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


現心理學有一個這樣的發現心理機制,認同自己的行為理念與行為結果,會生成愉悅感,反之不認同會生成反感,不爽的感知。

現代心理學研究發現,特別認知心理學不斷的發展,發現人先是確定事物的信息是什麼,然後才是精神層次感知事物信息情緒類別。當個人主觀上精神層次辨斷確定是什麼,會採取相應的心理需求形式,如迴避,追求。而自己不喜歡的事物,是個人主觀上確定對象事物可能存在不好,對於自己不利,有了個人意識基於對象事物的理解意識形態。而不許別人也去喜歡,是受到自己基於對象事物價值觀認同感心理機制,而產生讓其他人不去喜歡。這個有點難理解,這樣說吧,人所有形為都是形為理念去指導進行,而自己向他人指導別人如何去做,也是基於自己形為理念的。這是行為理念價值的傳遞,是基於內心中,求別人認同自己的行為理念,從而自己獲得認同的精神愉悅感。包括我們日常對話,交流都是,陳述自己對一些事情的看法,展現自己的才藝,自己的著裝,自己消費習慣,自己的生活品味,自己的習慣,也是認同感機制在起作用。認同感與身俱來,是靈長類動物進化而來的功能機制,是有促進人這種群居動物信息知識交流的強大作用。


自是,

人總是默認的把自己擺在高於別人的位置,由於這種先天加成,會讓我們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對的,並且維護自己。

放在題目的語境下無非就是,

例如:a不喜歡打羽毛球,但是b喜歡打羽毛球。

a認為自己是對的,羽毛球有什麼好玩的?同時a又認為自己地位高於b。

那如何強化這種認知呢?

責備,辱罵,貶低,排斥。

a會傾向於通過以上方式攻擊b,通過貶低羽毛球來反襯不打羽毛球的正確性,從而間接證明自己的正確性。

如果證明成功,就會獲得快感,激勵a下一次在其他方面繼續這種證明。


以上大概就是人類為什麼能夠遍布世界的原因,我們天生具有強烈的攻擊性,會攻擊所有我們不認同的事物。

在原始叢林的環境中,這可是極大的生存優勢。但是到了現代,這種優勢反而變成了劣勢,因此我們得控制好自己,同時通過學習來改變自己。


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事物還不允許別人喜歡--這一類人有以下幾種可能性心理;

1,強迫心理。主要是自我認知方面的強迫,強迫別人的認知與自己相同,追求心理上的一致性;

2,自私心理。做事很自我,以自我為中心,排除異己;

3,霸道心理。不顧及對方感受,無時無刻都想求得一種唯我獨尊的心理感受,希望別人順應他的心理意願;

以上只是針對事物的。其實生活中還會有針對人、習慣、喜好、口味、品位等等方面。那麼心理狀態也略有不同。在此不多贅述。人與人相處,多些包容,便少些矛盾。祝大家開心每一天!


哈哈哈,這個我有感同身受!

比如:誰在我面前吃「肥腸」我就受不了,心裡就會腹誹:「臭得和翔一樣,也能吃下去,傻B"抱歉,我以前就是這樣,雖然由於怕被揍,沒有直接說出來,還是不太好,至少對自己不好,畢竟別人也不知道,你在罵他是吧!後來,年齡上來了,就開始不再關注這些了,最多離他遠點就好了!

題主說的可能更多的是直接反對別人喜歡自己不喜歡的··············

這個也是蠻多的------」杠精「就是其中之一!相信很多人,多多少少都會有」杠精「上身的時候,我也有過,總 想著:這麼難看的人,她怎麼看上的,瞎嗎?這麼難看的衣服你也買,你是傻嗎?殊不知:每個人對於事物的喜好都有自己的判斷,你不喜歡,或者你認為不好的東西,或許就是別人的」摯愛「呢?反之亦然!因此,什麼心理?答案是沒什麼心理——人類是群居物種,有矛盾很正常,沒有矛盾,就麻煩了,那和」行屍走肉「也就沒什麼區別了!所以,守住本心,做到自己儘可能不去評判和干預,過好自己的生活,看不慣,就不要看就好了,時間長了,你就會發現,其實他所作的一切,對你的影響真的不大,那又何必花自己」寶貴「的時間去費力不討好呢,你說是吧?

