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的现任。

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和他在一起很开心,他也对我很好。

但是现在心里最喜欢的还是初恋。

就是感觉全身心的喜欢一个人一次就够了,当发现现在如果和现任分手我会难过时,我知道自己认真了。我就很不习惯,很想分手,我不敢全身心的喜欢一个人,我怕。


法律是用来限制大众的,道德是用来限制自己的。这种事情让别人来评价没什么意义。

如果让我来看,如果这种对初恋的喜欢影响到你和现任的生活了,那劝你分手,因为起码保证对你现任的伤害减至最轻。如果你能保证你能做到把这种「喜欢」埋藏在心底,那就维持现状,时间久了自然就淡了。讨论公平与否没有意义。


你不是忘不了前任,你是怕再来一次现任离开你会再次承受相同的痛苦。

人都是不同的,记得一个女生对我说过一句话:你不能把你前任的问题扣在我身上,这对我不公平。

可见,对现任而言,不愿信任才是真的不公平。


你现任知道了得多难过啊。


邀请我干嘛呀,让我来骂你吗?

这么说吧。你想一下,如果你的对象最喜欢的也是ta的初恋而不是你,你觉得可以接受,甚至以后可以和这样一个人成家,那就不是不公平。

否则你就是精神出轨的双标狗。


人性的可怕,如果你还有下一任,那么你最放不下的就是两个了。你心里装著三个人了。

都说女人最放不下的是初恋。男人放不下的是每一任。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


和现任在一起,心里想的却是别人,当然对现任不公平。

不过认识到这一点,以后处理好就是了。想和现任好好谈谈,就把那个人忘记。否则,就放过现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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