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的領土不是前朝的事嗎,如果用這個道理來反駁,那我們用元朝的地圖,我們不就可以把絕大部分的地方歸為中國了嗎。(提問只是為了解決我心裡的一個疑問,並更好得了解領土相關知識,沒有引戰的意思。)


哎?難道咱們不是說自古以來嗎?

這可是兩個概念。。

哪次用前朝來反駁讓我康康?


是為了反駁境內分裂分子和兩面人而已。

如果為了開疆,倒是可以用元朝地圖。


第一可以用這句話來論證領土歸屬的合法性,因為我們對前朝有一個繼承和沿革。

第二就是可以用這句話來否定「該地無主」的說法。因為有的人搶佔領土就是聲稱該地無主,我是發現的,不是搶的。

然而我國和元朝,沒有直接的繼承和沿革,所以只能把元朝作為自古以來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例如,我國對西藏的有效統治,就是從元朝開始的。

最重要,你本末倒置了。討論領土歸屬的時候,不是說前朝就統治了這塊地方,所以這是我的。而是:這塊方是我的,為什麼呢?因為前朝就已經統治了。理應由我繼承。你的取得不合法。


要不咋辦,打一架???那不更毀了,大家和平一點,自古以來唄╮(╯_╰)╭,反正窮則共同開發,達則自古以來。

當然啊,這是開玩笑的,現在領土講究繼承性,就像你繼承你家裡面的財產一樣的,你父輩的能繼承,你祖父那一輩的,正常情況下你就沒啥希望了。


現在解決不了的,就留個借口以後解決


繼承法。例如你怎麼證明你房子是你的,你說房子是你爸的,你爸就你一個國際承認的嫡傳,你繼承你爸的,就這個道理。以前中國沒入聯合國時,別人問灣灣,不會問你,現在灣灣不代表中國了,才來問你,因為我們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別以為只有財產,債務也適用。


說個最簡單的,你在國際上有能力,有話語權。你說話就管用。樓上說的繼承只是找個借口而已。你沒有能力說話不管用。如果沒人想搞你那你隨意?如果有人想搞你,哪你就是待宰的羔羊,說什麼都沒用。


為了顯示中國領土訴求的合法性,但是這個理由是建立在足夠強大的情況下。

如果毫無借口的開戰就會被國際社會譴責,說白了就是找個理由。


按照國際法,領土有幾個重要的取得方式:先佔、時效、添附、割讓、征服。當我們說「這裡在前朝時就屬於中國」,我們是在聲明我們對這裡進行了「先佔」。

先佔的構成要件有兩項。一為正式佔有,即一個國家做出佔有該領土的意思表示,例如透過發表聲明、宣言或通告的方式,將該領土置於其國家主權之下。二為行政管理,即佔領的形式必須是「有效佔領」,有效佔領的方式如建立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設立居民點,懸掛國旗等。

今天的世界是以歐美法律為框架搭建起來的,元朝和清朝所享有的地位並不一樣,清朝更加重要一些,因為清朝一直在參與這個框架的搭建。

元朝和多數封建王朝一樣,邊界是模糊的。比如元朝是不是真的像一些地圖畫的那樣「統治到了北冰洋」,我們不知道,但清朝和俄國簽署了《尼布楚條約》,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與西方國家簽訂的具有現代國際法水準的正式條約,國體意義上的「中國」首次正式出現於具有西方外交條約文件上。我們現在在外交上提出的種種論據,也基本都是可以至少上溯至清的事實。

此後清朝雖進行了多次領土割讓,但終究沒有像奧斯曼帝國或者奧匈帝國那樣崩解為一地小國,而是「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清室退位詔書),這裡便是將清朝的領土和平轉移給了新生的民國。

但是新生的民國卻是事實割據的,國弱則受人欺,比如藏南問題就是這一時期產生的,在這裡不展開。

後來我們都知道,1949年新中國成立,七十年代又回歸聯合國,取代了國民政府的席位。雖然兩岸至今理論上仍沒有簽署停戰協議,理論上仍處在戰爭狀態,但是作為一個國家的內戰,我們已經獲得了大部分的勝利,說自己繼承了前朝的領土也再正常不過。

洋洋洒洒,希望對題主理解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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