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轉向燈示意超車,能禮讓的我當然禮讓,可是很多時候人家是沒有打燈,並且明顯的侵佔了安全距離。這是行車中經常遇到的事情!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先看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 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 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看法條,實際上,除了高速公路,地面道路法律上並沒有對於車輛直接前後車安全距離到底是多少有明文規定。為什麼這麼規定,實際上安全距離這個概念比較抽象,通俗來說無論前車發生什麼問題,當他緊急制動時,你也能剎車停住不發生尾隨相撞事故,這個距離就是安全距離。但不同車速車況、不同路況、不同天氣情況、不同駕駛員反應速度、遇到緊急情況的措施都不同,因此根本無法幫你明確,多少距離纔是安全距離。而高速公路因為有最低限速以及最高限速,所以直接幫你明確至少保證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但,法條中明確,變更車道時不得影響所變入車道內車輛的正常行駛。什麼是不得影響,實際上就是你在變道時,所變入車道內車輛即使不採取制動措施的情況下,也不會發生事故,這就是沒有影響。但實際操作過程中,你無法做到這個真的不影響,一般來說,後車看到前車打燈變入過程中,後車總是會採取制動措施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如果是變道過程中引發的事故,一般來說,只要後車沒有嚴重的疏忽或者不及時制動,都會認定為前車變道引發的事故的。如果是高速公路上,前車侵入後車安全距離(因為這個距離有規定,所以可以通過量化),即使變入車道後發生追尾,都可能是認定前車變道全責。


作為一個拿證23年,行駛里程超過80萬+連續n年0違章0事故的駕駛者來說說自己的體會吧。

最近開的這倆車的累積行程也差不多20WKM了。

雙方定責主要還是看插入車輛是否完成變道動作,但凡有壓線的時候發生碰撞,除了碰瓷等特殊情況外那基本上就是對方全責。這個情況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發生在高速上。按照標準操作,限速120的高速上,同一個車道內後車與前車應該保持200米的車距(不少高速還有50-100-200米的距離提示牌)。但現實中,如果你按照這個標準與前車保持這個間距來行車,就會發現不停地有車插入到你和前車之間。於是就有了題主的這個「侵犯安全距離」的問題。這個主要還是路上跑的各位司機大佬們對於安全距離標準的認知不一致導致的,在題主這裡高速行車的安全距離為200米,但在插到中間那位司機心目中,安全距離說不定就是100米甚至是80米,說不定在那位司機心裏面,還在鄙視你速度慢又佔著快速車道呢。正因為每人的安全距離標準的不一致,才會出現這樣的行為。

這個事情解決起來其實也簡單,有下面兩點建議:

1、繼續保持自己認為的安全距離,在題主和前車之間插入另外一輛車之後,那麼安全距離肯定就不符合原有的標準了。按照原有的標準那就要減速,再和插入車輛之間繼續保持原有標準的距離。(這個做法要保持佛系的心態,任你風吹雨打我自屹立不動,呵呵)

2、適當提升一下自己的速度與駕駛技巧,縮短自己認為能夠處理緊急情況的前提下的與與前車間的安全距離。多多利用車內車外的三塊觀後鏡,進行防禦性駕駛,這樣其他車輛就沒太多機會插入到你與前車之間了,老司機口中的「關門」其實說得也是這類的行為。經驗老到的司機會對同車道前後車輛以及左右相鄰車道的車輛都有一個明確的認知的,他們的意圖基本上可以通過行駛動態來感知。

高速路堵車時走走停停的情況下也有很多司機愛插來插去,這事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大大增加了自己與插入車輛之間發生剮蹭的幾率。這種情況下,老司機一般都是與前面車輛車身錯開1/3~1/2的位置,這樣就能掌握到再前面幾輛車的行駛動態,在前面幾輛車剎車前能夠提前應對,就可以大大縮小與前車之間的安全車距。

在下面這個帖子的最後一段也有這一塊內容的駕駛心得,賓士c63以及輔道行車與其他車輛和非機間的交流就是幾個典型栗子。去場地裡面撒撒野或者用檔位控制車速(以前也出現過長下坡長時間踩剎車引起熱衰減導致剎車失靈的情況)這些都是更高階一點的玩法有條件的話也可以嘗試一下。

歡迎多多交流,哈哈。

niuer555:如果你是交警,碰上按法應扣12分並罰款1000的案子,對方下跪懇求你留一分多罰些錢,你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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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應一下這一位的發言 @煙已成癮

