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而且自首了也沒用。

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屬於刑事案件。辦理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什麼?證據鏈要形成閉環,證據鏈要能保證犯罪嫌疑人確實實施了犯罪行為,並且對於犯罪行為主體、客體、主觀、客觀不存在任何疑點。

你自己自首說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了,那麼當時醉酒的數值是多少(酒精含量的具體數值影響定罪量刑)?是不是真的達到醉酒的標準了(影響是否夠醉)?醉酒後駕駛什麼車輛(營運車非營運車處罰又不同)?醉酒後在什麼地方駕車(有些特定區域裏不屬於危險駕駛)?

現在你說自己醉駕的,要是服刑完畢後你說自己沒醉駕,公檢法又沒有其他證據能佐證,那妥妥的就是冤假錯案。現在辦案都是終生制的了,公檢法哪一家都不會因為你個人一句話,就搭上自己的職業生涯。


我既然都有了醉駕後自首的覺悟,我為什麼要在一開始醉駕?

這不是沒有困難製造困難嗎!

這種情況,大概率不會發生。

品德高到醉駕後無人發現還自覺去自首的人,必然能自律到絕對不去醉駕。


我倒是看見過一個奇葩新聞

一男子不願意帶孩子。。。

然後喝完酒開車去派出所門口自首

求警察叔叔關他兩天,還問拘留不,不拘留不在詢問筆錄上簽字。。。


有毛病嘛去自首 不過嘛嘿嘿 你喜歡也可以去


坦白自首,牢底座穿

之前有人講了個故事,我耳朵掛到的。

說是一個小偷,在偷摩托車的時候被抓了,然後在公安局寫筆錄,錄口供,相關人員就對他說,你這個案子可以判你兩年,但如果你交代你其它的錯誤,可以對你進行自首處理。然後他交代了何時何地,偷了一頭牛,何時何地偷了一個錢包,何時何地搶了人了一部手機。

原本2年,最後判了他8年。

聲明:純屬虛構,一個段子


我是不會去的,這纔是我內心真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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