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深圳拟规定#超14天无人领养流浪犬可实行安乐死#】你认为#流浪犬应该被安乐死吗#?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市城管局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对于城管部门在街上捕获或者接受的流浪狗,规范指出在犬只收治中心接收后,应当在七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对于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无痛安乐死。对此你怎么看?

我的回答以及被评论,看到他的回答我真的哭了,想起每天早上我都会跟上班路上的流浪猫狗说早上好,有些脾气确实不好但是还是刻意跟人保持距离就感觉好心疼啊。我到底应该有一个怎样的价值观


很遗憾,人和狗确实是不平等的,人爬到了了食物链顶端其实就是那么冷酷无情。说白了人就是「爱欲其生」的思想罢了。就比如我们吃著猪牛羊鸡鸭鹅,我们不觉得愧疚,还会把吃剩的肉和骨头丢给狗狗,觉得狗狗真的很可爱,应该被善待。但以上这些也不过是在人心里面对不同动物的一个心里排位罢了。

我可以说,狗已经是众多动物中比较受优待的动物了。首先,它就是非主流肉类,吃的人不多,主流肉类如牛这种,耕牛都逃脱不了被杀,而蛋鸡在分出公母后,公鸡的粉碎可以说的上是屠杀。然后,你说的流浪狗是确实对人的生活造成影响了,会伤人,会便溺,会吠吼,可以说,这种捕杀还要消耗不少的资金,也是为养狗遗弃者买单了。

最后配个图,不是针对你,而是说的生命平等。


谢朋友邀请。

既然是谈动物和人是否平等的问题,我们不妨从动物的立场去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动物为了生存时,是否会杀死其他动物?比如,一个老虎饥饿时会不会吃兔子?比如动物们会不会因为事关生存的领地问题而相互厮杀?显然都会。所以,在涉及生存时,人为什么不能杀其他动物呢?

当然,你可能会说你的例子中,并不涉及生存,一旦大型攻击犬咬了人,算不算涉及到人类的生存了呢?流浪动物身上可能有的病菌算不算涉及到生存?从平等讲,我反对任何不以生存为目的而对动物进行的伤害,但是,如果是涉及了生存的目的,那么既然动物可以在这个前提上杀其他动物。那么人为什么不可以呢?这才不叫平等吧? 而且,与很多动物不同的是,人可以尽量做到让动物死去的没有那么痛苦,也可以为一个生命的逝去感到悲哀。因为,大部分生命都不想死,但是,如果非要牺牲一方而让自己活下去的话,那么既然动物会牺牲其他的动物,那么人为什么不可以呢?这才叫不平等啊。

除非,一个人已经完全看破生死,也就是活不活无所谓了,不然,如果站在一个求生的立场上,他什么理由不去为了活下去而做事情呢? 而就算一个人看破生死,他也没有任何权利要求不打算看破生死而只想求生的人,去按照他的做法去做,这才是对他人的不平等。


任何时候,人和动物的地位都不平等,这是必然的,是本能也是天性!

任何一个成功的种群,首先考虑的是种群的延续,哪怕方法看起来再不合理,再不科学,再不人道,只要能延续种群,就是合理的,做不到这点的今天只能在博物馆瞻仰一下了!

因此,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终极目的只有一个,尽可能延续人类的生存,保持人类的优势种群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保护环境,开发新能源,循环经济,保护生态,保存物种等方式。无论口号多么响,如果威胁种群的延续都是扯淡!当初智人和尼安德特人关系难道不近么,结果伴随著现代人的出现,尼安德特人彻底消失了。

所以当一个人可以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下,他可以爱猫爱狗爱蟑螂,也可以把猫狗当儿子当爹当祖宗,但是要是心里真以为猫狗和他儿子(他爹他祖宗)一样重要,那就应该去看看医生了。当一个人连基本的生活都没办法维持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有闲心去考虑猫狗的事呢?


这个世界哪来的平等?实力等于地位,口径等于权利。人和人的地位都不平等,大家要么忙著吃人血馒头,要么忙著生产人血馒头,还有空管动物的地位?


进化树上没有应该怎么样,只有是怎么样。大家都是平等的,可以被吃的被吃,可以吃的吃被吃的。所以,你觉得进化树告诉你的胃你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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