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里約奧運會上,在4×100上,最後一棒派出了混血混動員,並且再一次打破亞洲記錄,請問通過派出非亞洲內混血的運動員所得的記錄作為新的亞洲紀錄是否合理?注意!並不是說混血不能代表國家參賽,而是獲得的記錄作為亞洲記錄是否合理!


什麼時候開始代表某國參賽的資格變成種族而不是國籍了?
人種改良是大和民族的優良傳統。


絕對合理,他出身在日本,本來就是日本人,怎麼不能代表自己人?你看美國有幾個印第安運動員?
個人感覺這個記錄算亞洲記錄,不過不算黃種人記錄

中國馬術的華天也是混血

什麼中國的混血不叫混血?

老這麼狹隘,就算金牌都給中國,也治不好部分人的精神陽痿


日本沒有「混血兒」選手的時候,也是接力跑傳統強國,因為他們有世界上最好的交接棒技術。「靠接種」的說法,語帶侮辱,缺乏氣度
合理的不能再合理了,好嗎。這是亞洲記錄又不是純種黃種人紀錄,要質疑的話,那所有混血兒都沒資格破自己所在洲的記錄了。
這有什麼不合理的,很正常的。不然按照你的說法,美國的冠軍很有可能就是墊底了。因為美國就是移民國家。


日本不承認多重國籍。只要他拿的是日本護照,那就一定是日本人。日本屬於亞洲,那麼這個記錄當然屬於亞洲紀錄。
合理的哦。
是不是以後確定哪個國家哪個民族記錄,要先對運動員進行基因測序,然後50%黑種人記錄,50%黃種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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