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黯总可能不喜欢别人评价他,所以只讨论他的作品,不谈别的。


有的人写的是堆砌的文字,有的人写的是潦草的半生。 孙黯是后者。

扒下精雕细琢的辞藻,剔除讨人喜欢的人设,后来才明白,那些剩下的筋骨与血肉,是那么的尤为珍贵。 读完她的故事,曾试图寻找同类标签下的作品,然后恍惚间就明白了什么叫做索然无味平平无奇。

我不否认低龄游戏和文化玩具在某种程度上给受众者带来的心理慰藉与思想高潮,但是像黯总笔下的故事你一旦品读之后却是无法想前者一样置若罔闻的。

在很大程度上,你阅读要么为了娱乐,要么为了追寻,要么就是找兼而有之的作品。可是黯总的文不一样。

先说娱乐,最终受众达到了什么程度上对故事的认同是由不同受众的生命体验决定,自然有人深有人浅,深者影响三观塑造,成为年少白月光,潜者不后悔费心费力阅读,至少觉得好看。 而黯总的感染力让前者占了受众中绝大多数。

她笔下的人物既非高高在上位于神坛俯视众生,过于纸片化;亦非低到尘埃毫无性格魅力全靠作者补充说明;人物多面立体,性格魅力过人,印象深刻,与众不同,哪怕千篇一律的总裁、明星、歌手、普通人这些常见角色往往伴随著冷漠多金、聪明上进的性格模板,在她笔下却是不同的。夏息的成长性,宫隽夜脱离模板的性格,司峻的改变,以及被很多人喜欢的那位扮演母亲角色的夏皆女士。 鲜活而魅力,矛盾而深刻。

她笔下的情节有过庸俗的不行的桥段,只是再庸俗的桥段在她的笔下却仿佛脱胎换骨,而一些新的情节她写的更是脱颖而出。

再说追寻。绝大多数的作品主旨鲜明,但很多情况下主旨较为单一。而黯总的文要说的东西却是森罗万象。

——《混音人生》

"穷和孤独,后来我才懂得,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缺乏,而是无可救药的饥饿和想让人出卖尊严的绝望。「

」那之后的很多年,我在想要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都必定要听听他耳机里的秘密,是情歌还是民谣,是乡村还是朋克,音乐是人心的截面,剖开他的爱他的痛,他的追求他的过往,他所有不可言说的暴虐与温柔,只有喜欢的歌绝对不会说谎。我全都听得见。「」这无关性别,无关移情和自我满足,我爱上他的那个夜晚甚至没有月亮。可我想要他羞红的耳朵,想要他眼里的星星,想要他看著我移不开目光,像看著一个怀揣玫瑰的小偷。「」我曾以为,只是曾经,以为在我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之后一切流离和苦难都会因此划上句点。然而事实告诉我,只要活著,我要面对的问题就是正无穷。比如没钱,被欺负,玩音乐,考试落榜,以及未来喜欢上一个男人。「」如果苦难和爱一样,来得毫无征兆,他不会逃。「

」他就是最好的,如果世界上有比他更好的人,我就装作没看见。「

」一个人拚命活著的样子,你不知道有多好看。「」人都善于把生命当做最终底线,所以才能打著抽著自己苟延残喘越挫越勇的走完这一生吧。毕竟跟』活著『比起来,去死的理由实在太多了。」

——《于心有愧》

「这世上非亲非故也肯一门心思爱你的人,他必定是欠你的,当他历经千帆,疲惫不堪的来到你面前,别问他走了多远。」

——《天下不乱》

当年年轻叛逆,爱以疤痕示人,炫耀惨烈经历作为受人敬畏的资本……

他知道疤痕仍在,永不消失,将陪伴他一生到死。

——《不渝》

景允习惯承受他人的瞩目,对所谓的「特立独行」并不抵触,但任谁一直被盯著看著都会感到不适,他们对于他的发型以及背后可能隐藏的感情生活抱有强烈的人文关怀,几乎超越他本人对此的重视程度。

他在转角处发现了他的竹马,他暗恋的男人,正倚著书架读一本封面雪白的诗集,脖颈微微弯曲,手指托著书脊。他心中忽而落满了尘。十四五岁,正是「玩笑」认知模糊且不懂见好就收的年纪,一切过失看似都可用幼稚解释,被施与者遭受的伤害却是实质性的。

有些人写字太用力了,他们写的不仅仅是故事,是他们自身的过往,是他们腐烂的疤痕,是头破血流后懂得的些许游戏规则,是人情冷暖后心中不灭的赤忱与热爱。森罗万象,俯仰俱是迷人。好看的故事,想说的话,鲜活的人,流泪的爱,以及最后教会你关于生活永远的热爱。

最后 指路

孙黯 微博@十九岁子弹 作品:长篇-《混音人生》中篇-《天下不乱》(未完结)《于心有愧》《不渝》《行迷走火》(未完结) 短篇-《花犯》《活该》《逢春》《出轨》《与你的午后》《失控关系》《竹马》《回生》《特殊病患》《lovesick》《眼眉朝夕》

