泪水,声音颤抖而坚定。

「我不能,我必须将飞机开离跳伞地点!」

褚言琛心口猛地一紧。

他急红了眼,大声吼道:「戚云凝,我命令你马上跳伞!」

可戚云凝的身体,早已被下降的压强死死压在位置上。

她眼看著自己离海面越来越近,突然勾起嘴角。

她浑身紧绷,想要控制住面对死亡的颤抖。

一字一句的说道:「云泰航空,航班ZJ751,机长戚云凝,确认全体乘客成功撤离。」

说完这句话,戚云凝松开手,不再控制飞机。

她闭上眼,最后说了一句——

「褚言琛,替我照顾好我爸!」

飞机坠入海面之前,绽开了一朵璀璨的烟花。

「轰——!」

塔台里,无线电中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震得所有人都耳鸣了。

接著,所有声音彻底中断。


【 小短篇 已完结 欢迎阅读~】

一.

时暮第一次见到周陈是在高考六十天誓师大会上,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蓝白校服加上短到几乎能够反光的寸头,是她转到明德三中这三个星期以来最强的视觉冲击。

真的会有人愿意剃这么丑的发型吗,

誓师大会结束后,时暮想了这个问题好多天。听班里的同学说,周陈从初一开始就留起了这个发型,六年来从来没有让头发长度超过半公分。

「可惜了,虽然说他长的很帅,可是每当我看到这个发型,老是会想起寺庙的住持,对他的热情消减大半。」时暮的新同桌姜悦有些唏嘘的说到。

「真的吗?」

「嗯?」姜悦被时暮突然的问句问的一蒙。

「没…没什么,」时暮看著姜悦突然紧张了起来,食指指尖被自己掐的泛白,自己好像让气氛变奇怪了。

「嗯?」姜悦疑惑的看著新转来的同桌,被她突如其来的紧张搞的也有些不知所措。

「没什么,就…就是你说话好有意思。」

「你是认真的吗,」姜悦闻言眉毛一拧,面上有些尴尬,「这样尬夸很奇怪好吗。」

「我没有尬夸,我是真的觉得很有意思。」时暮脸色通红,语气十分认真。

「嗯…好吧,当我没说。」姜悦耸耸肩,转身埋入了自己的物理题之中,不再理时暮。

时暮看著姜悦的反应,微微的叹了一口气,像是放松,又像是失落。

她好像搞砸了。

二.

时暮的家不在这个城市,她是在几周之前新搬来的。自从初一之后,她就老是搬家,有时候是三个月后,有时候是半学期之后,有时候是一学期之后,总之,她们家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超过一年。

毫不夸张的说,她去过的学校,手指加脚趾来数都不够。

每次看著妈妈劳累苍老的背影,时暮心里总是很不是滋味,这些年,这个家的衣食住行,都压在她妈妈一个人的肩上。

因为她爸爸死了,五年前死的,死在医院里,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她知道,如果自己哭了,她的妈妈肯定要分心去关心自己,所以这些年来,她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

好吧,她撒谎了,她经常会哭,只不过会偷偷躲起来,等到眼睛不再红肿再回家,她不想让妈妈担心。

「要纸吗?」

距离高考四十天的时候,时暮偷偷大哭被人发现了。

是周陈。

「不要误会,我是在这里做题,听到你哭的太伤心了。」

周陈递过一张用黑笔画上笑脸的纸巾,淡淡的说到,「只剩这张了,笑脸是上课无聊的时候画的,没有别的意思。」

可时暮分明看到了他眼神里的慌乱,竟然有人会比她还容易紧张。

「谢谢,是我吵到你了吗。」

「没有,我刚来。」周陈揣著口袋,毫不在意的说著。

「那就好,谢谢同学。」时暮道谢,随后站起身来就准备离开,她也很紧张。

「同…同学,」周陈清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是有什么心事吗,其实可以和我说。」

「嗯?」时暮身形一顿,这个男孩未免有些太自来熟了,就连她都知道刚刚认识的别人最好不要询问过于私密的问题。

「我的意思是,因为…嗯…我是信佛的,对,可以帮你开导开导。」

周陈的话成功的让时暮转过了身,当然,她并不是真的要和他分享秘密,而是去盯著他光秃秃的脑袋。

「所以,你才一直剃光头吗。」

「嗯,是这样。」周陈点头,「不过这是我的秘密,还要拜托你不要告诉其他人。」

「好…好的,我不会说的。」

「作为交换,你是不是也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我…我没有秘密,」时暮有些结巴的回答,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她在撒谎。

