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的話浪費錢財,可能花光所有才能也不發使人痊癒

2不救的話可能會愧疚,親人友人會責怪你,畢竟生命最重要

大家怎麼看呢


著名的美國特莉·夏沃事件,特莉·夏沃在1990年心臟病病發時腦部嚴重受損,她的丈夫1998年請求拔掉她的進食管,她的父母則對此持異議。在法庭進行干預後,她的進食管於3月18日被拔除,她在進食管拔除後的第十三天死亡,終年44歲。由此產生,植物人到底救治與否的爭論。

董月青:「植物人」是否有活下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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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法律是不能不救治植物人的,這裡面涉及到很多的醫學倫理的問題,很複雜。首先是要評估,病人是不是真正的植物人,別誤診了!另外不同時期的植物人也有回復的可能,還有目前也有一些促醒的方法!

董月青:直面「植物人」昏迷促醒的機遇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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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很多國家,都是以腦死亡做為死亡標準的,我們國家是以心肺死亡為標準。所以,在我們國家植物人還是要搶救的!


其實,邀請我來回答,實際上你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只不過是為了尋找支持給自己安慰!

我個人認為:

1、根據醫生的建議來做決定。

醫生會對病人做評估,植物人恢復的幾率,以及恢復後後遺症的情況,以及平時護理及花費的情況。

2、根據家庭情況判斷

植物人有誰來照顧,花費該怎麼分擔,以及要照顧多久,這些問題都要和家人商量,因為往往支持救治的人或道德綁架的人可能大部分是旁觀者(非實施照顧的參與者)。

另外,一旦確定救治給整個家庭所帶來的後果及問題都應該按照實際進行估算。

3、根據植物人的情況

比如說植物人在家庭中位置、年齡等。其實對於植物人來說已經失去了生活的意義,留存的是生活的希望和親人自己的慰藉,長期照顧病人的壓力會造成活著的人生活質量的嚴重下降,最後人財兩空,活著的人背負更多生活的壓力。

也許這並不是植物人的意願,只不過他困於生與死之間。曾經和一個癌症患者交流,起初他還有自殺的力氣,後來自殺都沒有力氣,,他說自己困於生與死之間,在別人眼裡他只能等待死亡的到來,而他自己是期盼著死亡早些來。這是已經準備好了死亡,向死而生。

解決問題:

1、自己的親人輪流照顧;久病窗前無孝子

2、送到專屬護理院;費用高

3、放棄治療;盡最大的努力照顧,以安慰自己和其他親人,已盡孝

4、做好面對失去親人的心理準備;生與死我們都無法選擇,死亡不是結束,而是新的開始,或許你們來世還能遇見,早點脫離苦海,也許是一件好事!


不要了,對病人來說毫無尊嚴的活著,對家裡人說就是個折磨。


其實你不必管別人怎麼看,不管你做什麼選擇,誰也不能隨便評價,因為只有當自己到了那個境地才知道多難,不管你怎麼做,沒有對錯,都只能理解你


不該

植物人就算救回來,其後遺症很多,家庭條件一般還是放棄好。

久病床前無孝子,親情早晚會被消磨掉的,一個植物人就等於家裡失掉三個勞動力(當然,主要看醫生怎麼說)

各位噴吧,正愁這幾天窩家裡無聊


看對方是誰,在你心裡的位置。有的人救只不過是因為責任、道德、社會衡量罷了,其實你生命里是否有他並不重要或在你生命中記憶里留下了寶貴的痕迹,你捨不得斷了。而有的人是你要救的。


憑心儘力就好!


提到花錢雖然有點俗氣,無錢充好漢也只是一個充,實在的反應要有錢財時間精力,世上的事叫做難了那片情。遇上這樣事情都是屬於個人又有了故事,喵辦法的。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長遠安排。


當自身成為植物人的時候,想不想被就醒呢?

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畢竟死亡不是一件急於求成的事情,植物人還有一線生機,他只是不能說不能動,也許大腦還在沉睡,對於他來說可能就是睡著了。有誰不想喚醒一個長時間熟睡的親人呢!


有沒有力量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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