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外祖母成為了南陽一個合作社—生產隊的普通社員,和家人一樣掙工分出工。
我的大舅姥爺在長治的集體企業做過一段時間工人,後面就不知道了。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大哥的緣故,姥姥來了長治讀書、下鄉,並最終調動到市裡的醫院做了職工。
後來幾個舅姥爺家包產到戶的時候,似乎也不比公社裡的其他普通人有什麼面積差異。
也罷,誰會和一個沒有多少畝土地、只有過年才能喫得起肉的小地主家庭過不去呢?
舅姥爺們分到的地興許比當初曾外祖母上交村裡的還更多吧。而姥姥現在每天給姥爺炒雞胸肉喫的生活,就更是曾外祖母像我這樣大時想像不到的了。
我沒有見過這位被定性為小地主的老人家,也不知道她會怎麼看待這個曾外孫女——這個小女子和當年負責接收她家土地的人同屬於一個組織,而且在「公家」食堂連白米飯都「看不上眼」了。
在上世紀初期為了送我的三叔公下南洋去泰國尋找淘金的機會,經過幾次來回折騰,為了籌集路費把家裡幾十畝地賣得差不多了。
三叔公在那邊早期是做生意,中後期是參加暹羅的紅色地下活動。在50年代初期由於活動失利,同時連帶我的一個伯伯慘遭遇難,而三叔公在死裡逃生後,經由組織安排接應輾轉回國,以『支援祖國建設的歸國華僑』的身份進入了我們當地的電力系統。
我爺爺就一直在老家,因為之前幾十畝地都賣了,後來劃定成分是貧農。
之後,由於我爺爺會算賬,就一直是大隊公社的會計。後來的日子過得很平淡,沒啥大風大浪。
當初如果沒賣我家應該算地主了吧?
就是不知道接盤我家地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這裡的『叔公』是指爺爺的親兄弟。
我爺爺輩共4人,最大的和最小的下南洋謀生留在泰國,中間兩個在國內。從50年代末期兩邊就斷了聯絡,直到改革開放後,靠著給一個30年前的舊地址不斷通信才幾經周折聯繫上。
以下是翻箱倒櫃後找出來的幾十年前的舊物,三叔公的回國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