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脝T,裁員時賠償怎麼談;

2:公司逼迫員工辭職,比如調崗調薪等手段;

馬上年底了,19年市場情況不好,20年應該還會有大裁員,希望有懂法懂規則的人來科普下,讓大部分的人學會如何與公司談判,如何做好被裁員準備。


一、 不害怕:

領導要罵就讓他罵吧,反正你不會少拿工資,身上也不會少塊肉。

耍陰招就耍陰招吧,最多也只是讓你難受,他不敢打你、也不敢攆你走,沒什麼好怕的。

同時你警惕些,別掉進他挖的坑裡,

別讓公司拿到你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嚴重違紀等證據,否則到時被辭退都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有些時候,有些領導還會帶有威脅口吻跟你說,如果你不主動辭職,鬧到勞動局對你個人發展不好等等之類的,

這個時候你千萬別害怕,只要你沒做錯事,就不要怕勞動仲裁,說實在的,對於這種情況,公司比你更怕勞動仲裁。

二、不著急:

領導要激怒你,逼你儘快辭職,你只要不著急,跟著他耗,他拿你沒辦法的。你一著急,就容易被操控了。

如果你已經知道領導提出調崗、降薪、外派異地是為了逼你主動辭職,這個時候,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隨便簽署公司給你的文件,也不要急著做出決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有權不同意調崗、降薪、外派異地等,所以他怎麼說你都不要著急。

你放心,那個想逼你辭職的領導比你更著急,所以如果你想獲勝,那就要比他淡定,

工作依然盡心儘力完成,該加班就加班,該996就996,千萬不要鬧情緒怠工。

不著急,每天照常做好自己的工作,該加班就加班

三、不要面:

如果已經看出領導使出各種陰招的目的是讓你離開,那麼所謂的「臉面」就是他用來控制員工的工具,

這個時候,想想你的購房計劃,你的房貸、車貸,你就會知道,「臉面」真的不重要,維護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也可以這麼說,如果輕易地就被逼走,其實更沒面子。

你要改變觀念,心裡想著,架空就架空吧,削權就削權吧,冷落就冷落吧,只要工資不少,少干點活有什麼不好呢?

同時在這段時間裡,你要有底氣,要淡定,要自信、要抬頭挺胸,

千萬別因為領導的這些陰招就覺得在公司抬不起頭而畏畏縮縮,這樣反而讓其他同事以為你做錯了什麼事。

臉皮要厚,抬頭挺胸

職場是個小江湖,利益博弈是難免的,與其抱怨,不如學會保護自己。


相信這個問題,隨著2020年開始的疫情,會更加凸顯。

  1. 與企業談裁員,要保持一顆平常心。因為打工是一種謀生手段。企業與員工之間就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不用煽情,也別想多。一般只要企業願意協商,給N+1的賠償,就麻利兒的拿錢走人。不要妄想2N,如果2N,就不用費勁協商啦。
  2. 企業逼迫員工離職,主要需要收集證據。謹慎簽字,有條件的情況下,盡量錄音錄像,以證明當時的客觀情況。盡量多爭取時間,尋求專業幫助,不要立即簽字或回復。

對於企業目前還有錢,還能給出賠償,建議立即拿錢走人。不要妄想能更多,拖下去,企業真的黃了,資不抵債。贏了官司拿不到錢,好像就沒啥意義了。

2020的經濟形勢,更加不樂觀,希望大家把能拿到的錢儘快拿到,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不是體制內,不是國企,沒有哪個企業能養打工者一輩子!擦乾眼淚,儘快找新工作吧……


這個問題,很不幸我今年就經歷了。

就我自己的經驗來看,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重中之重:一定要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包括寫明崗位職責、工作地點、稅前薪資(避免簽以避稅為目的的陰陽合同,尤其是口頭承諾獎金額外發到第三方APP、甚至以現金方式發放),如有條件的話,能和公司明確相應的KPI考核條件。這些都是為了避免公司後續為了裁員且不賠償(或減少賠償)所需要應對的事宜。

