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

魯迅先生說:「晚安!」

語文老師說:「這個晚字表現了當時社會的黑暗,安字則體現了在如此黑暗的社會下苟且偷生的人的愚昧,結尾的感嘆號則點明了作者對其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態度。」

看到的段子,大概意思是這樣。


還不允許別人發表看法了?


在這裡我要說兩點。首先;何為過度賞析?塔可夫斯基曾說過一句話,他說當一部電影上映之後,它就不再屬於作者而是屬於觀眾。莎士比亞也曾說過,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所以當一篇文章中你可以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查看是否有證據站得住腳,來證明我說的是對的,假如沒有證據來證明便是過度賞析。再次就是,過度賞析屬於猜想階段。假如你過度賞析了,還要再強加於別人,其實是不太好的,這就是所謂聖人法則,我是鼓勵人人可以自由獨立思考的……


文學是為滿足人的審美需要而創造,文學藝術是一種特殊的價值生產活動和價值接受活動,即審美價值的生產活動與審美價值的接受活動。對文學作品的賞析的目的通俗地說是為了發現其中價值從而正確發展與完善自己的審美觀,任何人的三觀,文化素養,所受過的教育,生活經歷等等都是不同的。


個人覺得賞析應主要側重於作用方面,如:此情節的安排有什麼好處,有什麼作用。

淡化對於思想賞析的強硬程度,允許大家有自己的見解,不應是:這句話表達作者怎樣怎樣的情感,啥啥啥思想,為什麼作者要這麼說之類。

個人見解,學術淺薄,不喜勿噴。


某年高考:魚眼中閃著詭異的光芒(具體的記不清楚了,大概這個意思)

答案:玄幻........

作者:我就隨便謝謝,撒意思沒有。


這些「用力過猛」的賞析,是由無數比你聰慧得多、年長得多的專家做出的。他們對文學高超的感知力、全知力,令我只有敬佩,沒有懷疑。


除非這段子是真的而且有證據證明魯迅確實沒那麼多意思,或者舉一個別的真實的例子,你這問題才能成立。不然怎麼能以此提問呢?


賞析源於不同的人 不同的角度 不同的方法 等等 如果偏要說賞析過猛就是故意吹捧而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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