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深圳擬規定#超14天無人領養流浪犬可實行安樂死#】你認為#流浪犬應該被安樂死嗎#?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養犬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在市城管局網站上公開徵集意見。對於城管部門在街上捕獲或者接受的流浪狗,規範指出在犬只收治中心接收後,應當在七日內查找養犬人並通知認領。對於屬烈性犬品種且具有較強攻擊性的犬只、其他超過14天無人領養的犬只,相關部門可以對其實施無痛安樂死。對此你怎麼看?

我的回答以及被評論,看到他的回答我真的哭了,想起每天早上我都會跟上班路上的流浪貓狗說早上好,有些脾氣確實不好但是還是刻意跟人保持距離就感覺好心疼啊。我到底應該有一個怎樣的價值觀


很遺憾,人和狗確實是不平等的,人爬到了了食物鏈頂端其實就是那麼冷酷無情。說白了人就是「愛欲其生」的思想罷了。就比如我們吃著豬牛羊雞鴨鵝,我們不覺得愧疚,還會把吃剩的肉和骨頭丟給狗狗,覺得狗狗真的很可愛,應該被善待。但以上這些也不過是在人心裏面對不同動物的一個心裡排位罷了。

我可以說,狗已經是眾多動物中比較受優待的動物了。首先,它就是非主流肉類,吃的人不多,主流肉類如牛這種,耕牛都逃脫不了被殺,而蛋雞在分出公母后,公雞的粉碎可以說的上是屠殺。然後,你說的流浪狗是確實對人的生活造成影響了,會傷人,會便溺,會吠吼,可以說,這種捕殺還要消耗不少的資金,也是為養狗遺棄者買單了。

最後配個圖,不是針對你,而是說的生命平等。


謝朋友邀請。

既然是談動物和人是否平等的問題,我們不妨從動物的立場去思考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個動物為了生存時,是否會殺死其他動物?比如,一個老虎飢餓時會不會吃兔子?比如動物們會不會因為事關生存的領地問題而相互廝殺?顯然都會。所以,在涉及生存時,人為什麼不能殺其他動物呢?

當然,你可能會說你的例子中,並不涉及生存,一旦大型攻擊犬咬了人,算不算涉及到人類的生存了呢?流浪動物身上可能有的病菌算不算涉及到生存?從平等講,我反對任何不以生存為目的而對動物進行的傷害,但是,如果是涉及了生存的目的,那麼既然動物可以在這個前提上殺其他動物。那麼人為什麼不可以呢?這才不叫平等吧? 而且,與很多動物不同的是,人可以盡量做到讓動物死去的沒有那麼痛苦,也可以為一個生命的逝去感到悲哀。因為,大部分生命都不想死,但是,如果非要犧牲一方而讓自己活下去的話,那麼既然動物會犧牲其他的動物,那麼人為什麼不可以呢?這才叫不平等啊。

除非,一個人已經完全看破生死,也就是活不活無所謂了,不然,如果站在一個求生的立場上,他什麼理由不去為了活下去而做事情呢? 而就算一個人看破生死,他也沒有任何權利要求不打算看破生死而只想求生的人,去按照他的做法去做,這才是對他人的不平等。


任何時候,人和動物的地位都不平等,這是必然的,是本能也是天性!

任何一個成功的種群,首先考慮的是種群的延續,哪怕方法看起來再不合理,再不科學,再不人道,只要能延續種群,就是合理的,做不到這點的今天只能在博物館瞻仰一下了!

因此,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終極目的只有一個,儘可能延續人類的生存,保持人類的優勢種群地位,包括但不限於保護環境,開發新能源,循環經濟,保護生態,保存物種等方式。無論口號多麼響,如果威脅種群的延續都是扯淡!當初智人和尼安德特人關係難道不近么,結果伴隨著現代人的出現,尼安德特人徹底消失了。

所以當一個人可以在滿足基本生活需求下,他可以愛貓愛狗愛蟑螂,也可以把貓狗當兒子當爹當祖宗,但是要是心裡真以為貓狗和他兒子(他爹他祖宗)一樣重要,那就應該去看看醫生了。當一個人連基本的生活都沒辦法維持的時候,還有幾個人有閑心去考慮貓狗的事呢?


這個世界哪來的平等?實力等於地位,口徑等於權利。人和人的地位都不平等,大家要麼忙著吃人血饅頭,要麼忙著生產人血饅頭,還有空管動物的地位?


進化樹上沒有應該怎麼樣,只有是怎麼樣。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被吃的被吃,可以吃的吃被吃的。所以,你覺得進化樹告訴你的胃你該怎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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