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將房產贈與給自己,需要配偶簽字嗎?李本虎律師的視頻 · 1918 播放

若父母明確表示或書面協議的方式,表明該房子是贈與自己子女的個人房產,那麼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後,該房產屬於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屬於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法條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不屬於吧,給了子女之後,這房子父母無權處置了。


明確給一方的算該方的個人財產


看情況。

1、父母以買賣方式給子女,過戶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風險,可能算。

2、父母以贈與方式給子女吧,寫了夫妻兩個名字,可以算作父母對小夫妻兩個人的贈與,算。

3、父母過世,子女繼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只給自己子女,女婿兒媳無權利繼承的除外。

簡單明了好理解。


屬於子女單人財產,屬於繼承!


如果父母明確表示只給自己的子女,則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否則,就屬於子女的共同財產。


不一定,特別說明贈與一方的,不屬於共同財產。


父母過戶給子女以後。是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對於房屋過戶的這個行為,在法律上可以認定為兩種,一種是以贈與的方式過戶,另外一種是買賣的方式過戶,不知道你走的是哪種方式?

假如是走的是贈與,那麼贈給自己的子女,需要父母明確表示只給自己子女一方,與對方配偶無關,才是屬於自己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這樣明確表示,婚後一方接受的贈與財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買賣的方式也是一樣。


一方父母將自己名下的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子女,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子女一人的名字,一般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如果寫了兩夫妻名字,一般視為對夫妻的贈與,除非有其他約定。所以,房產證登記產權人很重要,如果要辦過戶,最好諮詢專業律師,避免損失。


如果父母在過戶時明確告知此房屋屬於子女個人財產,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當然法律講證據,口說無憑,建議父母在過戶時寫贈與書,寫明只贈予給子女個人,有條件的話讓子女的配偶簽字表示知曉。如果對方不肯簽字知曉,那贈予書照寫,然後把贈予書拍照微信給其配偶,微信聊天記錄建議保存好。

如果父母在過戶時沒有明確告知此房屋屬於子女個人財產,那就算夫妻共同財產。


要看婚前過戶還是婚後過戶,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的名下,有無贈予協議或者夫妻財產約定。


實際操作中,如果子女屬於在婚狀態,那麼拋開另一半去過戶,壓根就過不了,房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就不給你辦!!

必須另一半同時到場,併當場簽下放棄該房產的聲明(簽字、按手印、拍照留底,一個程序都不能省),這樣才能正式過戶成該子女一個人的資產。

總有人拿新婚姻法什麼的說事,事實上國家又不傻,有可能出現後期爭議的地方,從一開始就在流程上給你理清楚了,後期爭議不就沒了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