散见于晋江 白熊 废文 老福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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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黯总啊啊啊啊啊啊

对不起原本想客观点的 但我实在还是想吹彩虹屁 下面是彩虹屁 )

觊觎你,你的身体,你的现在未来,你的眼眉朝夕。——《眼眉朝夕》

她是一个很有味道的人 哪怕隔著屏幕 隔著字里行间 隔著人群离乱 你仍然能一眼看见她

她逼人的锋利和凛冽是让人著迷的武器 字里行间是念念不忘的刀光剑影和他年旧梦 如枪口洞穿心脏 盛开血色玫瑰

从此 便只剩走火入魔 失魂落魄

你于我而言,向来是那心尖白月光 昨夜朱砂痣

星河璀璨 孤月生晖 你是人间绝色


酷。

我觉得黯总的文笔非常适合用这个字来形容。不管是他故事里的人物还是故事本身,都洒脱利落,干净果断。

他笔下的人物向来带有少年意气,老少皆如此。我特别喜欢夏息的母亲夏皆,一个饱经俗世沧桑人情冷暖以后依然对生活抱有诚挚的热忱的女人。如果不是她,夏息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至少见到宫隽夜之前的夏息,善良、单纯、温和、彬彬有礼。

我记忆最深的是夏息拒绝那个喜欢他的女孩子的时候,他说:「对不起,但你今天很漂亮。」究竟是怎样一个母亲才会养出这样的孩子呢?

这样的故事,很酷。

它是一剂用力又真诚的强心剂,告诉你,就算到达不了远方,眼前的苟且也值得热爱。

我再吹吹黯总的文笔。和他的故事一样,酷。

长句子不显冗杂,短句子干净漂亮。我特别喜欢《逢春》这一篇,它的故事很简单,没有跌宕起伏荡气回肠的剧情,它就是一个受伤的人,遇见能够弥合他伤口的另一个人,然后与他共赴春天的故事。

这一篇叙述的笔调简直像个文艺片。每一句话都是一个慢镜头,沉默地划过名为生活的布景,不发表评论,无关爱恨。

那时是清晨五点,弥漫的薄雾笼罩著郁郁葱葱的树木,暗绿色的枝叶像是蒙著一层纱,大雨将至,天空是病态的苍白。维特在花架子上打盹,抚摸它时会有所反应的眯缝起眼,顺著抚摸的方向抬起头,喉咙里响起舒服的呼噜声。它不说话,陶乙也不说,这是最好的沉默。——《逢春》

黯总写的故事还有很多脑洞很大,很新奇。比如说很早以前一篇电脑黑客和超能力者怒怼键盘侠的故事,简直喜欢。我一口气看完全文,脑子里就剩下一个「爽」。

哎,喜欢黯总的地方太多了。

总之,在我看来,孙黯是个优秀的作者。

——————190212更新

最近又去看了黯总新的两个文,《不渝》和《行迷走火》。怎么说呢,我觉得,比你优秀的人还在进步真的很可怕。

私心上讲我是更偏爱《不渝》一点,虽然故事也许有些俗,但我觉得这篇文章里黯总对人物心理把握简直了。很细腻,感情中的你来我往就好像厮磨的耳语,勾人也勾魂。

语言的干净不必多说,我是真的喜欢他笔下所有人物都有点不拘不束的洒脱。像景允剪下那头长发的时候,自我和未来一起放飞,感情和勇气一起疯长,隔著文字我看见少年,在理发店里,在长发飘然落地时,赌气稚嫩的有点倔强的脸庞。

真的,青春无悔。


能让人突然对著一句文字一见钟情。


黯总的作品是种感觉。与众不同的。两个人的恋爱,不仅是表面给人甜甜甜的感觉(并非都是很甜的文啦)。爱情是成长。《混音人生》中夏息的成熟可见一斑。黯总对黑泡涉猎较广。对音乐感兴趣的也可以看。

最后表白黯总。

(想到什么之后1会再码的)


黯总的《remix混音人生》是我唯一看的下去的第一人称文,《于心有愧》也看了很多遍,黯总的文笔我是服气的,寥寥数笔构造了一个很广远的世界,人物形象跃然纸上,是真的很优秀


他用寥寥几笔就能写出当时的氛围

文字给人的感觉就俩字 舒服

啊...审题错误了 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黯总在文字上的功底还是很厉害的,用词相当精准。

还记得混音人生里对「老王」的解读:

「隔壁老王的老王,朴实刚健,城府很深,神秘中带著一丝狡诈,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当时就觉得,这个形容绝了。「老王」这个活在段子里的角色突然就丰满了起来,添加了些许细节,却又刚好又能契合大部分人对传说中老王的想像而不产生任何违和感。

黯总笔下的人物都很讨喜,描写的情感也总是高于现实的美好,符合大多数人的憧憬。情节和写作手法当中常常有令人惊叹的巧思,不套路,不臃肿。

黯总的文看过的不多,但都很喜欢,总结一下就是很值得去看,除去前期较为青涩的作品以外,其他作品都可以读两遍以上,会有不同的感慨。


我看脆皮鸭基本都是过目即忘,但是一直记得《Remix混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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