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经典作品如

南美作家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

高行健获诺奖的代表作《灵山》

美籍华裔作家严歌苓的《扶桑》台湾著名作家朱天心的《古都》法国新派小说代表布托尔的《变》

《灵山》:你于是来到了这乌伊镇,一条铺著青石板的长长的小街,你就走在印著一道深深的独轮车辙的石板路上,一下子便走进了你的童年,你童年似乎待过的同样古旧的山乡小镇。不过你已经见不到手推的独轮车了,代替那抹上豆油的枣木轴的吱呀声是满街直响的自行车铃声。

  用第二人称便于抒情,有亲切感。但视野狭窄,写长篇叙述难度大,读者难于阅读。书信体比较好操作。

假设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神存在,写的无比庄严或者滑稽,一句一段

其实不难写,以前写过


没问题,我写过一篇《我把你的爱扔掉了》,主角不分男女,均适用。

写这个的时候有些感悟,因为是 第二人称,所以言外之意已经包含「我」,只是把与我互动的那个角色改为你即可。

不知道我的感悟对你们有没有用,大家可以来交流一下。

《我把你的爱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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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第二人称来写的话→_→差不多可以写成交互性小说了吧以前读过一本→_→不过是儿童向的


不喜欢读书的理科生:只要你想,没有不行
我感觉第二人称用于诗歌短散的可以的,小说一般第三人称,第三人称故事可以多线发展,也有解说,也有上帝视角等等,这些第二人称都是很难做到的

从操作上来讲是可以的,但是由于第二人称视角的局限性不太适合长篇小说的创作(多为短篇),不过只要能够驾驭得好,也能写出很棒的小说。

比如选用观察日记的体裁

补充一下,如果用第二人称进行描写的话,一定要注意「我」观察者的地位,虽然「我」是存在于故事之中的,但是要强调被描写者得主体性,不能给「我」加戏,不然很容易就变成了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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