但是周陈好像并没有打算深究,只是笑著对她说,

「好吧,你要记著,你还欠我一个秘密。」

三.

自从时暮偷哭被周陈发现后,她就总是能够在学校的各个角落碰到他。

「嗨,小哭包,」周陈的声音又传了过来,还给她起了个外号。

「你好,你也来吃饭。」

时暮的废话惹得周陈一阵发笑,「不然呢,我来这里打篮球?」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逗你玩的,」周陈将自己盘子里的胡萝卜丝夹了四根到时暮的盘子里,「今天再加一根。」

「嗯。」时暮点头,手上却没有动作。

周陈见状夹起了一大口胡萝卜放到了嘴里,「你看,我之前也不喜欢胡萝卜,这不是也吃了吗。」

时暮眸光微闪,看著四根橘红色的胡萝卜丝,不自觉的握紧了手指,她最讨厌的就是胡萝卜了。

如果不是他拿著自己大哭的事情逼迫自己,她打死也不会吃。

「对了,真乖,」

周陈看著时暮吃掉四根胡萝卜后,摸了摸时暮的脑袋。

「别摸我头,跟摸小狗一样。」时暮打掉周陈的手,半开玩笑的说到。

周陈听著他的话眼睛里先是一愣,随后满含笑意,「不错嘛,小哭包竟然学会开玩笑了。」

「嗯,会了。」时暮被周陈一夸脸色微红,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好了,给你介绍个朋友,呐,这是李杰,我第三个最好的兄弟,」周陈突然拽过在后面一排吃饭的高个男生,笑嘻嘻的说到。

「咳咳…周陈你他妈慢点,呛死我了!」李杰猛锤了一下周陈的背,狠狠的白了他一眼,随后极速变脸和时暮打了招呼,

「嗨,时暮,我是李杰,十三班的,在你隔壁。」

「和之前介绍给你的王泽明和吴浩,都一样,都是我的朋友,李杰是你隔壁班,我不在有什么事情你就找他,大家都是好朋友。」

「嗯,好。」

四.

「老周,这几天你可是瘦了,爱情果然是个危险的东西。」

篮球场上,李杰看著周陈的脸调侃,但是眼底却闪过一丝担忧。

「滚蛋,」周陈猛的将篮球砸到李杰的身上,「我们只是朋友而已。」

「只是朋友?我怎么没有见你为我吃整盘的胡萝卜呢。」

「你不是爱吃胡萝卜吗。」

「这不一样好吗!」李杰白了一眼周陈,

明明这小子一吃胡萝卜就会吐,却还是每天中午陪那个叫时暮的丫头吃饭,每次吃完饭在厕所吐的胆汁都要出来了,真不知道他图的什么,说不是爱情他还真的不信,万年铁树终于开花了。

「哪里一样。」

「什么?」

「你们不一样,我欠她的。」

五.

距离高考五天,时暮和周陈过密的交往被班主任发现了,但是想著高考在即,班主任并没有找他们谈话,而是偷偷叫来了他们的家长,商量著不要影响孩子们的心态。

但时暮和周陈还是知道他们的家长被叫来了学校,因为他们两个的妈妈,吵起来了。

从办公室打到走廊上,被路过的班长看到了,通知了时暮。

当时暮跑到办公楼的时候,两个女人的战争基本已经结束了,周陈也早就到了,低著头椅在门口,一眼不发。

班主任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有些无奈的把两个家长和学生攒到一起,事已至此,也只能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为什么打我妈。」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平时一向不说话的时暮先开了口,语气严厉,表情严肃。

