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若函數f在[a,b]上可積,則f在[a,b]上必定有界?
書上的證明已經寫的很清楚了,別人的解答也點出關鍵點了。我從大思路上給你解釋一下。
用的是黎曼可積的定義,即分割、近似、求和、取極限,這個極限存在。
反證法,假設無界,至少在一個分割段上無界,那就是它可以無限的大,其餘分割段上的求和即使是有限的數,和無限大放一起也不改變無限大的事實,這就造成了那個極限不存在,所以就不可積了,矛盾。
另外,中間(你打問號處)用到了絕對值的一個不等式,(為了向前面證明思路靠攏,很自然想到用它)。
先將[a,b]進行任意的劃分,比如劃分為{[a,x1],[x1,x2],[x2,x3],[x3,b]},由於f在[a,b]上無界,即必定存在某個區間△k,f在△k上無界。如圖:(例子中的這個△k就是[x2,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