首先,說起機動車事故的理賠工作,不巧的是

我剛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就在保險公司呆過好幾年,後面才跳到銀行(其實也都是大金融行業)。當時90年代中期,產線壽險還沒分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精算師當時鳳毛麟角,全國都沒有幾個(這個和我當時混的那個行業一樣,CCIE全國數量也是灰常滴少)

對於保險這個行業,我相信比你應該更有發言權一點,貌似當地保監局現在就在我們辦公室樓上,裡面還有不少當年的同事+熟人呢,呵呵。

鍵盤車手也來湊個熱鬧,聊聊38和H9這事吧 - 汽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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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壇上討論,別動不動就一驚一乍,什麼瞎說、誤導圍觀羣眾、歪理邪說等等之類你能夠想到的詞都往上搬,呵呵。

先要想想你說得對不對,然後在斟酌措辭。

不過從你發言裡面的象什麼大神、交警啊來看,估計在你的認知裡面,基本上都是處於一個盲目崇拜權威的狀態吧,那種有大神人設的人以及交警說什麼你就完全相信什麼啦。也不想弄明白事情到底怎麼來的又是怎麼發展的。

記得當年在保險公司客串理賠崗的時候,那會兒行車記錄儀還沒影呢。當時交警怎麼來判定責任?當然是藉助皮尺、地上剎車印跡、撞擊碎片這些現場遺留物來佐證責任的判定,而不是單單靠事故的哪一方言語來判定。這種情況下你還得要考慮取證、法律法規怎麼落地等方面的因素。舉個碰瓷黨的例子,他們會在你變道的時候故意撞過來,如果單純按照責任判定的話碰瓷者是沒有責任的。但怎麼揪出碰瓷黨呢?那還得根據以往的事故以及本次事故的蛛絲馬跡查出他們故意製造事故的證據。

另外,交警說啥你就信啥?難道交警所有的判定就都一定正確的麼?

圖樣,呵呵。

外勤交警的業務水平還是存在參差不齊的情況,交警的行政複議以及行政訴訟就為為了應對這樣的情況的。

不湊巧的是,2007年我也親歷了一次和當地交警折騰過一次行政訴訟(10幾年前的事情了)

明天準備去青秀區法院提交訴訟狀 XCAR 愛卡汽車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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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結果是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後交警當庭道歉和解外加規範交通標識

年底了,牛肉乾大規模發放 - 汽車論壇?

forum.xitek.com圖標請教一下高人,連續四天在路邊有停車線的停車位被貼條有沒有可能申訴成功? - 汽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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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獨立思考很重要哦。

我雖不是什麼大神但碰到所謂的大神也能做到不怵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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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也回答一下這一類的問題

首先一點的是當年我在保險公司見過形形色色的機動車事故

見過的事故估計比大部分網友聽說過的事故還多

對事故發生的來龍去脈都比較瞭解,所以就心懷敬畏。

還有一點就是沒親身體驗也能從中吸取教訓。比方上次上海撞人那個事件,走在人行道上的那位帥哥就沒玩手機躲過一劫,這也能為那些過馬路分心看手機的人上了一課

上海普陀交通事故:路上別玩手機,能活命!願總有一扇門,能接住所有的歸途_手機搜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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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要自己嘗嘗B粉才能充分了解到吸食的危害性?

不死過一次的醫生就沒有資格救身懷絕症的病人麼?

當然,為了提高自己的駕駛技巧,必要的練習還是得跟上的

我們這旮旯雖然不是經濟強省,但車友活動還是比較多的

比如當年我在愛卡當版主的時候,也經常有機會參加當地媒體、車商、車友間的一些聯誼活動,諸如倒車繞樁等等之類的

近距離感受中車PK比賽 XCAR 愛卡汽車俱樂部?

www.xcar.com.cn圖標不服你來戰 廣西首屆車王爭霸賽圓滿落幕?

newcar.xcar.com.cn圖標2007都市車王挑戰賽照片~ XCAR 愛卡汽車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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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008廣西都市車王挑戰賽」桂林分站賽。執行案_廣西論壇_汽車之家論壇?

