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你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離職流程來辦。一般程序是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受雇公司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具體離職時間可以跟直線老闆或者人事溝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即使公司沒有招到新人也可以在一個月後離開,工作交接給彙報對象或ta指定的同事。

在不確定具體離開時間的時候,最好跟下家說明離職流程,一個月後入職。


定好離職日期,沒有人來交接的話,就讓公司先找別人交接,到日子直接走就可以了


一般公司合同上都有寫啊,提前一月提離職。正常程序應該跟公司說好什麼時候走再跟新公司說好離職時間。現在你只能跟新公司說明一下情況了

誰讓你這麼快答應兩周內的

都不先和原單位談好離職日期嗎?


那隻能怪你自己當時沒協調好時間嘍。

第一,先去找人事談一下,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盡量說服她讓你在兩周內離職。

第二,新公司那邊按照事實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表明雖然離職但是不能給老東家添麻煩,讓她理解你,一般就不會太難為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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