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天的情況,我方是左轉彎,對向車道直行車輛撞上我,對方是當地人,看樣子交警隊的人和對方認識。對方車輛我估計超速了,但責任認定書上沒有提到這個,而且適用法律依據也存在問題,現在想複合,不知道有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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