club.autohome.com.cn圖標

多參加類似這樣的活動,就可以弄清楚自己的駕駛極限在哪裡

在平時開車的過程中注意留好餘量,即使碰到緊急情況也能從容應對。

象這位朋友說的這個問題,平時在市區裡面也很常見。上次在一個立交橋上也碰到過。本來立交引橋上只有一個車道,前面堵車大家都在排隊依次通行,結果有個傢伙直接從側面(類似於高速的應急道)行駛,但後面又怕被拍想在我這裡插隊擠進正常的行駛車道。那肯定不能讓這種又反動又怕死的不守規矩的人得逞啊!別人都老老實實排隊通行就你一個人聰明?直接貼近前車和他左側車身,一個關門動作讓他無功而返,悻悻而去。想在我前面插隊進來,你先得撞了我前面的邁銳寶纔有機會。在老司機面前玩這個就有點班門弄斧了,防禦駕駛那是必須會滴,呵呵。當時兩車車身距離也就幾釐米吧。(當時拍這組照片主要是為了上交警網站舉報,可惜坐副駕的LD反應慢了,只拍得兩張,交警那邊要三張纔行,暈)


感覺一堆人說的都歪了,對開車基本常識理解為0…

一句話總結——安全距離靠你腳下剎車保持,不是靠前車讓你的,說的更具體些:

1,有經驗的司機會選擇跟車,看得出前車哪臺適合跟哪臺不靠譜

2,遇到開車不懂行車規範(包括及時跟車,打燈變道等)的前車,儘快超越

3,永遠保持安全跟車距離,不會處於一腳剎車剎不住的被動位置。

以上就是開車熟練度的問題,還是那句話,安全距離是自己把握的,你覺得不靠譜該超就超該讓就讓,你追尾你就是全責,對方並道就是對方全責,很好定。


有人看我再補充一個例子——如何製造「路權優勢」

比如很多人開車都遇到過前車壓線行駛+車速慢+不打燈不知道他到底想開那條道的毒瘤

跟到這種車後面,不要採取跟車(浪費你時間且對方很可能隨時急剎你追尾你全責),不要緊貼著變道(前方隨時可能變道佔據你的行車線路,你變道追尾你就全責)

正確做法是一腳制動,留出安全距離,然後切車道,再一腳油門超掉

哪怕這孫子突然在你超越時候無預兆打方向,因為你已經有路權優勢,對方還是喫全責,自己沒有風險。

這就是保持路權優勢的基本原理。


前車這個不叫侵佔安全距離,叫變道,直行撞變道變道全責,記得給自己車裝個行車記錄儀(●°u°●)? 」

除非找事的,不然別人也不會變過來直接一腳剎車踩死吧

但是一般來說,加塞能忍一下就忍一下吧,畢竟萬一人家急著去醫院呢?


有幸在小日本的高速路上跑過。

他們的高速限速一般是90km/h(但我不清楚是否超過就被罰),路雖密集但不寬,路上車也多,所以也會「堵車」,尤其靠近大城市的時候。但是他們的「堵」跟我們很大不同,只是動動停停地前行,基本上還能達到30~40km時速。不像我們,乾脆就成了停車場。

注意到一些現象:

1、無論多「堵」,前後車都拉開一個車身左右的距離,規規矩矩地跟車慢行(我國的司機比他們的要急躁,也許我們急事更多吧)。

2、雖然前後車拉開距離,但是鄰近車道的車絕對不會插入(只有的確需要駛出、駛入高速的會提前變道),所以看起來車流稀稀拉拉的。不像我們,一定要保持緊貼前車,生怕旁邊的車插入來,或者怕後車摁喇叭。

3、鳴笛的警車、救護車可以在擁堵的車流中以S形前行(得益於所有車都有較大的跟車距離),相關的車會適當拉開距離讓行。

4、路上的車車況應該比較好,勤於保養:卡車的輪轂、大巴車的輪轂、油罐車的金屬罐……都好像是拋光過的不鏽鋼,銀白色鏡面一樣,非常的亮、閃、一塵不染。

5、大多數貨車車廂都是密閉的;那些開放的車廂,不會加高,貨物放得很低矮,並且加有綠色帆布遮蓋(應該是生怕貨物灑落)。

6、可能是由於限速只有90km/h的原因,加上不超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路上基本沒有跑得很喫力、特別慢的車。包括貨車在內,都能保持與整個車流相當的速度,超車是沒有必要的。

7、得益於以上諸原因,擁堵道路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也是很低的,追尾之類的事故極其罕見,擁堵只是單純的路上車多,所以不會成為「停車場」。

當然,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國情,我們不可能照搬小日本的做法,但人家畢竟普及汽車都60多年了(我國大多數是第一代司機),有些做法還是值得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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