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開除不了的呢,可以開除的只能是職位,如果這股東還是公司的經理或是其他職位,其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強制免任的,但這股東的持股比例,人家不願意的情況下是強制不了的呢


我覺得你這個問題問的特別好,讓我思考很多,擬有意就這個話題單寫篇文章,在文章製作之前,先簡單回答下你的問題。

首先「開除」這個詞常見在勞動關係中,但在公司法上是沒有適用空間的,在公司法上應該叫做「股東除名」。

「股東除名」對應的是一種「形成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單方面行使某種行為的權力,該種權力的行使是無須徵得對方的意願,無論其認同還是反對,都不具備對抗效力,故該種權力的行使必須有法定或約定的依據。

現公司法及司法解釋,僅對股東未履行出資業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的,並經履行相關程序認定後,可以經股東會除名;除此之外,就得看公司的章程中是否有對於股東除名的自治性約定,如有自治性約定且不違法的,可以執行。

綜上,只有在上述法定及自主約定的除名情形下可以行使除名權,將股東除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能,你那是要求強制對方退股,這個不可能,即便對方有違法犯罪也不能,犯法了是公安,檢查,法院的事,你們沒有暴力權


有限的幾種情況可以,但是要根據股份比例給予相應補償


開除股東的意思是強迫對方退股(退股了自然不是股東),但退股、賣股份必須是股東的自願行為,股東會強迫也是不行的。

如果能舉證,該股東嚴重地危害了公司利益、其他股東利益,那應該有相應的措施可採取。你要查一查有關法律、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如何規定


股東是不可能開除,這是財產,不可以剝削。

除非你證明那個股東的財產來歷有問題,可以撤銷他的出資,也就不是合法的股東了。

另外,參考其他答案所說的,你是想撤銷在公司有任職的股東的行政職務吧(例如總經理、人事經理),這個要由董事會決定了。如果是要撤銷董事會成員資格,就要在股東會上進行。


第一,你可以買他股份,第二,你有哪些優勢,第三,你的建議和策劃都被大家認同,第四,人品!


一般不可能強制開除,除非拆夥或者他自願退出。


這個問題不嚴謹。

開除指讓別人退股,那麼需要協商股權價值,別人願意轉讓才可以。

是想表達表決權嗎?表決權通常按股份比例行權。或者按股份是否放大許可權行權,比如小米,阿里。


不能,除非你收購了他所有的股份,該股東不再擁有任何關於現代化該公司的股份,就不是該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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