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植物人並不是腦死亡,我國法律也沒有安樂死的規定。在你做出決定時,首先要明確,你診斷的植物人是真的植物人嗎?國際上的誤診都有40%;第二,植物人並非不能康復,部分人存在長時間後恢復的可能;第三,放棄與否涉及倫理,需要醫生和家屬共同決定!

著名的美國特莉·夏沃事件,特莉·夏沃在1990年心臟病病發時腦部嚴重受損,她的丈夫1998年請求拔掉她的進食管,她的父母則對此持異議。在法庭進行干預後,她的進食管於3月18日被拔除,她在進食管拔除後的第十三天死亡,終年44歲。由此產生,植物人到底救治與否的爭論。

董月青:「植物人」是否有活下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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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法律是不能不救治植物人的,這裡面涉及到很多的醫學倫理的問題,很複雜。首先是要評估,病人是不是真正的植物人,別誤診了!另外不同時期的植物人也有回復的可能,還有目前也有一些促醒的方法!

董月青:直面「植物人」昏迷促醒的機遇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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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問題正是我現在經歷的,如果是我我不願意,可是我的爸爸現在就是植物人,但是我還是捨不得他離去!在他有一點意識的時候我問過他還治病不?他點頭,我想大多評論的人沒有經歷過生死吧!我經歷過並且正在走向死亡的路途中,我有著強大的對生的渴望,每個人瀕臨死亡想的都是要活


我們不要動這些念頭,隨緣就好。既然讓我們碰上了,就要認可,就要如理如法的面對。


願意啊,植物人和死人沒啥區別。


當我有了子女,我會和他們說 如果有一天我生病了 心肺復甦八分鐘我還沒有回來的話,請告訴大夫,放棄對我的治療 讓我有尊嚴的離開,我不想渾身插滿管子,也不想變成植物人 給你們找麻煩。

我走後,你們要記住,好好活下去,不是替我活,是替你們自己活,要有尊嚴的活下去。

生死拉不住,我走後會以另一種形式存在,會保佑你們的,不要傷心,更不要難過。


看看你們發給我的邀請都是些什麼玩意!一天天要死要活的!小便你是不是有抑鬱症啊!不知道咋死好啊!徵求大家意見來了是吧!


大愛是放手


呼吸要插管,吃飯用鼻飼,小便用尿管,生命的尊嚴已經沒有了。


願意?我願意!!

小口袋是個歡脫寶寶。


能拖則拖


沒有體驗過沒有答案,至於親人看親人的意願,純粹個人看法。


我可能願意死去,但我絕對不會讓別人死去,我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命。


還真就這個問題和母上討論過

母上的意思是如果有一天她行動不能自理(好像都不算植物人的程度),不願意拖累家人,選擇離去,我和母上意見一致。

如果是我的親人變成植物人,我尊重當事人的想法。

當事人沒來得及表示想法的,但盡人事聽天命。


如果我變成植物人我寧願去死,家人也是一樣


願意


你呢


完成了我的心愿,之後,我願意


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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