「时暮同学,我们慢慢的说,先别著急。」班主任温声相劝。

「你为什么打我妈。」仿佛没有听到班主任的话,时暮冷丁丁的看著周陈的妈妈,语气冷厉的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女孩。

「时暮。」周陈按住了又要发火的妈妈,温声叫著时暮的名字。

「周陈,你从来没告诉我,你是周明生的孩子。」

「时暮…」

「你早就认出来了我。」

「嗯……」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是在看我的笑话,对吗。」

时暮校服袖子里的拳头紧握,她以为她终于有了朋友。

「你可以解释,我会信你的话。」

「我没什么可解释的,我一直知道你是当年的小女孩。」

六.

时暮的爸爸是五年前死的,却是在六年前就变成了植物人。

被人捅了五刀,医生费尽全力才抢救回来了半条命,但是却永远的成了植物人。

时暮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晚上,如果不是她缠著爸爸去和她买胡萝卜,非要吃胡萝卜丝,他们就永远也不会遇见那个疯子,她的爸爸就不会死。

「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

这是她爸爸在失血昏迷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但是,一个杀红了眼的疯子,有多大的几率可以放过眼前的猎物。

他把她拖到了昏暗的胡同里,想要毁了一个十几岁姑娘的纯洁。

「我报警了。」

一个稚嫩却坚定的声音响起,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他举起了手机给那个人看著,

正在通话中,110。

黑暗中的男人唾骂一声,猛的起身就要逃走,经过少年身边之时,狠狠的将他踹到一旁。

「混蛋,回家再收拾你!」

随后便逃入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在关键时刻救了时暮的少年,正是年少时的周陈,而那个杀了她爸爸又想要侵犯她的疯子,却是周陈的亲生爸爸,生活了十几年的爸爸,周明生。

案发当天,周明生带著周陈在小卖部买烟,恰好看到了在超市外面蹲著等待爸爸的时暮 ,心里起了歹念。于是就让周陈在小卖部外的桌子上写著作业,自己一把抱起时暮,将她托进入了小胡同。

恰好楼区改造,所有的人都已经搬走的空无一人的胡同。

「你…你不要过来!」

「小丫头,让叔叔来好好疼你吧!」

八.

案发没几天,时暮家的事情被传开了,所有人都可怜她们一家,更可怜时暮,因为她小小年纪就被……

时暮解释过无数次,她没有被那人侵犯,他还没有得手就被吓跑了,可是没有人相信,她们只是觉得她在死鸭子嘴硬,羞于启齿。

到学校,所有的人都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更有甚者在她的凳子上吐唾沫,扔垃圾,可是她什么也没干啊,明明错的不是她,为什么所有人对她有这么大的恶意。

再后来,妈妈就带著他们搬家了,妈妈说到一个新的城市,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时暮相信了,满怀期待的来到了新的学校,想要新的开始,可是,三个月后,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来了消息,说她被人侵犯过,说她是贱货,说她是小巷街口的站街女,有些高年级的男生,竟然会过来问她,多少钱一晚,然后哄笑一堂,给她起各种难听的外号。

于是,就这样,搬家成了她们的常态,像是一个永远走不出去的死循环:搬家——新学校——被发现——被孤立——搬家,

时暮悄悄的算过,她在一个学校最长呆了一学期,最短的只有三个月。

慢慢的,她不在交朋友,也不会和别人相处,她已经不知道,正常的交往应该是怎么样的了。

直到,周陈的出现。

时暮一直都能感觉得到,周陈一直在帮自己勇敢的迈出去,一直在身边陪著自己,无论是帮自己介绍朋友,还是每天和自己一起吃中午饭。

所以,她很珍惜他这个朋友,当他给自己起了最讨厌的外号的时候,她还是没有丝毫的拒绝。

七.