千萬不要接受企業的糖衣炮彈。工作就是工作,大家是僱主和僱員間的關係。一切承諾的再好,但不寫入合同,最後申請勞動仲裁,法院依然只以合同為主,毫無情面可言的。

2、熟讀員工手冊,注意公司的規章制度。譬如說手冊上說公司規定是8:30-17:00上班,實際上口頭卻告知你不考勤。但如果真的每天9:00來上班,那最後公司可以拉出打卡機的記錄,以你連續遲到X日為借口,根據員工手冊規定單方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且免責。

3、接上一點,有心且在能力範圍內,平時多搜集點能保護自己的證據,譬如和領導層做任何工作、崗位變動的協商時,記得偷偷錄音;釘釘打卡之類的工作APP內,保存好自己的出勤記錄;重大事項一切以郵件往來等。

4、平時多和同事搞好關係,進而能探聽到公司裁員的風聲,提前做好證據搜集和心理上的準備。

5、千萬不要害怕公司的各種威脅,勇敢面對。其實即使他敢威脅你,很有可能也是狐假虎威,並不一定是有十足把握。一切仲裁上見。


您好,現在處於疫情期間,特別是國際形勢,企業「缺單」嚴重。好多公司都採取調崗縮短工作時間調整薪資來降低成本,有甚者採取裁員。

至於裁員,公司如果因生產經營困難,實施裁員是可以的,你也沒有拒絕的理由,但企業要走法定裁員程序,裁員超過20人或者沒有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是要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後,還要將裁減人員方案向人社行政部門報告才可以實施裁員,

計算標準:工作年限一年就計算經濟補償金1個月,未滿半年就計算經濟補償金半個月。

如果公司真的走這一步,你可以提出來,裁減人員應當優先留用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及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未未成年人的,如果有跟你同一個崗位,但工齡沒有你長的,你可以提出應該裁減其他人,而不是你。

關於調崗調薪,公司是有經營自主權,可以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員工的崗位。如果你原合同簽訂的勞動合同有約定崗位和工作內容,你現在的調崗是屬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範圍之內,公司的調崗是合理的。

如果現在的調崗是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之外的,原則上是要與你協商一致,但如果生產經營需要都可以臨時把你調動,只要沒有懲罰性和侮辱性,工資待遇相當,且你能勝任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確定你的調崗是否合法,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提出恢復原崗位和工作內容,如果最終你勝訴,公司是要恢復你原崗位,你還可以提出因公司違法調崗而產生的損失。

其實,現在的國際環境,公司和勞動者應該共度時艱,可以適當在企業「缺單」時期縮短工時調低薪資,待企業好轉時恢復原工作時間和工資,或者現在調低工資,約定具體哪天把工資補回來等不同方式達到雙贏,畢竟,勞動者在這樣環境下也不好找到好工作。


覺得不行就不簽字不同意就完事兒了

調崗可以——公司有權在合理的範圍內給員工調整崗位工作,但如果給員工調成侮辱性崗位,比如總經理調成廁所保潔,那企業是在作死,法官會收拾他們的

調薪不行,除非你同意

如何做好裁員準備:

我一直是勸和的,裁員這個事兒,企業好過企業也不會提出來,就看他們想拿多少錢解決這個事兒了。

法律規定的是N(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按半年算,如1年3個月=1.5月)+1(一個月代通知金)

企業肯定希望越少越好

整個談判過程,員工堅持談,希望拿到N+1,企業不斷談,希望少給點兒

員工一定要堅持談,談崩了沒啥好處,仲裁可以作為談判的籌碼,但真的走了仲裁,仲裁從開始到出結果差不多半年,企業不服還可以起訴,一審不行還有二審,終審結果出來了企業還可以說沒錢,申請強制執行還得幾個月,幾個月之後企業名下財產還要找一下在哪~

表好態:我接受裁員,我想好好談,我希望賠償金多一點

不滿意就不簽字不同意不接受就完事兒了

在談崩的邊緣瘋狂試探,找到企業能痛快拿出的最多的錢,完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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