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kk公司的人力,也兼管一些雜務,公司的宿舍距離公司有一段距離,所以也不會有領導市場,95後小a離職5個月了,去xx公司了,但一直住在我公司宿舍,前不久,小b也離職去那個xx公司了,所以她們就的確搬到xx公司去住了,但依然保持占著我公司的宿舍(被褥主要物品都沒拿走),目的隨時回來睡,周末回來睡。但我們公司宿舍水電費都是自己掏的,因為是公寓特別貴。我不是容不下她們,而我作為公司人力有義務對這事情也負有責任,我該怎麼辦? 前提:我跟她們關係不怎麼好,而且現在宿舍的另一個妹子跟她們關係又很要好。真的特別討厭。


這有啥猶豫的,直接攆走


正常來說離職應該走很多流程,包括公司的宿舍應該退掉,才能走完流程。如果沒有這個流程,建議貴司補充一下。

公寓租期有合約,履行完就拜拜。


無語了 ,公司宿舍是給本公司員工提供的福利,又不是難民收容所,而且不怕還在職的員工老跟離職員工接觸受影響嗎?公司用用規章制度管理的,你這不是煩不煩的問題,是在職不作為啊,親


出個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嚴禁非本公司在職員工留宿,公示。

通知住宿的員工,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自理。

任命一個宿舍長進行日常管理,每月發點管理津貼,制度發布初期多檢查幾次。


這也值得糾結么?離職就是走人,人都沒走,你也好說給人辦了離職?


你認真的嗎 離職的時候就應該讓她們清退了啊


用制度管理,而不是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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