周陈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亲眼看著父亲杀了一个人,然后做了伪证。

如果从一开始他能上去阻止他,说不定悲剧就不会发生。

可是他不敢,周明生平时在家对他动辄打骂,身上淤青红肿是常有的事情,如果当时在他发疯的时候上去,自己也会挨上几刀,他怕死。

「周陈,你看到什么了。」警察局里,十二岁的周陈作为目击证人,在做笔录。

「我…我什么都没看见。」

周陈闭眼,缓缓的说道。

他知道小孩子的证明并不会被完全的采纳,如果周明生被无罪释放或者只蹲几年的大狱,等他出来,自己就会受到无尽的折磨。

他真的害怕,

十二岁的少年单纯的可怜,他从来没想过,如果他的父亲真的坐实了杀人的罪名,就永远都不用回去了。

「周陈乖,把你看到的告诉叔叔,叔叔不会再让他伤害你的。」

沉默。

……

「周陈,这是我们警察的工作,你要配合。」不知道多少次的询问之后,审问的男警察已经有些不耐烦,但这个男孩又偏偏是唯一的目击证人。

「孙尚,我来吧。」一个中年女警察走进了审问室,给周陈到了一杯水。

「周陈,阿姨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在学校里功课门门第一,阿姨也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你要知道,如果你不说实话,可能就放走了一个杀人犯,」

「你难道还要让他祸害别人吗,再有一个家庭的破碎,再有一个像时暮一样的小女孩?」

「你想一想,如果…」

「阿姨,我真的没有看见,他当时穿著黑色的连帽卫衣,带著黑色的帽子和口罩,大概比我高两头,我没有看见他的脸。」

周陈撒谎,比他高三头要至少一米八,而他的父亲只有一米七。

「好,我知道了,」女警察摸了摸周陈的头温柔道,

「你放心,凶手抓到之前会有警察叔叔在你家旁边保护你的。」

七.

兜兜转转一个月后,凶手最终绳之以法,警察通过街角的超市的监控录像比对,还有时间的比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明生。

「你骗了警察。」

病床上,一个小姑娘躺在病床上,面色煞白,因为要手术,一头漂亮的长发被剃光了,裹著白色的纱布。

在她床边,周陈削苹果的手一顿,有些慌乱。

外面,他们两个的妈妈已经吵了半个小时,关于医药费,关于赔偿。

「是不是。」

「对不起。」

「谢谢你救了我,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也没了命,」时暮稚嫩的声音之中带著几分虚弱,「可你爸爸杀了我爸爸,你骗了警察,你想让杀人犯逃过法律的制裁。」

「我」

「我没有爸爸了,每天我一闭上眼睛就是他浑身是血的样子,还有你爸爸恶心的嘴脸。」

「听说,你目睹了周明生杀我爸爸的过程,却没有报警。」

时暮转头看向周陈,空洞的眼神看的周陈心里一慌。

「因为他是你爸爸吗,所以你会包庇他的一切行径。」

「不,不是。」

「如果我不闹著要吃那所谓的胡萝卜,是不是爸爸就不会死了。」

九.

时暮搬家了。

在案发六个月之后,连同她已经变成植物人的父亲,一块儿搬走了。

当周陈拿著水果篮和习题课本到时暮家里的时候,已经空了。虽然这些天时暮的妈妈没有让他进过一次门。

周陈悄悄的打听过他们的邻居,没有人知道她们搬到了什么地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紧接著,他的妈妈也带著他搬了家,因为受不了旁边人的指指点点。

