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阶段


怎么说呢,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了,时间太久,并且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线索,但据我了解凶手现在不仅过的很好并且没有任何悔改之心

而且

他的智商很高心思缜密的可怕除非有人真的想一心调查并且有些手段不然无望


南大碎尸案虽然过去很久,但还是有很多人关心案件的进展,下面我来分享一下主流的对南大碎尸案杀人动机的分析。

想要解答这个问题就要从凶手的杀人动机出发,因为并不是所有手段凶残的凶手都会连环作案。


杀人的动机以及凶手和受害人的关系各式各样,那么我就来分析一下南大碎尸案的罪犯心理路程。本案我总结四大类作案动机,其中的第四类就可以解答题主的问题了。每个类别下提及的几个猜测后面将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类:阴谋团体对个人的作案


A、南京军区总院某院士取小肠移植手术


第二类:凶手和受害人本身有较深的交往,凶手杀人、碎尸是针对受害人个人的且有预谋的犯罪。


在此类中,刁爱青这个受害人身份是不可替换的,她哪怕 1 月 10 日整晚待宿舍,凶手也会找其他机会谋杀她。


这些动机无非就是:经济纠纷、家族仇恨、灭口、情杀……


譬如,有些网友猜测刁爱青和凶手有外遇关系,刁爱青怀孕,凶手杀人灭口;也有网友猜测,某个室友和她结怨,想要除掉她;有网友怀疑她的家人,她的姐姐的公公之类作案……


如果是这一类的话,作案完成,凶手侥幸漏网,大体不会再作案。


刁爱青经历简单,不喜争执,刚到南京三个月,不可能和谁结下大怨。刁家若有仇人,警方也应当早已调查。她家境贫寒,生活节俭,不会有什么经济纠葛。作为一个年轻女孩,唯一剩下的符合这一类的,似乎只有情杀……

目前看到的可归入这一类的推测较少,值得分析的如下:


B、刁爱青与已婚人士相恋,惹祸上身。


其他那些室友啊什么太离谱了,我就不分析了。


第三类:凶手杀害刁爱青是其完成其他罪行/实现其他目的的附属结果或掩盖手段,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与第二类的「预谋」和「针对性」不同,如果当天刁爱青没走出宿舍,凶手可能不会作案,或者凶手会杀害的是其他人。


其他罪行包括不限于凶手试图强奸刁爱青,或者因琐事发生口角,或者抢劫、车祸致人死亡之类……(但由于未见骨折、颅脑损伤和内脏刺伤,抢劫、车祸、发生口角杀人等突发矛盾基本都可以排除。)


就这类别来说,杀人不是目的,只是凶手在满足其动机过程中出现的附属结果,或由于凶手的冲动和莽撞而出现的意外。碎尸则是在意外发生之后的掩盖手段。


我把凶手车祸撞死受害人也归为这一类。简而言之,受害人的死亡并不是凶手愿意看到或者追求的结果。


这种情况下,刁爱青和凶手可能相识,也可能是只是陌生人。


这类凶手哪怕有前科或者再犯,可能也不是因为谋杀,而是因为强奸、抢劫、打架等等。

如果说第二类,刁爱青和凶手必定有较深的社会交往,那么这第三类中,刁爱青和凶手可能只是陌生人,点头之交,或者凶手很有把握,两人的相识无第三人知晓。


从凶手并没有隐藏尸体身份的意图来看,TA 和刁爱青的交往也符合这一类。


大多数网友也直觉两人是这种关系,因此符合这一类猜测很多。


举个例子:网友「KN 先生」说,刁爱青此前鞋子开裂去修鞋。一个修鞋匠让她跟他回家取鞋,性侵不成把她杀了。


理由是:一个装尸体的手提包内发现一点黑火药的成分。根据 KN,90 年代补鞋补胎常用火补胶:「火补胶燃烧版主要成是 KNO3 ,占比 40%;猎枪弹黑火药主要成分亦是 KNO3,占比 70%。 」


