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房思琪那一次被綁住之後就瘋了?李國華有把我做的這件事嗎?然後再用照片去威脅別人?


我覺得房思琪不是一下子瘋的,而是一點點瘋的。就從13歲第一次被李國華傷害開始。

而且老師的行為有第一次就有無數次——帶她輾轉各種小旅館。這使她做噩夢、把自己關在浴室裏哭喊,而且沒辦法反抗,因為兩人在力量、閱歷、背景上有差距。

如果能有人幫她,或許她不會一步步瘋掉,但是沒有,李國華也是算準了不會有人幫她才找她下的手。

她的父母以及文學作品將她影響成一個自尊心強、有教養、不用人操心的乖孩子;這樣的孩子不會希望自己有如此「醜事」展現在別人面前。

受到嚴重傷害又沒有傾訴的對象,思琪在痛苦中選擇了和老師一起對自己進行催眠:就當作老師愛自己、自己愛老師好了。

然而,自我催眠也只能起表面作用。思琪是個早慧的女孩,她知道老師那些話是騙人的,這使她更加痛苦。她想把自己當成李的愛人,至少應是個特別的情人,結果真相一次次地在眼前重複,那就是李只想找個性伴。李國華在得手以後逐漸暴露了本性:他掌握的知識詞藻都是徒有其表,文學書籍不過是他獵艷的工具。思琪說自己生病的時候李國華只關心她是不是懷孕了。

思琪在催眠和清醒中反覆輪迴,所以她走在街上會神情恍惚,不受控制地想與行車相撞。因為李國華的本性暴露,所以這催眠逐漸不管用了,不單是幻想出來的愛情,就連對師長的敬重也不復存在,房思琪的病一點點加深,思考的意願一點點減少,等什麼時候李國華徹底放棄了催眠,把最後一絲希望也奪走,什麼時候思琪就會被毀滅。

然後就發生了這件終極侮辱的事,李國華終於一點也不想裝了,不再催眠和製造幻想。用意念創造的樂園終於崩塌了,房思琪的意識也就在其中如願死去。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為什麼李國華的行為被社會定義為性侵,可是房思琪卻不離開他?

為什麼李國華性侵房思琪,可是房思琪要麻痹自己這是愛情,留在他身邊?

為什麼是她的初戀樂園?

因為(主流價值觀甚至會醜惡化她),覺得她是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她可能還挺享受其中的性慾,她為了金錢出賣自己的肉體種種。

這是我一直思考,卻不能一想就通的答案。

兒童,幼女,他們是怎麼樣的一個羣體?尚未構建出自我,沒有角色,沒有臉譜,他們的自我是大人給的。

房思琪本身:李國華瓦解了她的自愛、自尊,她的自愛自尊以自己的純潔來構建,她覺得自己髒了,而且自己沒有幫手,就好像掉入一個無底深淵,她看到了旁邊沒有性教育為恥的媽媽,看到了和她一樣以純潔構建自尊、自愛價值觀的劉怡婷,看到了無數鞭笞受害者的網民,這些在她無意識走向深淵的時候,她看到的絕望、冰冷,進一步封閉了她的內心,讓她自己覺得自己從一個人變成了一隻任人姦汙的動物,這是從她被姦汙事實發生那一刻就已經確定的事了,而其中李國華口口聲聲的愛是她作為人活下去的理由,但是其實這個愛也是獸性的幌子。她相信的不是李國華,她愛的不是李國華,而是自己作為人活下去的理由,而是自己作出那種事的理由,是人會有的愛,是一個懵懂的小女孩在書中看到的愛情,她努力地營造表象,構建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她之所以一直沒有離開李國華,是因為李國華口頭上給出的愛,是她唯一活下去的理由了,她離不開的不是性慾,也不是自己其實享受性慾,而是離開了,她就沒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她覺得自己髒了,自己也討厭自己了,周圍的人知道了,也會討厭自己,現在她不肯定或者不願意相信自己身上發生的事,她要為自己找到一個不自我厭惡的理由,找到一個活下去的理由,那個理由是她不想相信,可是要去強迫自己相信的「愛」,她要找到一個盒子,把自己裝起來,否則自己就會像瓷器一樣粉碎,以她自己的價值觀和他人對她的評判,她都該死,可是她想活下去呀,她才十幾歲,她一方面矇蔽自己,一方面社會大眾的價值觀一遍遍去清晰這不是愛,而是姦汙,是性侵犯。她想活下去,要去催眠自己,她又不想活下去,厭惡骯脹的自己,這一矛盾在她心裡長久地鬥爭。她漸漸長大,直到她意識到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是悲劇,她的價值觀中,逐漸認識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終不能磨滅,自己也被自己那樣看待。過去的自己終究是自己的一部分,自己不能帶著這樣的傷痛生活,自我厭惡的開端開始了就不能結束。

近期發生的鮑某明性侵幼女案,作案手段幾乎一摸一樣,以愛之名,去揉捏幼女的價值觀,營造出愛的假象,道貌岸然的君子。借著對方涉世未深,對成年人的信賴感,無恥地揉捏對方的價值觀,利用社會的偏見與對性的狹隘夾擊對方,使對方沒有後路。利用對方的純潔身軀滿足自己的性慾,利用對對方價值觀的構建滿足自己的上帝欲,利用對方還想活下去的羞恥感包庇自己的罪行,利用愛情給對方活下去的理由持續自己的罪行,這樣從心理和身體對人進行摧殘的罪行才真正是惡魔的罪行。