当然,周陈也没有想到,六年之后,他们竟然会在明德三中相遇。

他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面,却没有想到会是在食堂的一个小角落。

他看著她像受惊的小兽一般坐在角落里吃著米饭,一时间没有认出她来。没有了安静和沉稳,取而代之的是自卑和局促。

这些年,她过得不好吗。

于是,他打听了她的班级,每天中午或晚上放学,都会在楼梯口等著,假装和她偶遇,直到那天,他看著她在学校的后花园里哭泣,才终于忍不住和她说了话。

他想帮她,他想让她回到正常人的社交,让她身边有很多朋友。

于是他拜托身边的朋友,以帮他们抄写枯燥而又无聊的语文作业为报酬,让他们尝试著和时暮交流。

周陈没有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也会因为写语文作业而用掉了一整盒的笔。

不过好在,时暮慢慢的开始融入他们。

其实初一刚开始,他就认识了她,是单方面的认识。

那时他在六班,她在二班。

他当时还是个没有丝毫存在感的小个子,每天都趴在二楼的窗台上看楼下的学生,而时暮娇小的背影总能引起她的注意。

或许是因为她长得白,或许是因为她扎了两个辫子,也或许是因为她一下课就去给绿化丛里长出的小红花浇水,虽然最后这个红花可能是被她浇水浇死了。

原本以为他能这样看著她三年,却没有想到,是自己的爸爸亲手毁了自己喜欢女孩的家,还有她的人生。

「混蛋,竟然敢和警察举报我!我可是你老子!」

这是周明生被警察带走时,和周陈说的最后一句话。

十.

时暮的事情再一次再学校传开了,当然这一次,被骂的不是她,而是杀人凶手的儿子。

原来的校之骄子,突然间变成了众矢之的——包庇杀人犯的人渣。

时暮不知道最后这几天周陈是怎么过的,因为他直到高考那天才回到学校。

高考结束那天下午,警车和救护车是同时进来的,一个带走了周陈,另一个带走了一个满嘴是血的男孩子。

当时暮赶到校门口的时候,只看到了周陈被带走的背影。

「同学,发生什么事情了。」

「是周陈和于城,他们两个打架了,听说于城的门牙都被打掉了,被救护车带走了。」

「那周陈……」

「被警察带走了,真不愧是杀人犯的儿子,下手这么狠。」

「同学,你怎么能这么说。」时暮听著旁边人有些轻蔑的话,语气不由得有些生气。

「这不是事实吗,当年他可是做了伪证,你这么激动干什么,同学,你该不会还觉得他是好人吧,真是只认五官没有三观。」

旁边人的奚落引起了一群人的哄笑,

时暮握紧拳头想要反驳,可是却是胸口发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走吧走吧,」高考的兴奋很快淹没了刚刚的插曲,所有的人都兴高采烈的谈论这暑假的安排和计划,只一瞬间人群一哄而散。

时暮站在人群之后,像是一个异类。

不是这样的,周陈是很好的人。

她想对著他们大喊出来,可是话到了喉咙里却像是卡了一根鱼刺,就算她用尽全力也张不开嘴。

「这是心理性交流障碍,你要解开心结。」

当时医生的话再一次在时暮的脑海里响起。

十一.

「你为什么打他。」

「看他不顺眼。」

「周陈!这是警局,你态度给我端正点!」

警局里,周陈毫不在意的态度让审问的警察一阵恼怒,明明是学校的优等生,怎么跟街边的小混混一样。

「我态度很端正,难道你打一个人是因为喜欢他?」

周陈略带嘲讽的声音响起,气的对面的警察面色通红。

「记录档案,我看你这小子还怎么狂!」重重的摔下手里的本子,警察转身走了出去。

再在这里待下去,他肺都要气炸了。

……

十二.

时暮最后一次看到周陈是在高考一周后,高三全部毕业生回校,举行毕业典礼。

这次的优秀代表不是周陈,虽然他依然是全校的第一,可是没有多少人再拿他当榜样。校方也不得不考虑实际的影响,换了另一名同学。

周陈上台领取全校前十奖励的时候,下面是一片唏嘘声。

时暮分明看到了周陈眼中的暗淡,

没有人会不在意别人的态度的,就算是周陈也一样。

……

「同学们,在毕业典礼结束之前,我们有个小插曲。」

报幕的主持人用余光撇著躲在角落的时暮,缓缓的点点头。

紧接著,整个大厅的灯突然熄灭,只留下一个亮著的大屏幕。

「大…大家好。」

时暮颤抖的声音响起,在大厅回响。

「我…是时暮,原谅我通过这样的形式跟你们讲话,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在太多人面前开口。」

