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廠家的電池質保都是8年或者15萬公里,為什麼是8年?假設400公里續航的車,按照電池循環次數損耗20%可以行駛幾十萬公里。是不是即使沒有行駛到15萬公里,隨時間推移電池會自己損耗20%?


總得設置一個下限讓絕大部分企業能夠達標吧。

總得設置一個上限保障絕大部分的用戶的正當權益吧。

8年15萬公里,就是這兩個問題妥協的產物。

結合動力電池的實際壽命和絕大部分家用車的實際用車情況來看,這個標準定的相當有水準。


首先,8年是國標要求,這個必須滿足,即使滿足不了,也必須這樣寫,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塑料和膠條會逐條老化,防護等級會降低,結合目前的工業水平、研發成本和使用環境,8年是一個性價比比較高的時長,既可以基本消除消費者的後顧之憂(8年之後基本已經換車了,即使繼續開,電池出故障後車主反應也不會太大)。以續航300公里車型為例,三元電池的循環壽命在800-2000次之間,足夠行駛24萬-60萬公里,即使再打個8折也有19萬-48萬公里。

實際上,只要真如電池廠承諾所說,電動汽車並無太大後顧之憂,基本可以開到你不想開,或者開到報廢。


跟400公里什麼的無關,這就是因為國標規定,所有廠家都必須遵守國標,於是便整齊劃一的出現了8年保修。

那國標為啥是8年?

其實原來計劃是10年,就是那些在知乎喊的「電動車能不能用10年?」的10年,純就是為了給大家心理上有一個里程碑式的安定。

然而在出台標準時前,政府和一眾車企進行了多輪博弈,有些車企甚至希望保修終身(某比),然而大多數車企並沒有自己的電池生產線,對此有很大疑問。最後結果是大家折中到8年,並補充里程限制,把營運車輛排除在8年外。

這就是8年形成的機制。


據我的印象,8年15萬公里的意思是,車廠一般認為,大部分人至少要用8年開到15萬公里。。。沒什麼特別含義。

我們簡單計算一下。我印象中(實在抱歉,我懶得找報道了),北京市80%的人開車一天不超過50公里,所以就算一年365天,再乘以8,就是146000公里。我個人認為,這應該是8年15萬公里的一個參考吧。

至於電池損耗問題,電池都會自放電,但是大部分自放電是可逆的,不可逆的自放電容量損耗很難計算,我個人認為,應該會遠小於20%。


你說為什麼退休年齡是60不是100歲呢,一是普遍使用壽命在那擺著的,而是相關政策法規要求的,我還想永久質保呢,只是臣妾做不到啊


電池除了循環壽命還有日曆壽命,的確會隨著時間推移自己損耗的,不過這個損耗不多

質保主要還是一個商業原因,像手機質保只有一年,並不是說只能用一年,很多產品平均無故障時間也遠大於質保時間,之所以質保時間不高,還是在於從商家角度來說,是不希望一個東西用很久了,它希望消費者有一個比較快的更新周期,這樣生意才能一直做下去,所以很多商品其實會刻意控制它的耐用度,防止它能用的太久,同時控制質保時間,失去質保後把維修費用定的非常離譜,主要就是迫使你買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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