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交但没有提前交的业主就没有资格成为业委会成员了吗?

本人对于小区物业有蛮多意见的,比如说喷泉设施从来没开过,砖头碎了也没人管;公共费用一年五百,问了物业他们说上面财务没有清点出来,多出来的部分延到下一年;三十三层的高楼有人自己偷偷装了晾衣架,物业表示只能建议拆除,实际上有没有去建议就没人知道了,因为装的人实在有点多。


搞不懂物业为啥这样做,个人认为具有选择成立业委会的做法。

但是没搞懂,一个业委会有啥去参与的意思,觉得


有一说一,交了物业费的都是有成为业委会成员的入场券的。

至于优先与否,说实话不太理解一个破物业为啥能选择业委会成员,你要是本事强,你说服其他业主选你就是了,物业没啥资格拦你。


首先,业委会成员不应该由物业来考虑。

如果业委会成员需要由物业来考虑和核定,那这个业委会就是物业的傀儡,还能代表业主吗,还能对物业实施监督吗?不如不成立吧。

其次,物业又不是小区的业权拥有者,没有任何资格决定业委会成员的人选。业委会成员只能由业主自己推选,推选出来后到街道备案,告知物业并依法行使职权即可。


物业还能管谁当业委会成员吗?

不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业委会不归物业管。

不过看国内工会学生会现状,说不定也有物业能管业委会呢。

下面复制于百度百科: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可以看到,没有物业什么事。


因为选举时间长,动辄几个月,报名的时候,可能还在本年度,

没准选举投票时,已经超过本年度缴费期。

所以要求交了本年度物业费,不算错,也不算对,

反正都是要交的,实际中,各方都会要求先交了,再报名。

物业财务,是每年公布一次,但只是总账,详细清单,需要业委会审计。

小区违建,很难解决,谁都头痛。

我这附近有个小区,是交房前,全体业主就决议不改变楼房外立面,

后来业委会成立后,也全小区投票通过,写进业主公约。

他们小区的楼房外表,干干净净,晾衣架、空调外机。什么都没有,

看著是挺舒服的。


这里是两个问题吧?一是谁能决定业委会成员,二是业委会成员有些怎样的最低要求。

一,业委会应该是业主选出来的吧?物业管理公司是来服务和管理物业的。

二,连物业费都不交的业主,确实没有资格进业委会吧?难道你想组织个老赖业委会?


能问出这个问题,一看就不是了解物业管理条例的。按正常逻辑想的,物业和业委会成立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事实往往不是这样。那是为什么那?是政府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时候就是偏向物业公司的!所以你明白了吧?


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 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


不是物业只考虑,是街道对业委会成员候选人有一条要求,对于小区大小事务业委会成员须起带头作用。不按时缴纳物管费是个什么行为,带头把小区搞破?在外人看来缴纳物管费是你的义务,竞选业委会成员是你的权利。只想权利拒绝义务,人品就有问题,街道不会同意


你不交物业费,证明你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没有,还指望给大家谋福利?


业委会委员不是物业考虑,跟它没关系。

街道可能会提出,欠缴物业费的人不能竞选业委会成员,如果他敢下文,那就行政诉讼打街道,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应条款,省也不会有。

欠缴物业费是作为业主和物业的合同纠纷,和是否成为业委会成员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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