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学校有没有尽到管理、教育的职责。根据(已经停用的)《侵权责任法》第39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上学校有责任,但做为肇事者家长,我更希望自己孩子学会承担,而不是在此后的人生道路上学会遇事甩锅,鉴于此我会自己承担,也让孩子能够学会做一个有担当的人!


如果学校没有明显的过失或过错,通常不需要。


视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孩子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学校有监护的义务;需要举证证明学校的监护不到位。


啥都想著能推一点是一点,你不如梦回大秦帝国,街上有小偷十米之内不作为都要坐牢得了。

这个问题问的一大股包庇味,不小心还是「不小心」很难说。


需要,因为地点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