「我今天,是想跟一个人道谢,跟一个你们都误会了的人。」

「周陈的父亲杀了我的父亲,这是事实,我没有办法替他申辩什么,但是,周陈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坏人。」

「在监控模糊,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的情况之下,警察为什么能够在一个月之内就找到杀人凶手,」

「因为是周陈,可能第一次审问他确实没有说实话,可是最后他还是报了警。」

「当时,我亲眼看著周明生捅死了我的父亲,又近乎疯狂的将我拖到巷子里,如果不是周陈的出现,我现在或许早就被毁尸灭迹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举著报警电话的少年,明明他也害怕的发抖。」

「我们都会犹豫的对不对,可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正确的答案,你们只知道他在第一次审讯中撒了谎,却不知道他救下我之后,回到家被他的父亲暴打。」

「我们是这个悲剧的参与者,却不是悲剧的制造者,但我们却要替真正的犯人承受骂名,我是,周陈也是。明明该被讨厌该被唾弃的人,是周明生才对。」

「我们已经很努力的想要摆脱那件事情,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杀人凶手。」

「所以,大家都误会他了,他很好。」

「周陈,谢谢你。」

十三.

八年后,

神圣庄严的教堂里坐满了参加婚礼的来宾。

婚礼的现场摆满了蓝色的玫瑰花,据说,这是新娘子最爱的颜色。

蓝色代表希望,玫瑰代表爱情。

满场的蓝色玫瑰代表了新郎新娘坚贞不渝的爱。

「周陈,恭喜你啊,抱得美人归。」李杰拍著周陈的肩膀,笑嘻嘻的说到。

「怎么,羡慕了?」

「我才不羡慕,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可不想早死。」

「滚边去。」

周陈猛的锤了李杰的胸口,笑道,「婚姻是爱情的港湾才对。」

「行行行,你是新郎官,你说的都对。」李杰白了眼周陈,嫌弃的说著,「嫂子,你看这个人,有暴力倾向。」

「李杰,我可是和周陈一伙儿。」

十四.

「新婚快乐,周陈。」

当时暮带著新婚礼物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差一点就因为航班延误错过了婚礼。

「很帅嘛,还是有头发好看。」时暮笑著打趣道。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周陈眼神之中满是笑意。

「你的婚礼我怎么会不来,」时暮笑著说道,「这次,我可不是一个人来的。」

「看来我们时暮这次出国,收获不小。」

「那是当然,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男朋友,杰克,中文名字,唐文。」

「唐文这是我的好朋友,周陈。」

「你好。」

「你好,你可要好好对待我们时暮,不然就算在国外我也会找你算账的。」

周陈看著唐文,笑嘻嘻的眼底划过一丝坚定,如果时暮被欺负了,他一定不会饶了他的。

十五.

「你为什么要骗他。」

婚礼结束,唐文和时暮开车回到了酒店。

「这样他才会真的放下。」时暮看向窗外,淡淡的说著。

周陈对自己的感情不是爱情,起码后来不是,更多的是愧疚,愧疚他的爸爸毁了她们一家,所以这些年他对自己从来都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他硬生生的将自己栓在了她的旁边,逼迫自己不去接触别人。

所以,当有心仪的女孩子出现的时候,时暮很容易的就感受到了周陈的纠结。

眼睛里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爱意是藏不住的,就像我看他时一样,这样的眼神我在熟悉不过了。

我有想过,永远不放走他,就算他不会真正的爱我。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强扭的瓜不甜,这是妈妈一直以来告诉我的。

「你出国读书,是为了他?」

「算是,」时暮点头,「他没有必要替他爸爸偿还什么,这不是他的错,如果我一直在他身边,他会错过真正的两人。」

「你爱他吗。」

「爱过,当时是他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但我现在,更爱另一个人。」

那个从几年前看见我就一直陪我到现在的死脑筋。

「嗯?」

「时暮的青春里,是周陈的影子,可后来的时暮,身边有了唐文。」

十六.番

「周陈你为什么老是剃光头。」

「因为时暮说过,她不想一个人留著丑到爆的光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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