还有一个推测,刁爱青来例假去洗澡,走进学校附近一家公共浴室。浴室内没有其他客人,她因为发生争执,或者浴室老板对她起色心,导致遇害。


刁爱青案的关键是:「是什么让刁爱青自愿去到案发现场?」


一、刁爱青在 7 点多人员较多的闹市不可能被强行拖走,她一定是自愿走进案发现场。


二、所谓自愿,可能是和熟人相约(第二类),也可能是为了得到某种服务,或者遭到某人的诱骗(第三类)。


三、如果是为了得到某种服务,就有了网上众多的推测:去餐馆吃饭、修鞋、去澡堂洗澡、去小诊所看痛经,去理发店理发……

四、如果是被诱骗,刁爱青性格孤僻、谨慎,此人必定是外表具有欺骗性,并因某些原因而取得受害人信任。相关推测有:女同性恋,年长,作家……


正因为这一块目击和证据都缺失,任何一种具体的情境都存在可能性。


我选了以下几个观点点评:


C、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的公公作案


D、老乡论


E、打口碟之恋(黑弥撒)


F、屠夫/厨师/医生论


G、女同论


H、南大教师论


第四类:凶手心理不正常(譬如性变态),随机寻找猎物,刁爱青只是那阵子或当晚刚好不巧遇上。

对于凶手来说,强奸、虐杀,甚至对待尸体的手段,都是 TA 计划和动机的一部分,很大程度是为了满足 TA 扭曲的欲望和性幻想。


这种情况下,凶手和受害人通常是陌生人,或者具有较浅的社会联系。


变态杀手不同于第三类的「临时起意」在于,杀人是其计划和动机的一部分;但变态杀手和第二类有针对性的情杀又不同——如果不是刁爱青,其他女子也可以成为受害人。


变态杀手也可以是作家,女同,屠夫,厨师,医生……


通常来说,TA 第一次作案心理压力大,但一旦走出第一步并得手后,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连续作案,成为连环杀手。


当然,事情也不是那么绝对。这类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再或者不能继续作案。譬如:


(1)案发不久死亡;


(2)突然身体残疾或重病,不再具备作案的能力;


(3)像白银案一样,TA 的生活中发生了变化,少了作案条件或者作案动力。譬如以前独居,后来妻子回来了;以前痛恨女性,后来一个女人感化了他……


(4)凶手去了外地,虽然还作过其他案子,但是由于地域跨度广,无法把那些案子和本案联系起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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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选专栏

世界十大悬案独家推理:谁杀了他们 ?

何袜皮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人类学硕士、博士,没药花园公众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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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具体进展对于平常人来说,一定是不得而知的,因为这种东西也不会随随便便就透漏给平民百姓听

关于是否有望告破只能说这种几率一半一半,毕竟时间久远,证据缺失,凶手杀人动机模糊有可能破不了案

但换句话来说,韩国前不久就把一宗悬案杀人回忆的原型的那个人给抓到了不是,这也说明,这个案子也是可以结案的

当然结案得的话就皆大欢喜?


没有新的线索案件应该不会重启调查,告破希望渺茫。

本案前期走了许多弯路错失了机会,小看了凶手的实力。以为是件普通的杀人案,只是手段残忍而已,在水佐岗和南大周围耗费了太多时间和精力。我请问一下大家:凶手做事谨慎吗?心理素质强吗?答案毋庸置疑是肯定的,警察也是这么认为,这么严谨的人在8到9天的时间里会把尸体抛在自己家门口吗?凶手把抛尸地在心中可能想了一百遍都不止。


我关注这个案子很久了 首先 谁主动去追查?其次 过了这么多年 物是人非 最后没有结果也许是这盛世最好的结果


没有进展 有进展早公布出来了


在网上发酵太久了 加上二十年的时间 凶手还是否活著都可能是问题


福尔摩斯说过,只要是犯罪就一定会留有证据,可是南大碎尸案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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