這樣信息很少,很多問題靠猜,如果回答的不對或沒感覺,請指出。

1、自己不喜歡,如果別人喜歡,就覺得別人背叛了自己,自己會很生氣;

2、人經常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別人最好與自己一樣,把自己的好惡經常會放在別人身上。如果自己不喜歡,別人喜歡,心理認為別人心裡其實是不喜歡的,故意喜歡與自己做對,針對自己,所以才裝出喜歡的樣子;

3、自己不喜歡,而別人喜歡的話,自己會很孤獨,甚至有點另類的感覺,每個人都很害怕自己的這個感覺,想與大多數人一樣,怕孤立;

4、自己是好的,不喜歡的事情是壞的,如果別人喜歡的話,別人也變成壞的了,不允許別人變成壞的,會阻止別人去喜歡自己不喜歡的事物;

5、自己與別人的邊界不是很清,自己不喜歡,認為別人也不喜歡;

6、自己很自戀,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別人要與自己的好惡一致,不允許別人有不同的看法;

7、自己的身份認同有一定的問題,不自信,需要通過別人的認可或肯定才能有存在感,才能有一點自信,自己不喜歡的,一定要別人也喜歡,不然,自己很鬱悶。

整體來說,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關係,通過這一件小事兒,或許能看出人格水平不是太高,需要成長,持續不斷的進步,才能提升其存在感與安全感。


直接點說就是我執太重,分別心太強。通俗點說就是喜歡比別人獨特,要是自己喜歡的其他人喜歡,那就顯得自己沒那麼特別了。其實也沒啥好分析的,因為我執人人都有,不然都成佛了。只不過有一些人的格外重一些,其實吧,我覺得更值得關注的是那些覺得這一行為會讓自己不舒服的人,反倒是應該更加警惕,這其實和前者沒有任何區別,說白了,人家喜歡不喜歡什麼,是人家的自由,不是嗎,把別人的喜好放在心上,其實真的是很累的一件事,去分析這些東西也確實還不如去睡一覺,本來都是夢一場。


很簡單啊,自己沒用,自己不會做,發現別人會做,這一對比,這不是顯得自己很沒用嗎?很受打擊!

所以,自己不會,為了避免受打擊,阻止別人來做。


偏見+缺乏自信/虛榮心

在中國,偏見和歧視,是被默許甚至是鼓勵的,這裡就不多贅述了

我也是有偏見和歧視的人,雖然我接受的教育,讀的書告訴我,應該做一個客觀理性的人,但是「人不過是成長環境的縮影」,我承認偏見對我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

然而我並不怎麼受題主說的這種想法的影響,因為一個人足夠自信甚至自負而又不受虛榮心影響太大的話,「自己」在他的心中擁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莊子無為:你蠢你的,關我什麼事?傻逼隨他去。而又沒有足夠的虛榮心驅使他去批判他人來獲得內心的滿足,這種人對大多數人的態度傾向於漠不關心和不感興趣。

而至於大多數人所謂的「自尊心強」實際上是一種自尊心脆弱的體現,他們亟想通過批判他人的錯誤來向別人、向自己證明自己的正確性。一個真正自信到自負的人,他有足夠的信心相信他的判斷更優於他人,那麼就會導致其毫不在意他人的判斷。這類人大多「孤傲不群」,就像謝耳朵說的「The need to find another human being has to share ones life with has always puzzled me. Maybe because I am so interesting all by myself. With that being said, may you find as much happiness with each other as I find on my own.(譯:(其他人)尋找一個人來分享自己的生活的需要一直困擾著我,或許因為我自己一個人(就)是如此的有趣,所以,祝你們從彼此那裡獲得的幸福,可以跟我給自己的一樣多)」。

PS:如此國情,有時候我都有點佩服黨一套「中華民族」+「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組合拳的高明了哈哈,前者整合了56個民族,迴避了民族間的偏見,後者則企圖提高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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