道德和法律只是讓這個世界變得有序,卻沒有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願我們的教育使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不再把無知當作純潔,把愚昧當成德行。每個在童年遭受價值扭曲虐待,性侵犯的孩子都能勇敢的發聲,每個看到的人都能聽見真相,而不是用自己的經驗和價值把孩子的嘴捂住,代替痛苦和小心翼翼的發聲,代替真相,顛倒受害者與施害者。


因為無法再欺騙自己「我是愛老師的」或者「老師是愛我的」。

當她受到傷害時,她會給自己找一個好的理由來讓自己好受一些,一旦這個理由都沒有了,自然會崩潰。

聯想一下書名吧,「初戀」。


她不是那一次就瘋了,而是一點一點發瘋的。

從前她熱愛文學,也尊敬在文學中造詣深刻的李國華,甚至有一些崇拜,但就是這樣一個李國華把她強暴了。

李國華欺騙她說這是因為愛她,而她也讓自己去相信了。在她的原有觀念中,文學的國度是她的信仰,生活在這個國度的李國華是高尚的,是不會有醜惡的心思的,她只有相信自己和李國華的關係是愛,才能讓自己的信仰不至於坍塌,也讓自己覺得自己不是被玷污而是被愛著,這是支撐著她暫時還不至於精神崩潰的謊言。

但是隨著她的長大和閱歷增加,隨著李國華無止境的糾纏,她越來越無法忽視自己謊言中的邏輯漏洞,越來越能認清楚,她和李國華的關係根本不是愛,那只是強姦犯對小女孩的欺騙,她的精神因此徹底崩潰,所以就瘋了


1,思琪放下了戒備心;

我們以為性侵犯應該是某個特殊變態的羣體,但其實每個人都可能是。

他們可以是老師,是醫生,是律師,是公司高管;甚至是家人,鄰居,朋友。

『平時,因為上了中學,思琪常常收到早餐、飲料,她們本能地防備男性。

可是眼前的人,年紀似乎已經過了需要守備的界線。』

『李國華知道自己被判定是安全的,第一次感謝歲月。』

『他直起身子:「我是剛剛搬來的李老師,就你們樓下,剛好我教語文,需要書可以來借。」

對。盡量輕描淡寫。一種晚明的文體。咳嗽。展示自己的老態。』

身份,年紀,變成了『李國華』的遮羞布。

思琪自覺放下的戒備心,卻讓李國華有了可乘之機。

噩夢也由此開始。

2,思琪有很強的自尊心;

書中描寫的很多細節都有體現這一點。

「最終讓李國華決心走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

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這也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裏最令我作嘔的一段。

因為強烈的羞恥心和自尊心,思琪無法與他人言說,也無處反抗。

3,「李國華」完美的誘騙計劃;

YouTube上之前發布了一個「猥褻兒童前科犯講述如何誘騙」視頻;

視頻裏的這位猥褻犯,思路清晰,邏輯嚴謹,

第一步,家庭經濟情況;

第二步,社交情況;

第三步,特別關注;

第四步,連環猥褻。

「覺得爸爸有威脅,就不會接近」

「覺得有朋友可以傾訴,就不會接近」

「受教育程度低,就會接近」

「很多方面需要幫助,就會接近」

「有一樣可能的朋友,就會接近」

看完直發怵,如此嚴謹的「誘騙計劃」,恐怕一個成年人都無法抵抗,更何況是懵懂稚嫩的孩子。

而李國華用身份年紀,讓思琪放下警惕心。

誘騙成功後,李國華又說些噁心的話攻陷思琪的心理防線。

比如:「老師,是因為愛你,才這樣對你,你不能生老師氣等等」

4,性禁忌,性偏見以及社會的不作為;

思琪不經意間問媽媽「家裡家教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

結果被媽媽呵斥「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的人的」

「媽媽,最近有學生和老師在一起了」

「誰?這麼小就這麼不要臉了?」

小說裏還有兩個受害者,一個叫餅乾,一個叫曉奇;

餅乾被家裡人知道後,她的家人第一反應不是想女兒有沒有被強迫,反而怒罵女兒是第三者,不要臉,破壞人家家庭;

曉奇把自己的經歷發布出去後,得到的只是網友的諷刺,二次傷害。

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對性的禁忌殺死了她們最後的退路。

比性教育缺少更嚴重的是,性偏見。

在這個『談性色變』的時代,女性是最先受到攻擊的。

女性在受到傷害後,根本無法保護自己的隱私,也無法得到公平的尊重。

在電影《來電狂響》裏馬麗飾演的角色被上司強姦,電影的第一幕是她準備跳樓自殺。

因為無人可訴,無處可反抗。

這個世界總是提倡忍耐,把忍耐視作美德,

所以在受到傷害後,我們習慣性的忍,甚至於合理化痛苦。

思琪甚至逼著自己愛上老師,因為只有這樣,他和老師做的事情才合情合理,纔不會讓她這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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