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的存在显然可以让整个社会开始更加广泛的思考货币的本质,一些监管机构表示,通证预售带有明显的传统融资行为的特征,加密货币的存在应该引起证券法的重点关注。一些加密货币的投资者表示,加密货币只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效用型货币或者消费型货币。两者说法不一,在法律层面上,加密货币还缺少一个身份。
有消息称,在2020年美国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将认真地考虑制定一个合理的数字商品监管框架。相信监管机制建立之后,加密货币市场的投资者将从合理而高效的监管机制中受益。
另一方面,依靠区块链技术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将在极大程度上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带来稳定而持续的利好。虽然央行的数字货币与加密货币不是一个东西,但是背后的技术都是依托于区块链。比特币有很多优点,如效率、速度、透明度和包容性,这些优点将在央行数字货币身上实现。而每当我们提起央行数字货币,也都会给比特币增加已经的知名度和国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