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網搜索《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範文本)》、《管理規約(示範文本)》《物業管理條例》最重要的是要取得20%的業主聯名,然後起草一成立業主大會申請書遞交到街道辦綜治辦,街道辦在收到書面中請必須在60個工作日協助一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直到選出首屆業主委員會,籌備組解散。這只是按正常程序而言,其中的難參與其中就有體會了。

我所在小區2007年到2015年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本人用了近十個晚上拍開了小區業主四百多戶門取得業主聯名,2015年11月起草申請書遞到街道辦,直到2017年4月成立業主委員會,所有業委會成員都是我找並負責簽名,所有事務我一手操辦,說句難聽的如果沒有我的堅持不懈再過十年也不會有業委會,但這個業委會沒有我來住持也沒有屁用。

維護自己權益沒有業主委員會也沒有問題。


據我瞭解,現在大部分業委會工作的焦點都在如何管理好物業公司,其關鍵在於服務模式的選擇。建議你看看我的一篇文章《物業管理「酬金制」與「包乾制」,其實是「信任」與「專業」之選》

https://zhuanlan.zhihu.com/p/28663078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最大的問題對物業缺少約束。沒有一個成熟的制度。有的物業都和街道勾結在一起了,業主處處被壓迫。

關鍵人心不齊,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所以物業現在如此猖狂


需要了解具體內容是什麼?目前工作職能裏就有業委會指導這塊。

個人對業委會沒什麼好感,我們這裡好幾個小區的業委會就是為了不交物業費而成立的,。

先找理由不交物業費然後過兩年換物業公司,新來了物業後繼續不交物業費拖兩年再換物業公司。

曾經有個業委會成員因為交了物業費而被罵成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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