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角度,當別人的孩子愛說話,影響自己孩子的專註力, 帶偏自己孩子的行為舉止,讓自己的孩子沒有規則意識,你希望老師如何做?

我贊成老師的做法。適當的懲戒,能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錯,也是一種挫折教育,同時保證其他孩子的正常權益,有什麼不可呢?

一個主課老師 一個輔課老師 一個生活老師,你指望三個人對三十多個孩子做到一對一服務,可能嗎?

什麼時候我們連孩子罰站都接受不了呢,讓孩子受點挫折 受點批評甚至受點委屈難道會害了孩子?跳立交橋 跳教學樓的事件沒有讓做父母的有一點點反思?


針對好說話的會採取一些措施,讓他和安靜的小朋友坐在一起,或者是自己坐。


先說結論,不可取,但是看情況。

這個問題缺乏背景情況,沒辦法做出合理的評判呢。一般情況下很少會選擇讓孩子站後面。

除非跟孩子約定了,如果他還影響別人就請他站後面,然後他真的沒控制住這麼幹了,出於約定個人的確會選擇讓他站後面。

不過我是不會這麼約定的就是了233


幼兒園小班和大班的孩子自控力都不一樣,不引導就讓站後面肯定不可取


這個做法不對。孩子在幼兒園出現偏差行為,需要老師用更專業的教育去引導,而並非簡單粗暴地懲罰。這種做法會影響孩子自尊心的建立。


分情況,孩子在什麼情況下說的話,是否影響其他小朋友了。有的幼兒園老師為了方便管理,忽略了孩子活潑愛動的天性,也避免外出活動摔跤擔責,讓孩子老坐小板凳上背著小手,老師上面說說說孩子坐著聽聽聽,這種情況下孩子說下話我覺得很正常,大人也憋不住啊。第二種情況是,孩子確實比如在別人安靜聽故事時說話,甚至喊叫擾亂距離,是孩子不太對,因為影響了別人。但即使孩子不對,也不應讓當眾站後面,我小時候當著全班被罰站後面,對內心小自尊的打擊,別提多難受了,自此對那個老師有害怕和抵觸。即使孩子做得不對,可以引導,而且最好別當著那麼多別的孩子的面,好好和孩子說很多時候孩子是能接受的,我們的教育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改正,而不是讓他出醜,不是嗎?


這是對人權的不尊重,應該是說服教育而不是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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